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什么意思?

2024-05-07 03:50

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什么意思?

递延所得税资产 (Deferred Tax Asset),就是未来预计可以用来抵税的资产,递延所得税是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才会产生递延税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什么意思?

2.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区别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区别:
1、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未来适用税率。
2、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3、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根据应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所得税的金额。

扩展资料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
1、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二、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
1、商誉的初始确认中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因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但按照税法规定其计税基础为0,两者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对其不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否则会增加商誉的价值。
2、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中,如果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由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
3、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不予确认: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负债

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
1、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未来预计可以用来抵税的资产;是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适用税率计算、影响(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或者是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或者是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二、核算内容不同
1、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方核算(资产类):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税率,债务法下递延税款余额是借方时税率增加,递延税款余额是贷方时税率减少。
贷方核算(负债类):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税率,转回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税率。债务法下递延税款余额是贷方时税率增加,递延税款余额是借方时税率减少。
2、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扩展资料: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
一、企业在确认相关资产、负债时,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本科目余额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本科目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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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有什么区别?

4.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怎么理解?


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以后少缴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就是以后多缴税   (1)递延所得税资产属于资产类科目,列于资产负债表中非流动资产项目下。资产的帐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和负债的帐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时便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产生抵延所得税资产。 
(2)举例:某公司按照百分之五的比例计提坏帐准备,而税法中规定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计提坏帐准备进行税前抵扣(适用33%所得税税率)。该公司2006年应收帐款借方余额为1000万,则该公司计提坏帐准备为50万,税法计算坏帐准备为5万,则产生45万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45*33%=14.85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4.85 
贷:所得税费用      14.85

