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处分有几种?

2024-05-18 10:43

1. 党内处分有几种?

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也可以说是五个不同的层次: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警告
警告是党内最轻的纪律处分。适用于那些犯了一般性的错误或所犯错误情节比较轻的,但必须予以党纪处分的党员。警告处分的目的在于给予违纪党员以警示,使其认真反省自己的错误,以便改正。党内通报也有警示、告诫的作用,但它只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形式,不是纪律处分。因此,不能用党内通报代替警告处分。
2、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的违纪党员。对于犯不十分严重错误的党员,是给予警告处分还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以及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依据党内处分的一般规定来具体确定。
如果因某些原因对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所担任的职务予以调整或降职、免职,不应视为党内职务处分,也不应视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附加惩处,而是属于正常的干部调动和任免他用。一般情况下,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不影响继续担任原来的职务。
3、撤销党内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是重于警告和严重警告的处分,是一种比较重的党纪处分。这一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性质、情节严重,不宜再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撤销党员在党内的领导职务包括:各级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书记、副书记;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以及党员在各级党委办事机关中担任的副科长以上的领导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党组织在做出处分决定时,应明确是撤销一切职务,还是撤销某一具体职务。  

4、留党察看
留党察看是仅低于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是党内重处分之一。这一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纪,但尚未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需要给其改正错误的机会,以便党组织继续考察的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其受处分前所担任的党内职务自然撤销,但不是附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无需再履行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手续。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5、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高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造成很坏影响,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给党的形象和工作带来重大损失,或者犯了错误不改正,抵制党组织的教育,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全丧失共产党员条件或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其党内职务自然终止。
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如果以后本人向党组织提出重新入党申请,除规定不得重新入党者外,经过党组织长期考察和严格审查,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党内处分有几种?

2. 党内处分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分别是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3. 党内处分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党纪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法律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党内处分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4. 党内处分种类有六种

      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依据其违纪情节的轻重,实施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警告,是党内纪律处分中最轻微的处分。是对犯错误党员的一种告诫,使之注意和警惕。一般在工作上,由于经验不足或一时疏忽违犯党的纪律,或者错误虽属于思想品质方面,但错误性质和造成的后果又不严重的,可给予这种纪律处分。
     2.严重警告,是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提出严重告诫。一般是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警告处分严重一些,但又构不成更严重的党内纪律处分的,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3.撤销党内职务,是对违纪错误性质严重,已不适宜继续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党员所实施的纪律处分。党内职务包括党支部、党总支和各级党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党组书记、副书记及其成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及在党委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某个职务还是撤销其所有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党组织可以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纪律处分的党员,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职务的职务。
     4.留党察看,是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作暂时留在党内,以察看其今后表现的纪律处分。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两年两种。对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纪律处分的党员,可视其具体表现情况,决定是按时解除察看,还是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留党察看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按期恢复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开除党籍;又犯有其他受党纪处分错误的,也应当开除其党籍。受到留党察看纪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党组织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纪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职务的职务。
     5.开除党籍,是指党员所犯错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以致被开除出党的纪律处分,是党内最高的处分。受到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5. 党内处分种类有六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党内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而处分的期限依据处罚的类型而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十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二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第十三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党内处分种类有六种

6. 党内处分有几种分别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具体包括:一是警告。二是严重警告。三是撤销党内职务。四是留党察看。五是开除党籍。纪律处分措施的影响期:从纪律处分功能层面讲,纪律处分措施对受处分党员不仅在政治上具有直接影响,而且还存在限制其提职的影响时段,具体包括:1.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2.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而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3.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4.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7. 党内处分种类有六种

1、警告。
警告,是党内纪律处分中最轻微的处分。是对犯错误党员的一种告诫,使之注意和警惕。一般在工作上,由于经验不足或一时疏忽违犯党的纪律,或者错误虽属于思想品质方面,但错误性质和造成的后果又不严重的,可给予这种纪律处分。
2、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是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提出严重告诫。一般是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警告处分严重一些,但又构不成更严重的党内纪律处分的,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撤销党内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是对违纪错误性质严重,已不适宜继续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党员所实施的纪律处分。党内职务包括党支部、党总支和各级党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党组书记、副书记及其成员;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及在党委工作部门的领导职务。
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某个职务还是撤销其所有职务。如果决定撤销某个职务,则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
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党组织可以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纪律处分的党员,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原任职务的职务。
4、留党察看。
留党察看,是对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作暂时留在党内,以察看其今后表现的纪律处分。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两年两种。对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纪律处分的党员,可视其具体表现情况,决定是按时解除察看,还是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留党察看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指党员所犯错误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以致被开除出党的纪律处分,是党内最高的处分。受到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党员,党内职务自然撤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纪律处分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2、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党内处分种类有六种

8. 党内处分种类有六种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