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间

2024-05-04 07:58

1. 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间

法律主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如下:1、人数要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北京为1.7%,上海为1.6%)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2、雇佣要求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3、费用计算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4、减免政策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低于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大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间

2. 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间

一、申报期限      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注意事项】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且达到规定比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该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的单位是否需进行申报?      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且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在电子税务局按照申报表内容据实填写企业用工人数和工资总额等各项数据,最后计算出应缴残保金为零,而不能直接零申报。二、电子税务局申报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基金规费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模块中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三、申报规则      1.用人单位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申报表第“7栏”/第“5”栏)>=1.5%,本期应纳费额为0,无减免费金额。      2.申报表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系统设置为通过信息系统读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的数据自动生成。      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类型”为“企业”的,申报填写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为30人(含)以下时,“减免性质”由系统自动带出免征条款。      4.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填写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超过30人,且不符合其他减免优惠时,带出分档减缴条款。

3. 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间

 2020年残保金申报时间:  8月1日到9月30日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工)单位,请于8月1日至9月15日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优化征收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三)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时间

4. 2021年新公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

您好,很高兴为你服务。我是安娜,国家二人力资源管理师级职业咨询师,外企HR,曾做过猎头。拥有18年生涯职业规划经验,擅长入职辅导(简历、面试、背调、谈薪资)、职业规划、优势挖掘,累计1v1咨询超过1000小时。
我已经看到你的问题了,正在给您整理回复,您也可以提供更多有效信息,以便我更好给您解答。【摘要】
2021年新公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申报【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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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需要看您所在区的政策,第一年公司人数不多的话,一般都是不需要交的。
【回答】
申报表要如何填写?【提问】
您指的是申报残保金的表格吗,工资是上一年度的工资总额,人数是上一年的平均人数。【回答】
公司是2021年5月成立的,那该如何填写?【提问】
您是新公司,建议您找残联部门,第一年应该是不需要缴纳的。
【回答】
您好,如果您的问题已经解决,可以点击右上角“结束服务”,并给予5星赞。点击头像关注我,如果你还有其他职场问题,可以再次向我咨询,感谢您的信任。【回答】

5. 2022年残疾人补贴突然不发了

残疾补贴被侵犯的,建议起诉,追究侵权责任。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内重度残疾人重残补贴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对残疾人的增发部分补贴。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60%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不低于120元/月·人、8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第四十七条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2022年残疾人补贴突然不发了

6. 2022年1月份残疾人补贴这么还没发

【摘要】
2022年1月份残疾人补贴这么还没发【提问】
亲,这个要以当地具体时间为准的哦【回答】
【回答】
【回答】
不知道您那边是什么情况呢【回答】
建议联系一下当地相关负责人哦【回答】
这月都快满了这么还没发【提问】
您可以去当地政务平台或者红网进行申诉哦,相关政府人员会联系您的【回答】
好的,谢谢您【提问】
不客气,能帮助到您是我莫大的荣幸!【回答】

7. 2020年申报缴纳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计算应纳额应该使用哪一年的工资总额?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计算应纳额应该使用上年度的工资总额
(三)申报所需资料
申报年审:严格执行《2018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18〕32号)和《广东省残联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19〕91号)规定,规范年审行为,简化证明材料,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文件规定以外的资料。
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的资料有:1、《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2、《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3、上年度1至12月份为残疾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等材料(可从广东省税务局打印《社保费申报缴款个人明细》,如是公务员,可提供加盖公章的编制卡、工作证或《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1月、6月和12月);如安置残疾军人职工的,需提供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经审核,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出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申报缴费: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2020年申报缴纳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计算应纳额应该使用哪一年的工资总额?

8. 2020年残保金申报时间

法律分析: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1.5%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2、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上一年度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3、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4、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法律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并接受本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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