再看下面: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企业在确认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相关的以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应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由于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商誉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其他的情况
  借: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20一16】 A企业于20×6年12月6日购入某项环保设备,取得成本为500万元,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计税时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相同。A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该企业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处理的差异。
  [答疑编号11200301:针对该题提问]
  分析:
  20×7年资产负债表日,该项固定资产按照会计规定计提的折旧额为50万元,计税时允许扣除的折旧额为100万元,则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45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400万元的差额构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企业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20-17】 甲公司于20×0年12月底购入一台机器设备,成本为525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零。会计上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因该设备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计税时可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均与会计相同。本例中假定该公司各会计期间均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除该项固定资产产生的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外,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的差异。
  该公司每年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情况如表20-1所示:
  表20一1                    单位:元
   20×1年 20×2年 20×3年 20×4年 20×5年  20×6年
实际成本 525 000 525 000 525 000 525 000 525 000 525 000
累计会计折旧 87 500 175 000 262 500 350 000 437 500 525 000
账面价值 437 500 350 000 262 500 175 000 87 500 O
累计计税折旧 150 000 275 000 375 000 450 000 500 000 525 000
计税基础 375 000 250 000 150 000 75 000 25 000 O
暂时性差异 62 500 100 000 112 500 100 000 62 500 0
适用税率 33% 33% 33% 33% 33% 33%
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 20 625 33 000 37 125 33 000 20 625 0
  [答疑编号11200302:针对该题提问]
  分析:
  该项固定资产各年度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确定如下:
  (1)20 × 1年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折旧=525 000-87 500=437 500(元)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税前扣除的折旧额=525 000-150 000
  =375 000(元)
  因账面价值437 500大于其计税基础375 000,两者之间产生的62 500元差异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62 500 × 33%)20 625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20 6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625
  (2)20 × 2年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525 000-87 500-87 500=350 000(元)
  计税基础=实际成本-累计已税前扣除的折旧额
  =525 000-275 000=250 000(元)
  因资产的账面价值350 000大于其计税基础100 000,两者之间的差异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33 000元,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20 625元,当期应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2 375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12 37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2 375
  (3)20×3年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525 000-262 500=262 500(元)
  计税基础=525 000-375 000=150 000(元)
  因账面价值262 500大于其计税基础150 000,两者之间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37 125元,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33 000元,当期应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4 125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4 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4 125
  (4)20×4年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525 000-350 000=175 000(元)
  计税基础=525 000-450 000=75 000(元)
  因其账面价值175 000大于计税基础75 000,两者之间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33 000元,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37 125元,当期应转回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4 125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4 125
    贷:所得税费用       4 125
  (5)20×5年资产负债表日:
  账面价值=525 000-437 500=87 500(元)
  计税基础=525 000-500 000=25 000(元)
  因其账面价值87 500大于计税基础25 000,两者之间的差异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0 625元,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33 000元,当期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12 375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2 375
    贷:所得税费用       12 375
  (6)20×6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均为零,两者之间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原已确认的与该项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予全额转回,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0 625
    贷:所得税费用        20 625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
  有些情况下,虽然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出于各方面考虑,所得税准则中规定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因会计与税收的划分标准不同,会计上作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但按照税法规定计税时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20-18】 A企业以增发市场价值为l5 000万元的自身普通股为对价购入B企业l00%的净资产,对B企业进行吸收合并,合并前A企业与B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假定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购买日B企业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如表20-2所示:
  表20一2                   单位:万元
   公允价值 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固定资产 6 750 3 875 2 875
应收账款 5 250 5 250 -
存货 4 350 3 100 1 250
其他应付款 (750) O (750)
应付账款 (3 000) (3 000) O
不包括递延所得税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12 600 9 225 3 375
  [答疑编号11200303:针对该题提问]
  分析:
  B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该项交易中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商誉的金额计算如下: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12 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750×33%)24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4 125×33%)1 361.25
  考虑递延所得税后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11 486.25
  商誉                 3 513.75
  企业合并成本             l5 000
  A企业
  1)借:固定资产  6 750
     应收账款  5 250
     存货类科目 4 350
     商誉    2 400
     贷:其他应付款           750
       应付账款          3 000
       股本、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5 000
  2)
  借:商誉         136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361.25
  3)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47.5
    贷:商誉             247.5
  商誉=2400+1361.25-247.5=3513.75(万元)
  商誉的账面价值3513.75>计税基础(0),形成暂时性差异。
  因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当事各方选择进行免税处理的情况下,购买方在免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有关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原计税基础不变。被购买方原账面上未确认商誉,即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
  该项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金额3 513.75万元与其计税基础零之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按照准则中规定,不再进一步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2)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该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由于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直接结果是增加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是降低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使得资产、负债在初始确认时,违背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3)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除外:一是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二是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满足上述条件时,投资企业可以运用自身的影响力决定暂时性差异的转回,如果不希望其转回,则在可预见的未来该项暂时性差异即不会转回,从而无须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例20一19】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因能够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购入投资时,实际支付价款2 500万元,取得投资当年年末,乙公司实现净利润75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的调整因素,甲公司按其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225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l5%。乙公司在会计期末未制定任何利润分配方案,除该事项外,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的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均不存在期初余额。
  [答疑编号11200304:针对该题提问]
  (1)按照权益法的核算原则,取得投资当年年末,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增加225万元,确认投资收益225万元。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在持有期间不变,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25万元。
  将投资收益还原成税前的,假设税前利润是X,则
  x-x×15%=750
  x=750 /(1-15%)=750/85%
  甲公司应按适用税率的差额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47.6470(750÷85%×30%×l8%)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476 47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476 470
  (2)如果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的目的并非为从乙公司分得利润,而是希望从乙公司持续得到原材料供应,同时与其他投资者签订协议,在被投资单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作相同的意思表示,控制被投资单位利润分配的时间,从各方的协议情况看,不希望被投资单位在可预见的未来进行利润分配。因符合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条件,对该部分225万元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计量
  1.对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根据适用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2.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按照税法规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期间如何,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要求折现。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确认的一般原则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因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内,企业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使得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无法实现的,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其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则应以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情况
  某些情况下,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20-20】 甲企业当期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一项固定资产,该项固定资产在租赁日的公允价值为3 0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2 940万元。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内总的付款额为3 300万元。假定不考虑在租入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答疑编号11200305:针对该题提问]
  准则中规定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甲企业该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2 940万元。税法规定融资租入资产应当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付款额以及在取得租赁资产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作为其计税成本,即其计税成本应为3 300万元。
  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2 94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3 300万元之间的差额,在取得资产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如果确认相应的所得税影响,直接结果是减记资产的初始计量金额,准则中规定该种情况下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计量
  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原则相一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要求折现。

  三、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因税收法规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代表的是有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期间转回时,导致企业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减少或增加的情况。适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应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进行调整。 
参考资料:acc123网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怎么区分?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都是因为“税会差异引起的。二者的区分我一般是这么做的:
1、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属于资产类科目,表示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递延所得税负债是负债类科目,表示未能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简单总结:现在不让扣,以后让扣是资产;现在暂时不交,以后要交,是负债)。例如,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税法让不让扣除计提的准备金,但是实际发生时可以扣除。表示现在不让扣,未来可以扣,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形成一项资产。又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税法按取得时成本确认计税基础,不承认公允价变动,但未来处置时是要多交税的,表示现在暂时不交,以后要交,经济利益很多能流出企业,形成负债。
2、另外一个角度。背口决:(1)资产账面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负债账面>计税基础,形成可抵扣暂时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账面>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备注,计税基础是税法口径,账面价值是会计口径。

