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4-05-17 18:24

1. 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1、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扩展资料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

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2. 房产税的会计科目是什么?分录呢

以上分录不正确,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核算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缴纳的房产税要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正确分录为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3. 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第一条 房产税的会计分录分为房产税的确认与房产税的缴纳。使用的会计科目是“税金及附加”。第二条 房产税的确认:根据房产税的计算结果,确认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做以下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房产税第三条 房产税的缴纳:实际缴纳房产税,做以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房产税贷:银行存款第四条 需要注意的是,财务人员在记账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将房产税正确匹配到各月,也就是说,在编制会计分录时,“税金及附加-房产税“的金额要与当月期间进行正确的匹配,这样的账务记录才是最准确的。第五条 如果确认房产税时,确认的金额是多个月份的金额,那么最好使用“待摊费用”科目对房产税进行分月摊销。比如,确认的房产税归属于3个月,那么在确认房产税时,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待摊费用贷:应交税费-房产税第六条 每个月确认归属于本月房产税的金额,要做以下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贷:待摊费用,通过上述会计分录,将房产税在3个月内摊销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4. 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扩展资料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

5. 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1、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相关信息:
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6. 房产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1.正常计提时:
2.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银行支付时: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 财会[2016]22号文 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7. 房产税的会计分录会计处理

1、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扩展资料税收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税

房产税的会计分录会计处理

8. 缴纳房产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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