医保和鹿城保可以同时报销吗

2024-05-18 17:42

1. 医保和鹿城保可以同时报销吗

亲,您好可以的可以同时报销的。人们在患病治疗之后,会先通过医保进行报销,然后再由医疗险对医保报销后剩余的部分按照合同的规定来进行报销。不过若是投保的医疗险有免赔额的话,那就还需要先除去免赔额,再对最终剩下的费用根据报销比例进行报销。【摘要】
医保和鹿城保可以同时报销吗【提问】
亲,您好可以的可以同时报销的。人们在患病治疗之后,会先通过医保进行报销,然后再由医疗险对医保报销后剩余的部分按照合同的规定来进行报销。不过若是投保的医疗险有免赔额的话,那就还需要先除去免赔额,再对最终剩下的费用根据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回答】
尿毒症医保和鹿城保都有用吗【提问】
亲,都有用的【回答】

医保和鹿城保可以同时报销吗

2. 鹿城保什么病才能报销医疗

      “鹿城保”自6月20日上线至今,受到市民的关注与支持。截至目前,参保人数已达18万人。在大家热情参保的同时,不少参保人对于“鹿城保”责任中特定药品医疗费用的咨询较多。“特定药品到底是什么?怎么用?”记者就相关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什么是特定药品?      据了解,特定药品一般是指治疗恶性肿瘤等重特大疾病的一些费用较高、疗效好、副作用小且无其他治疗方案可替代的药品。根据国家癌症中心最新发布的信息显示:近10年来,我国恶性肿瘤发病率每年保持约3.9%的增幅,死亡率每年保持2.5%的增幅。根据卫计委发布的数据,胃癌的治疗费平均需要39万,肝癌的治疗费用平均需要46万。      近年来,虽然不少特定药品被纳入基本医保目录内,但是对于新研发、疗效好、见效快的进口抗癌药、自费药,仍然无法及时纳入医保目录,高额的药品费用无疑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所以,特定药品报销成为了不少患者最为期盼的事情。      记者了解到,“鹿城保”保障特定药品医疗费用责任,包含33种国内肿瘤药、2种罕见病药、2种CAR-T药、25种海南药。特定药品保障的范围为经指定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指定医疗机构或指定药店所购买,保障高达100万元,0免赔额,健康体人群赔付比例70%,既往症人群赔付比例20%,可大幅减轻参保人的高额特药费用负担。      其中,33种特药的保障范围,覆盖了肺癌、肝癌、胃癌、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卵巢癌、乳腺癌、前列腺癌、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脑瘤、鼻咽癌、间皮癌等28种高发肿瘤、特定疾病病种。      特定药品如何报销?      同时,“鹿城保”纳入了2种CAR-T治疗药品,分别是阿基仑赛注射液(奕凯达)和瑞基奥仑赛注射液(倍诺达)。而作为“网红”肿瘤疗法,CAR-T细胞疗法,全称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疗法。简单来说,就是将患者体内的“抗癌卫士”T细胞提取出来,通过基因工程改造,增强其杀伤力以及肿瘤识别能力,同时在体外进行增殖,产生大量的“超级”T细胞。最终,回输患者体内,定向杀死癌细胞。以CAR-T药品“阿基仑赛注射液”为例,市面上需要患者自费承担约120万元/针,但是“鹿城保”包含了0免赔额CAR-T疗法药品保障,120万/针的药品最高可报销70%,经“鹿城保”报销后,个人仅需承担36万元。      在保险期内,凡被保险人在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部)经专科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医院、药店购买并使用符合保险合同约定、载明的特定药品,对于该被保险人因此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该特定药品费用,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3. 温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20万元(含)以下部分)1.在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2.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3.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5%,个人自负25%;4.在温州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自负40%。二.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1500元(含)以下)1.在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负50%;2.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40%,个人自负60%;3.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5%,个人自负65%。三、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1.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700元2.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400元3.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为300元。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且所住医疗机构级别高低不同的,按其住院医疗机构级别最高的一次计算起付标准。四.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100元温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2.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3.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4.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报销材料1、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的市民(已开通金融功能或用于支付的其他银行卡)2、原始医疗费发票(收据);3、医疗费明细清单(医院盖章);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医院或医生盖章);5、 门诊病历(包括特殊病或慢性病病历);6、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医院盖章);7、其他材料包括:(1)医疗证明:急诊留观证明(医院急诊科、医保办盖章)、急诊记录;(2)登记审批凭证:转外就医登记凭证、异地安置登记凭证、临时外出急诊审批单、外伤经过(未刷卡原因)说明;(3)公务员工伤医疗费:工伤认定书;(4)低保补助:低保证、户口簿;(5)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书、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用于确定赔付比例)。 报销流程1、 业务人员核对参保人身份,检查参保人报销资格。如没有报销资格,退回参保人提交的材料,告知参保人或其代办人不能报销原因;2、如属临时外出就医的,填写《温州市区医疗保险临时外出就医急诊认定》,作急诊认定;3、如属外伤或未刷卡的,填写《温州市区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说明外伤经过或未刷卡原因;4、业务人员受理参保人递交的材料,参保人或其代办人在《温州市区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收件确认单》(一式二联)上签字确认,业务人员交给参保人或其代办人《温州市区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申请单》(参保人联);5、发票(收据)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即时完成审核和结算;发票(收据)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结算,完成结算后代发银行在5-7日内完成参保人市民卡或其他银行卡到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温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