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购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何处理

2024-05-05 13:30

1. 政府补助购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何处理

按照正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就行,以下是《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关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工作中较为少见,如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一般应当分步处理:
第一步,企业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计量,确认资产(银行存款)和递延收益。
第二步,企业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该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第三步,该长期资产交付使用。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1)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即为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的时点。
(2)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扩展资料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政府补助购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何处理

2. 政府补助购入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如何处理

按照正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就行,以下是《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中,关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实际工作中较为少见,如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一般应当分步处理:
第一步,企业实际收到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计量,确认资产(银行存款)和递延收益。
第二步,企业将政府补助用于购建长期资产。该长期资产的购建与企业正常的资产购建或研发处理一致,通过“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归集,完成后转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第三步,该长期资产交付使用。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1)递延收益分配的起点是“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对于应计提折旧或摊销的长期资产,即为资产开始折旧或摊销的时点。
(2)递延收益分配的终点是“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资产被处置时(孰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出售、转让、报废等),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扩展资料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3. 用专项补贴购固定资产能计折旧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专项补贴是否属于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如果同时符合以上通知的三个条件所购固定资产,其计算的折旧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专项补贴不同时符合通知的三个条件,作为征税收入,那么所购固定资产所计提折旧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用专项补贴购固定资产能计折旧吗

4. 国拨专项资金用于购入固定资产,此资产是否提折旧,如提折旧该如何账务处理?

亲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我是你的专属在线解答老师,感谢您的耐心等候!1、国拨专项资金用于购入固定资产,此资产是否提折旧,如提折旧该如何账务处理2、所以收到这笔款时要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3、为什么是递延收益不是专项应付款,因为这笔款只要符合政策是不用还的,但项目没有完成,也不能做补贴收入。4、收了钱就要办事,购入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5、购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是要计提折旧的,这个按正常程序执行即可,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5、同步配比确认补贴收入,借:递延收益,贷:补贴收入.6、补贴收入不能一次性确认,要与固定资产使用期配比,和折旧一样,配比确认。1、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以上是我的全部回复。2、还有其他问题咨询吗?我可以继续为您解答哦~3、希望本次服务能够帮到您,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关注我,后续有问题方便再向我咨询,期待能再次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一切顺利。4、如果对我的服务满意,请给个赞哦,再洗祝您事事顺心,平安喜乐!【摘要】
国拨专项资金用于购入固定资产,此资产是否提折旧,如提折旧该如何账务处理?【提问】
亲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我是你的专属在线解答老师,感谢您的耐心等候!1、国拨专项资金用于购入固定资产,此资产是否提折旧,如提折旧该如何账务处理2、所以收到这笔款时要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3、为什么是递延收益不是专项应付款,因为这笔款只要符合政策是不用还的,但项目没有完成,也不能做补贴收入。4、收了钱就要办事,购入固定资产时,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5、购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是要计提折旧的,这个按正常程序执行即可,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贷:累计折旧/5、同步配比确认补贴收入,借:递延收益,贷:补贴收入.6、补贴收入不能一次性确认,要与固定资产使用期配比,和折旧一样,配比确认。1、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以上是我的全部回复。2、还有其他问题咨询吗?我可以继续为您解答哦~3、希望本次服务能够帮到您,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关注我,后续有问题方便再向我咨询,期待能再次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一切顺利。4、如果对我的服务满意,请给个赞哦,再洗祝您事事顺心,平安喜乐!【回答】

5. 政府补助中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怎么折旧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入账,是象征性的,不计提折旧。

政府补助中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怎么折旧

6. 政府补助中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怎么折旧

按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入账,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属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用来改变或者影响劳动对象的劳动资料,是固定资本的实物形态。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可以长期发挥作用,长期保持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逐渐地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并构成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

7. 固定资产折旧补提政策

第一,如果只是本年度忘记计提折旧,自发现之日起补提即可;第二,如果涉及以前年度或以前几个年度都未计提折旧,那么如果现在补提,则需要和税务沟通,避免因为以前年度折旧计入当年成本费用,造成本年利润大幅降低而带来的税务检查风险,因为企业是持续经营,以前年度所得税率与本年相同的话,补提并不影响累计缴纳给税务的所得税,所以要提前和税务说明情况,本年补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固定资产折旧补提政策

8. 用政府补助建立的固定资产,该资产产生的折旧费,汇算清缴需要调减么?

税法规定,企业取得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应一律并入实际收到该补贴收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述文件精神,用政府补助建立的固定资产,该资产产生的折旧费,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所得额是应该调增,不是需要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