7. 递延所得税资产跟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怎么产生的?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改变了原企业会计准则(制度)(2005前)对所得税的核算方法(即由企业自行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利润表债务法),改为统一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种核算方法,将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存在的差异,划分为两大类:暂时性差异(注意,不是时间性差异,其范围要大于时间性差异)、非暂时性差异,与原时间性差异和原永久性差异的分类是不同的。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相关的概念较多,限于篇幅,请具体阅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及其应用指南。下面仅举例简单说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核算过程。

假设甲公司2007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 000 000元,所得税率为33%,未来税率预计不会发生调整。
1、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1 800 000元,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 000 000元。相关提取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法准予全额税前扣除。
2、企业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00 000 000元,会计处理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当年折旧额64 000 000元,累计折旧额244 000 000元,无减值准备;税务处理采用平均年限法,当年折旧额50 000 000元,累计税前扣除折旧额150 00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处理不存在差异。
3、企业当年购入准备近期出售的某上市公司股票,购置成本2 000 000元,年末市价2 600 000元。当年未发生派发红利等事项。
4、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26 400 000元,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余额0元。
除上述事项之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另,该企业预计未来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按照当期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所得税费用。
会计利润:10 000 000元
加: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200 000元(2 000 000 – 1 800 000)
加:折旧费用纳税调增额:14 000 000元(64 000 000 – 50 000 000)
减:交易性金融资产纳税调减额:600 000元(2 600 000 – 2 000 000)
应纳税所得额:23 600 000元
应交所得税:7 788 000元(23 600 000 * 33%)

借:所得税费用 7 788 000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 788 000元

该分录可理解为: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当年应交所得税,属当期费用,应当记入当期“所得税费用”科目。

2、按照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认暂时性差异及其递延所得税。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500 000 000 – 244 000 000 = 256 000 000元
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 500 000 000 – 150 000 000 = 350 000 000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50 000 000 – 256 000 000 = 94 000 000元
(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表明,企业未来在使用、处置该固定资产时,根据税法的规定,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94 000 000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4 000 000 * 33% = 31 020 000元
(由于该固定资产在未来使用、处置时需依税法规定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即意味着企业未来可少交所得税31 020 000元,由此形成当期期末企业的一项资产)
当期应增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 020 000 – 26 400 000 = 4 620 000元
(由于企业当期期初已存在递延所得税资产26 400 000元,因此,只需在此基础上补计至31 020 000元即可)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 2 600 000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计税基础 = 2 000 000元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2 600 000 – 2 000 000 = 600 000元
(该应纳税在使性差异表明,企业未来在出售该金融性交易资产时,根据税法的规定,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0 000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0 000 * 33% = 198 000元
(由于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未来出售时需依税法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意味着企业未来应多交所得税198 000元,由此形成当期期末企业的一项负债)
当期应增计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 000 – 0 = 198 000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 620 000元
贷:所得税费用 4 422 000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98 000元

该分录可理解为:上述增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属于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应记入当期“所得税费用”科目。

至于工资费用的纳税调整问题,由于该差异属于原永久性差异,不影响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因此,不形成暂时性差异。从暂时性差异计算公式来看,由于相关工资已发放,则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部分)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均为零,不存在暂时性差异。

在本例中,当期所得税费用最终确认了3 366 000元(7 788 000 – 4 422 000),除以当期税率33%得10 200 000元,正好等于会计利润10 000 000元与属于原永久性差异的工资费用纳税调增额200 000元的之和。(需要指出,这样的验算说明只是为了更清楚地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于原时间性差异及原永久性差异的核算原理及方法,并不表明任何企业任何情况下均可进行如此的简单验算,这是由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会计理论所导致的,也是与原利润表债务法的实质性区别之一)

递延所得税资产跟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怎么产生的?

8.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问题

如果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免税合并中取得的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此时应该调整合并时确认的商誉的金额。
借:商誉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商誉
再次强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只是对商誉的调整,不是因为商誉自身暂时性差异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针对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或营业外收入。
    1)如果该合并形成商誉(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则确认的具体资产、负债项目的递延所得税。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借或贷:商誉
    2)如果该合并形成营业外收入(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则确认的具体资产、负债项目的递延所得税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借或贷:营业外收入
    总结: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对应科目不只是所得税费用,还有商誉、资本公积和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