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是什么部门

2024-05-16 22:11

1. 商务部是什么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部门,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是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主要职责:
1、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等等。

商务部是什么部门

2. 商务局和外经贸局是一回事吗

商务局和外经贸局不是一回事,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商务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
外经贸局: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是主管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2、职责不同。
商务局:负责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及学会的工作。
外经贸局:负责境外投资企业(机构)的设立及变更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多双边援助、对外援助等工作。

3、工作内容不同
商务局: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制定和管理进出口商品目录,负责配额、许可证的确定和发放。
外经贸局:指导全市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协调全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做好国际服务外包相关统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杭州市外经贸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商务局

3. 商务局和外经贸局是一回事吗

商务局和外经贸局不是一回事,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商务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
外经贸局:即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是主管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2、职责不同。
商务局:负责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及学会的工作。
外经贸局:负责境外投资企业(机构)的设立及变更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多双边援助、对外援助等工作。

3、工作内容不同
商务局: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制定和管理进出口商品目录,负责配额、许可证的确定和发放。
外经贸局:指导全市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协调全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做好国际服务外包相关统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杭州市外经贸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商务局

商务局和外经贸局是一回事吗

4.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是谁?

司 长:王受文
副司长:江帆 文仲亮 包玲 李柏青
商务参赞(副司级): 张夏令
对外贸易司下设11处1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处、贸易政策处、贸易秩序处、贸易促进处、贸易结构处、进口处、农产品贸易一处、农产品贸易二处、工业品贸易一处、工业品贸易二处、工业品贸易三处。

5. 商务部也称外贸部吗?

你好,不是的,商务部要大,下瞎外贸司,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外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牵头拟订对外贸易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加工贸易相关政策。
二、拟订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拟订进出口配额、关税配额管理制度,编报下达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的管理;拟订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边境贸易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国营贸易商品目录、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以质取胜战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组织拟订并实施出口产品质量促进政策;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出口品牌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四、拟订资源性产品和重点管理商品的进出口及供货企业资质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负责外国及港澳地区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常驻代表机构和在华外国商会的管理工作。
五、参与濒危动植物的进出口管理工作,核定企业境外期货业务经营品种并参与监管。
六、规范对外贸易秩序,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
七、牵头负责、指导主管商品和重点行业的多双边谈判或磋商对话;负责有关商品管理的双边协议的监督执行与国内管理。
八、指导和管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负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自动登记进口商品的相关工作。
九、承担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务部也称外贸部吗?

6. 中国的商务部下设哪些部门?

办公厅 人事司 政研室
综合司 条法司 财务司
市场秩序司 市场建设司
商贸服务司 市场运行司
反垄断局 外贸司
服贸司 产业司 外资司
援外司 合作司
公平贸易局 产业调查局
国际司 世贸司 亚洲司
西亚非洲司 欧洲司
美大司 台港澳司
信息化司 外事司
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机关纪委 离退休干部局

7. 外事办和外经贸局是同一档次么

外事办是指主管外事工作的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是:
 负责或协助处理重大涉外事务。审理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负责因公赴香港、澳门或出国的人员的审批、发证和签注工作。核发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文教类、经济类)和外国文教、经济专家证。
协同外宣部门对涉外报道和有关对外文稿进行把关。还有就是接待外国友人的来访等。
外经贸局全称是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主要负责对外贸易
进出口配额,对外资企业的管理,国际技术合作,招商引资等。

外事办和外经贸局是同一档次么

8. 商务部 是干什么的

商务部主要职责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研究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七)负责制定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依法颁发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九)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拟订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牵头负责多双边经贸对外谈判,协调谈判意见并签署和监督执行有关文件,建立多双边政府间经济和贸易联系机制并组织相关工作,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根据授权代表我国政府处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牵头承担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一)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二)宏观指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工业园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制定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四)负责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推进援外方式改革,编制对外援助计划、确定对外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管理具有政府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对中国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五)牵头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受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六)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

  (十七)指导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以及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负责经贸业务指导、队伍建设、人员选派;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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