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2024-05-19 12:52

1.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2. 领房产证需要带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证的必备文件:1、购房合同;2、身份证明文件、图章;3、营业执照(单位购房);4、当事人如不能亲自来办理,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托他人代办。如当到人在外地的还需出具公证委托书,同时受委托人需要身份证明文件及图章。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1、购房合同(正本);2、购买发票(原件);3、竣工决算书(原件);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因购房者的不同情况,需要准备的资料也有所不同,分析如下:1、当购房人已婚准备,准备的资料如下:(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2、当购房人为单身,准备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3、当购房人为单位,准备的资料如下: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单位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材料:1、购房合同(正本);2、购买发票(复印件);3、竣工决算书(原件);4、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5、《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如果是在开发商处领取房产证带证件相对较多一点,需要带房主身份证原件、合同上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房款发票、契税完税证。如果是在房产交易中心领取,只需带上房主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全部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房产证办理全流程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4. 领房产证要带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如果房主是到开发商处那里领取房产证的话,那么要带着房主身份证原件、合同上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房款提货联发票和契税完税证等证件。如果房主是到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的话,那么要带房主身份证原件,到缴税窗口去缴费核税。接着在发证窗口领取房产证。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5.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

取房产证只需要本人带着身份证原件和购房合同原件去就可以了。
单身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到现场办理的时候要写单身证明。夫妻带结婚证,户口本,如果是第一次买房,要到房管局去打首套房证明,如果是2套就会收2套的税费。
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扩展资料: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
参考资料:房产证-百度百科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

6.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

法律分析:领房产证需要带的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申请书、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有利害关系人的还需要提交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7.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

法律分析:领房产证需要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商品房购房发票 、商品房购房结算安置单。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第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

8.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

法律分析:领房产证需要带的材料有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申请书、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有利害关系人的还需要提交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