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贷还贷的后果是什么?

2024-05-12 14:58

1. 以贷还贷的后果是什么?

以贷养贷是指通过贷款来偿还贷款,而现在很多人都是通过以贷还贷的方式来还款,一旦以贷还贷还不上了,那么以贷还贷的后果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看看。
  
  1、 多个平台催收:以贷养贷通常是同时借多个网贷产品,网贷只要逾期就会催收,而借了这一笔归还上一笔,总会有没有按时还上的,如果因为个人信誉不够无法再获得贷款,那么多款网贷同时逾期会遭遇大量催收。
 
  2、 收取罚息:以贷还贷还不上以后,就会导致贷款逾期,贷款一旦逾期就会收取罚息,罚息是从逾期当天开始收取,一直到还清为止,时间越长,收取罚息越多。
 
  3、 增加还款金额:以贷还贷本身就是拿贷款的钱还贷款,借的贷款越多,欠的钱也就会越多,一旦出现以贷还贷还不上的情况,那么需要还款的金额就会比较大,从而加大借款人负债。
 
 以贷还贷的后果是非常大的,就算以贷还贷依旧能还上去,那么还是需要支付大量的利息的,利息一旦支付越多,迟早有一天会还不上的,所以千万不要以贷还贷。

以贷还贷的后果是什么?

2. 贷款还贷款的后果会怎么样

以贷还贷就是贷款人借钱来还其他的贷款,是拆东墙补西墙的意思,以贷还贷会让贷款人背负沉重的债务压力,如果有一天贷款资金链一断,就会对还款造成影响,影响个人信用。以贷还贷可能会出现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贷款人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一定要保持理智,在个人收入可以覆盖掉贷款支出的前提下进行借贷,避免自己陷入债务泥沼,背上沉重的利息压力。拓展资料贷款种类按照贷款期限分为: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在超过5年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超过1年,5年以内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透支——没有固定期限的贷款按币种分为:本币贷款外币贷款按照贷款人性质分为:银行贷款(自营贷款)银团贷款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就是一种典型的委托贷款)特定贷款按贷款主体性质分为:经济组织贷款企业单位贷款事业单位贷款个人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分为:企业(经济组织)类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项目融资贷款一般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铺底流动资金贷款临时流动资金周转贷款票据贴现个人类个人经营类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住房按揭贷款(俗称按揭)一手房贷款二手房贷款房屋增贷理财型房贷房屋转贷商用房按揭贷款(有些银行把这类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一手房贷款二手房贷款汽车贷款(含自用车和商用车,有些银行把商用车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一手车(购车贷款)二手车(原车融贷)机车相关贷款机车融资(又称机车贷款、机车借款、机车增贷)购车分期贷款(又称购车分期、购车贷款、机车分期、或机车分期贷款)助学贷款其他消费贷款装修贷款旅游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其他个人质押类贷款按利率分为:固定利率贷款浮动利率贷款混合利率贷款按照贷款担保方式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保证贷款按揭贷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按照贷款资产质量(风险程度)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损失贷款按照贷款存续情况分为:正常贷款逾期贷款(逾期0-180天)呆滞贷款(逾期181-360天)呆账贷款(逾期361天以上)公积金贷款

3. 为什么以贷还贷会欠更多

以贷还贷会的后果可能会造成逾期,可能会被暴力催收,还会面临起诉。银行明确规定不能用借款的这笔钱来偿还贷款,那么用贷款来偿还贷款的这种行为肯定会产生一些后果的。用银行借的这笔钱来偿还自己在网上借的钱,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可能会产生逾期,逾期之后,个人信用记录就会产生不良的影响,就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如果在现实生活中,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那么有关的机构或者是银行肯定会催促你赶紧把贷款偿还清楚,所以就会面临着暴力催收的情况,一旦面对这种情况的话,你的个人生活就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以贷还贷就是通过借一笔新的贷款来偿还名下已办理的贷款,而此种行为并不是在用客户自己的钱来还款,况且贷款本身就被禁止用于信贷还款方面,所以一旦被贷款经办银行发现,很可能会立即终止借贷关系,要求客户提前一次性清偿。“以贷还贷”又称“借新还旧”,这一概念由IMF等国际金融机构于20世纪80年代首先提出,其目的是解决拉美国家外债的还本付息问题,以缓解其金融危机。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旧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再次签订新的借款合同,以新贷出的款项清偿部分或全部旧的贷款。

为什么以贷还贷会欠更多

4. 什么是“以贷还贷”

我国在外债管理的实践中也借鉴过这一做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我国国内的银行贷款业务中,一般认为所谓“以贷还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旧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再次签订新的借款合同,以新贷出的款项清偿部分或全部旧的贷款。但由于现行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对“以贷还贷”的含义、性质没有明确界定,对其本身的法律属性以及相关的担保问题争议颇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从上述“以贷还贷”的内容不难看出,“以贷还贷”其实是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原有贷款情况下银行无奈办理的贷款,因而是特殊背景下发生的银行贷款业务, “以贷还贷”的做法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已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但是对于“以贷还贷”这种行为本身,以及由此引发出来的保证责任等相关法律问题,目前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涉略到以外,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尚无明确界定,实践中也存在较大分歧。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银行贷款业务中的“以贷还贷”行为及其保证责任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以贷还贷”是指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约定以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行为,在性质上,“以贷还贷”属于民事行为。
笔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庭推精要》关于“以贷还贷”定义的确立,性质的界定及其构成要件的表述准确、全面,应当成为认定“以贷还贷”行为的基本依据,作为人民法院审理“以贷还贷”案件的指导原则。

5. 以贷还贷是什么意思?

