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三板公司

2024-05-04 22:07

1. 什么是新三板公司

新三板公司是指中关村高新技术园区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
1.企业规模总体偏小
2.企业经营运作良好
3.企业所属行业广泛
4.股权相对集中,自然人股东为主
5.重视技术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
公司概念
“新三板”公司的创业板征程并非坦途。据上证报资讯数据部统计,目前共有7家“新三板”公司锁定创业板上市,除**药业外,有4家公司的创业板上市申请获证监会受理,但一直未见“上会”,**科技等2家公司尚未递交IPO申请。
7月26日,创业板申报开闸首日,**飞鸿、**华宇、**药业等3家“新三板”公司同时向证监会递交创业板IPO申请。资料显示,**飞鸿主营通信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拟发行不超过2100万股,2008年净利润为3123.9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50元;**华宇主营电子政务领域的相关产品开发、平台建设及应用系统整合集成,拟发行1850万股,2008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808.4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73元。
其后,博-晖创新于2008年8月19日向证监会提交创业板IPO申请,2008年8月26日收到受理通知书。该公司拟公开发行2560万股,募集资金用于**光电公司综合研发基地项目。东土科技创业板IPO申请也于11月18日收到证监会受理通知书,拟发行不超过840万股,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SICOM系列工业以太网交换机扩建等5个项目。
最终,捷足先登的是**药业,于2008年10月30日挂牌上市,成为首家成功转投创业板的“新三板”公司。2010年11月份**瑞尔成功转为创业板,这坚定了新三板公司闯关创业板的决心
此外,**医药的创业板上市环保审核已通过环保部审查,拟公开发行2000万股、募集资金约1.3亿元用于原料药、药物制剂生产线扩建项目和精益化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创业板上市议案刚获董事会通过的**科技成为第7家冲刺创业板的“新三板”公司。
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58家“新三板”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5.59亿元,同比增长1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有22家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的财务要求。

什么是新三板公司

2. 新三板公司有什么不同

一、新三板公司上市和主板上市有什么不同?
1.服务对象不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
2.在准入条件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不设财务门槛,也没有主营业务要求。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但创业板不仅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无,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还要求主营业务突出,集中有限资源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要求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发展主营业务。
3.投资者群体不同。我国证券交易所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对自然人和机构都有具体要求。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类投资者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
4.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侧重于赚取企业成长的钱。而主板与创业板则侧重于通过股票买卖赚取市场差价。
5.交易规则不同。新三板200人限制和投资者限制决定了较低的流动性。另外,新三板企业的股权高度集中,可流通股权比例低。在交易方式上,新三板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而主板、创业板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
6.信息披露不同。新三板信息披露要求低于创业板。新三板仅需年半年报和年报,季报不强制披露,另外还无强制预披露要求。新三板相对创业板规模更小,企业生命周期更前端,行业更细分。
二、新三板上市公司和A股上市公司有什么不同?
第一,在上市条件上,新三板对企业的盈利没有要求,只要求企业的主体及相关经营规范等,有主办券商进行推荐和持续督导即可。主板市场上市条件相对严苛得多,例如要求上市之前连续三年净利润率必须保持6%以上,而新三板对企业的盈利没有要求。
第二,在上市审核上,A股上市公司需要证监会发审委进行审核。而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企业申请在新三板挂牌时,证监会豁免核准。
第三,在交易上,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份只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转让,而A股可以在上交所和深交所进行交易买卖。
第四,在投资者资格上,新三板对投资者设置了一定门槛,机构投资者要求注册资本500万以上,而自然人投资者,要求本人持有证券资产市值500万人民币以上,并且有两年证券投资经验。A股市场则没有要求。
第五,退市条件上,主板A股退市的硬件是连续三年业绩亏损,而新三板只需发现严重问题就可退市。

3. 上新三板的公司属公有企业还是私企?

  上新三板的企业没有公私之分,只要满足如下条件,都是可以的【更多新三板上市、定增、路演、融资信息可上新三板资本圈】:

  ( 1)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上新三板的公司属公有企业还是私企?

4. 新三板公司由谁审核

新三板公司由证监会进行审核。
企业上市审核标准有一下几点内容:
1,发行人财务独立
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2,发行人机构独立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3,发行人业务独立
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4,发行人资产完整
对于生产型发行人而言。生产型企业应当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非生产型企业应当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
ipo上市审核流程
按照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分工制衡的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的审核工作流程分为受理、见面会、问核、反馈会、预先披露、初审会、发审会、封卷、会后事项、核准发行等主要环节,分别由不同处室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对每一个发行人的审核决定均通过会议以集体讨论的方式提出意见,避免个人决断。
具体审核环节
1、材料受理、分发环节
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工作人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证监会令第66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等规则的要求,依法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监管部。发行监管部综合处收到申请文件后将其分发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同时送国家发改委征求意见。审核一处、审核二处根据发行人的行业、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2、见面会环节
见面会旨在建立发行人与发行监管部的初步沟通机制。会上由发行人简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介绍发行审核的程序、标准、理念及纪律要求等。见面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一般安排在星期一,由综合处通知相关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见面会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监管部部门负责人、综合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负责人等。
3、审核环节
审核机制旨在督促、提醒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安排在反馈会前后进行,参加人员包括审核项目的审核一处和审核二处的审核人员、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相关负责人。
4、反馈会环节
审核一处、审核二处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

5. 新三板?条件?现在有多少家新三板公司

你好
(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
(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有限责任公司须改制后才可挂牌。挂牌公司区域不再局限在四大园区,已经扩展到全国。
目前
目前约13300家

新三板?条件?现在有多少家新三板公司

6. 企业新三板的企业新三板股权

根据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第二十四条 投资者转让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报价券商办理。第二十五条 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报价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报价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第二十六条 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个报价日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遇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特殊情况,暂停报价转让。第二十七条 投资者委托报价券商办理股份报价转让,应按照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第二十八条 主办报价券商不得买卖所推荐挂牌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