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与企业所得税的联系?

2024-05-13 06:19

1. 业务招待费与企业所得税的联系?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二者取其最低的金额。
比如300万元收入,业务招待费支出3万元。计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300万元收入*5‰=1.5万元;
业务招待费支出3万元*60%1.8万元
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5万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与企业所得税的联系?

2. 关于企业所得税中的业务招待费

一、无销售---那就是没有开业,没有开业只有审计报告,没有税审报告,所以不存在你所说的问题。
二、如果有税审,招待费是按: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取低的。
三、为什么自已搞的这么麻烦,所有的招待费、应酬费都放在“管理费用---招待费”去归集不好吗?
四、“新办企业,无销售---,”你们企业是否属于筹备期,如果是,那么所有的费用除在建固定资产的项目外均应作为开办费在“长期待摊费用”入账,待开业的头一个月转入管理费用。

3. 业务招待费与企业所得税的联系是什么?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资料,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与企业所得税的联系是什么?

4. 在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在填列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申报表应扣除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在填写季度所得税预缴纳申报表时可以全额列支,但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 业务招待费与企业所得税的联系是什么?

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纳税人能提供真实有效凭证或资料,在下列限度内准予作为费用列支,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与企业所得税的联系是什么?

6. 企业所得税中业务招待费中包括哪些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因此,1、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与按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小原则取扣除标准。假定发生额业务招待费10000元,销售收入200000元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
(1)按照发生额的扣除标准10000*60%=6000元
(2)按照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的扣除标准
200000*5%=1000元
因此,(2)与(1)比较,孰小原则,取(2)为业务招待费为扣除标准1000元

7. 业务招待费与企业所得税的联系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有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例1】:某企业2010年销售额578353.17元,业务招待费支出4292元,请问年末如何作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为:
1)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计算:4292*60%=2575.20元
2)按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578353.17×5‰=2891.77元
1)与2)比较,采取孰低原则,
因此,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取1),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2575.20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4292.00-2575.2=1716.80元。 

【例2】某企业2010年销售额578353.17元,业务招待费支出14292元,请问年末如何作纳税调整。

1)按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计算:14292*60%=8575.20元
2)按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计算:578353.17×5‰=2891.77元
1)与2)比较,采取孰低原则,
因此,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取2),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2891.77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14292.00-2891.77=5716.80元。

业务招待费与企业所得税的联系

8. 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明细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公告第五条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如果楼主是以上这种情况,则填406.2,406.2应为税前列支,你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去进行调增所得额
如原来会计报表上亏损为1000元,那么现在经过调增差额后(677-406.2=270.8)
应纳所得额为1000-270.8=729.2,你可以在以后年度弥补亏损额为72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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