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因此,该外籍人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故,应当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