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教育局电话

2024-05-04 23:07

1. 郴州市教育局电话

1、 郴州市教育局 - 0735-2884485 

2、郴州市苏仙南路 
3、 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局 - 0735-2222657  地址:郴州市张家巷5-1号 
4、郴州,是一座什么样的城市? 郴州与衡阳、株洲、湘潭、岳阳一样,是一座城市规模比较大、经济比较发达的三线城市。 郴州下辖:北湖区、苏仙区、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等11个县(市、区),常住人口473.1万人。

5、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 0735-2884163   地址: 湖南省郴州市苏园西路 
6、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 0735-2880731   地址:郴州市王仙岭
7、基础教育郴州比湘北的岳阳、常德、益阳要弱很多(常德的县级中学比如桃源县一中近几年好像是要比常德市区的中学好的,知道这个是因为刚进大学的时候也会和同学讨论一下高中生活什么的,然后才发现湘北的教育比这边强多了),但是郴州和衡阳、永州比感觉都差不多。

郴州市教育局电话

2. 郴州市教育局电话

0735-2884485。对教育事业的管理包括: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负责管理全国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继续教育、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等。
对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包括:承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等。

教育局部分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全局综合治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等。
二、人事处: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任免和备案;负责国家直中小学机构编制的调整和管理;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工作和专家管理工作等。


3. 郴州市教育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郴州市教育局投诉电话是0735-2830655

拓展内容:
1、根据湖南省教育厅、郴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的要求,从8月1日起,我市所有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暂停一切线下教育教学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教育系统师生平安,我市全面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监督,市、区(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学生及家长监督举报。

2、郴州市教育局:0735-2830655、北湖区教育局:0735-2121076
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19、资兴市教育局:0735-3320752

郴州市教育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4. 湖南教育局电话号码

湖南教育局电话号码是0731-84714899。
市教育局的工作内容:
1.贯彻执行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和起草本市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 研究和编制本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  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本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检查、指导、协调各乡镇和各部门教育工作;组织教育督导与评估。
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预算方案、筹措教育经费,负责教育拨款,拟订教育基础投资政策;负责统筹、使用和管理本市财政下达的教育经费。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统筹教育经费、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审计,检查、监督乡镇教育事业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及教育公用经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6.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教育综合改革;审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撤销、变更;负责外来民工子女学校的审批及参与外来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
7.负责本市教育系统劳动用工及人事工作的日常管理,统筹规划、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工作。
8.组织、管理、指导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含中专)教育的招生、教学及学籍管理;管理本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考核工作,管理本区的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9.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教育科研工作;统筹协调社区教育工作;规划并协调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10.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的学会、协会、基金会和研究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 郴州市教育局的介绍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委〔2010〕6号)精神,设立郴州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郴州市教育局的介绍

6. 郴州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内设10个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教育安全稳定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秘、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保密、信息综合、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息化、保卫、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接待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有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负责本局及本局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行政执法,承办市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统筹组织、指导全市教育安全稳定工作。计划财务科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全市高中教育阶段招生计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布局规划;负责市属学校的设置、撤并和调整;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参与拟订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省下拨的和市本级教育专项经费、各种外资和国内捐赠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学校建设安全工作;指导、管理、监督市直教育单位基建、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筹措并管理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经费;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承担对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规划并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培养的统筹规划和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进修学校和师范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基础教育科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执行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办学标准;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协调中小学科普教育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及高、初中学业考试和招生的组织工作;监测全市中小学教学质量;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配套用书,组织对经省教育厅委托编写的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学生配套用书的审定;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省、市示范性高中、实验学校、幼儿园建设报批或认定工作;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负责基础教育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参与审查有关保送生资格与报批工作;参与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市属基础教育学校有关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工作;组织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职工学校、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和非师范类高函站设置、调整的有关审查;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审核、教材建设,并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城市教育综合改革;负责联系湘南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工作。学生资助科(学生科、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全市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受助学生的核查及受助资金的发放;发动、组织和接受社会各界捐款,开展贫困学生资助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生助学金、“两免一补”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高校生源地贷款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工作;承办市招生委员会、自学考试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指导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承办毕业生报到和档案接转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民办教育科拟订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指导全市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按有关规定牵头组织对民办学校进行综合性检查评估;协调处理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共同性矛盾和问题。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学校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食品安全工作。行政审批科根据授权,统一受理并组织办理本局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年审年检、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全市性有关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师聘任、劳动工资和收入分配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组织、指导全市教育绩效考核;承办全市性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工作;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局机关党组织按有关章程设置,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7. 郴州教育考试院电话

郴州教育考试院彭老师电话:15897351699。

一、郴州教育考试院,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定机构级别,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名,设负责人1名(可享受科级干部待遇)。
二、郴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2002年成立,是市教育局直属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开展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服务工作。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招生和考试的方针、政策与规定,参与拟订市教育招生考试政策、实施办法。

2、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的普通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成人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及其他社会考试报名和考试工作。
3、承担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具体工作。
三、郴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内设机构(副科级)6个,机构设置有办公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自学考试科、社会考试科、学业水平考试科、教师资格考试科。

郴州教育考试院电话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