以贷还贷是借款人用一银行贷款归还另一银行贷款的一种行为。银行贷款的目的,主是为了支持企业生产发展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周转等,因而借款人的还款来源主要应是企业的新增利润、生产经营周转收入等,一般不应发生以贷还贷的情况。扩展资料:贷款,意思是银行、信用合作社等机构借钱给用钱的单位或个人,一般规定利息、偿还日期。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银行(Bank),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专营机构、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国有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世界银行:用于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利润是企业家的经营成果,是企业经营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其最终成果的具体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或现象形态,它表现为商品价值超过成本价格的余额。即资本家销售商品后所得的价格总额超过其预付资本量的余额。利润实际上来源于资本家用可变资本购买的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也就是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即可变资本的增殖额。但却在现象上表现为资本家全部预付资本所带来的增加额。

以贷还贷是什么意思?

6. 以贷还贷是什么意思

“以贷还贷”是指以新的贷款归还旧的逾期贷款的行为。对“以贷还贷”的行为的定罪,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被告在逾期无法归还的情况下,以新贷还旧贷,可以证明被告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这属于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之一;
2、客观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申请贷款。如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等欺骗银行放贷;
3、被告贷款的申请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如申请用途是“购买原材料”,而实际用途却是归还旧债;
4、数额较大,没有归还。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第三部分第二条贷款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理。贷款诈骗犯罪是目前案发较多的金融诈骗犯罪之一。审理贷款诈骗犯罪案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刑法》第30条和第193条的规定,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对于单位实施的贷款诈骗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也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单位十分明显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符合《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是要严格区分贷款诈骗与贷款纠纷的界限。对于合法取得贷款后,没有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到期没有归还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不具备贷款的条件而采取了欺骗手段获取贷款,案发时有能力履行还贷义务,或者案发时不能归还贷款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如因经营不善、被骗、市场风险等,不应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7. 还款后果是什么?

蛟河市现在信用卡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运用的非常普及,很多人忘记按时还款了,导致信用卡逾期。即便是逾期后及时还了款,持卡人还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那么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下面就给广大持卡者普及下相关知识。
一、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是什么首先,逾期还款会导致信用卡罚息,利息按照日息万分之五来收取;此外,还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通常为逾期金额的5%。不但如此,最让人头疼的就是逾期所导致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一般信用卡逾期还款不超过3次,可申请信用卡但额度很小,也可以贷款,但利率很高,而逾期还款6次以上或有一次逾期不还款的都会被列入”黑名单“,就不能办信用卡和贷款了。”此外笔者注意到,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就会被视为“恶意透支”。指刑法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恶意透支5万元至20万元之间就属于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
二、信用卡逾期应该怎么办一旦信用卡发生逾期,持卡人应该及时还清所欠的款项。如果是因银行方面的原因,或其他无恶意拖欠信用卡还款的行为造成信用卡还款逾期,持卡人可以向银行申请个人异议处理进行消除。另外,上述广发银行工作人员提醒,万一持卡人已经产生了不良信用,千万不要想着销卡来清除。“从2012年开始,央行出台对信用记录保存时间的新规,根据规定,个人信用记录的保存时间变更为五年。这意味着持卡人如有不良记录,五年以后,不良记录自然就会被新的记录所覆盖了。因此产生不良信用后最好的办法是继续用卡并保持卡片的长期良性使用,才能通过未来的良好信用交易还个人信用记录以‘清白’。”综上所述,信用卡有一个免息期,在这段时间内还款的话都不构成逾期,如果是过了信用卡最后还款日还未还款,则产生逾期行为。持卡人逾期还款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要承担一笔滞纳金,如果逾期天数过长,还会被记录到征信系统,直接影响到个人信用。这就是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

还款后果是什么?

8. 为什么不能以贷还贷

 1、贷款金额几何增长:贷款金额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增加到几万到几十万;
  2 、 逾期后果严重:在贷款还款的恶性循环下,贷款金额会越增越多,已贷款购买的东西数量也会增加,同时到了后期,银行会不断加大催收力度。
  以上是不能以贷还贷的理由。
  不能以贷养贷的理由    
  1 、 遇到了大量的催收:会采用以贷养贷的情况一般是因为同时借了好多种网贷产品,网贷的特点是只要个人逾期,贷款方就会发送催收信息,而当借了这笔归还上一笔的状态持续存在时,没有钱按时还贷款的一天总会出现;
  2 、 增加个人负债:网上贷款和线下银行贷款不一样,会增加还款人的还款压力,一般情况下,网上贷款的贷款利率是18%;
  3 、 进入征信黑名单:网贷平台会将贷款人的信息上传到大数据和网上征信,在数据中很容易发现贷款的情况,个人很容易进入网上征信的黑名单。成为黑名单后,基本上很难再借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