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医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2024-05-17 01:34

1. 南通医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摘要】
南通医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提问】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相关情况进行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南通医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2. 南通医保中心 咨询电话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南通市医保局官方网站信息得知,南通医保中心电话,医保政策及业务咨询:0513-12345、0513-12393;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513-59001300。
办公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相关拓展: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6年12月,为市属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隶属于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能是参与编制全市医疗、生育、照护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医疗、生育、照护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市区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照护保险的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3. 南通医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南通市医保局官方网站信息得知,南通医保中心电话,医保政策及业务咨询:0513-12345、0513-12393;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513-59001300。
办公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相关拓展: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6年12月,为市属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隶属于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能是参与编制全市医疗、生育、照护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医疗、生育、照护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市区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照护保险的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南通医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4. 南通市医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南通市医保局官方网站信息得知,南通医保中心电话,医保政策及业务咨询:0513-12345、0513-12393;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513-59001300。
办公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相关拓展: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6年12月,为市属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隶属于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能是参与编制全市医疗、生育、照护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医疗、生育、照护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市区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照护保险的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5. 南通开发区居民医保

亲,你想问什么【摘要】
南通开发区居民医保【提问】
亲,你想问什么【回答】
我想问一下南通开发区居民医保住院比例【提问】
之前我母亲住院报销比例大概在百分之75样子可是现在基本没什么保险了才百分之35的样子【提问】
我母亲是胰腺癌,这个病是否国家会报销【提问】
稍等【回答】

这个病正规医院可以报销的【回答】
这个医保比例远没有达到百分之75【提问】
对的,有些药物或者治疗是不报销的【回答】
具体的报销情况需到医院或是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因为每个地区的医保政策及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回答】
那是医生开的药是不报销的吗【提问】
有些报销,亲【回答】

南通开发区居民医保

6. 南通开发区居民医保

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的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18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946元。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的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36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6843元。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南通社保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8%医疗单位缴纳8%个人2%失业单位缴纳2%个人1%生育单位缴纳0.8%个人无须缴纳工伤单位缴纳0.8%个人无须缴纳此外住房公积金对半单位缴纳8%-12%个人8%-12%参考一:关于开展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市区各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04]84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苏劳社察[2005]10号)精神,结合市区具体情况,现就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凡在市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各类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中介机构(以下简称单位)。二、时间和方式1.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至2008年3月25日。2.请各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1)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地税附表十二、国税附表五);(2)2007年度会计总账、应付工资明细账及其他与本单位工资发放相关的资料;(3)《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文档。3.请各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1)2007年6月份、12月份职工工资表及考勤表。(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可从南通劳动保障网下载)。(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首次参加的单位,现场打印发放)。三、地点各单位按辖区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点进行申报、审查。原市本级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青年西路109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3楼308室。原崇川区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跃龙南路36号8楼(供电局南原崇川区政府大楼)原港闸区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城港路56号港闸区委党校前排2楼原开发区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开发区金桥路9号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底楼大厅(开发区国税局北100米)四、缴费基数的确定1.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实行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申报。2.单位以2007年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缴费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3.职工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2007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申报,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申报。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的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18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946元。2008年7月后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待2008年度社会保险基数公布后再行调整。4.经核定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五、其他事项1.各单位所带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印章。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须在单位申报的缴费花名册上经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工会印章,或通过公示方式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2.各单位必须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如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即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同时,将其列入重点稽核对象,上门实地稽查稽核。对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3.对于单位和有关人员不配合、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资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将依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理。对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附件:1.《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2.《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南通市地方税务局二○○八年一月九日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8年1月11印发参考二:关于发布2008年度南通市区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劳社险[2008]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发布2008年度南通市区社会保险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374元。二、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市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和用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1.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不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369元)确定;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按不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6843元)确定。2.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三、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8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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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南通社保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1.南通市崇川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南路36号电话号码:0513-51287582.南通市港闸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城港路58号港闸区政府大楼八楼电话号码:0513-5609801如果您还有不懂的,继续追问,比如坐公交,路线之类的。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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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社保中心的电话是多少

8. 南通政务中心公积金电话号码

南通政务中心公积金电话号码是59000611。公积金贷款的流程:1、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借款人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章印等;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4、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