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错了,应该怎么办?

2024-05-18 00:18

1. 发票开错了,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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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啊,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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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票开错了该怎么办?


发票开错了该怎么办?

4. 如果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5.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6.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发票开错了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当月作废;一种是跨月作废。当月作废的发票处理方法,在税控系统中找到错误发票,然后点击作废,重开开具。跨月作废,在税控系统中输入发票代码,然后开具红字发票,最后,可以在会计处理过程中核销收入红字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7.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发票开具分为税务机关代开和纳税人自行开具两种情形。发票开错了也可以这样分情形处理:
一、代开发票开错了的处理
纳税人代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方式对原代开发票进行对冲处理。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或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后,需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二、自开发票开错了的处理
1、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作废比较简单。如果是当月作废,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找到发票,点击作废。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不能作废,应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这两种发票不能作废
1、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后,如发生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8. 发票开错了怎么办

实务中,企业发生发票误开,错开的情况,应当将错误发票作废或红冲处理。那么具体是红冲还是作废呢,根据不同的情况,处理原则也不同。

发票作废的情况:



增值税普通发票,当月开具,可直接作废,如果发票已经交给购买方企业,需要将发票各联次收回并加盖作废印章。



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作废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①当月发票,且发票各联次已经收回;②销售方未抄税并未入账;③购买方未认证或认证结果未通过。



发票红冲的情况:



1、跨月的发票,不管是专票还是普票均需要红冲处理;



2、开具的错误发票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不可以作废,因系统没有作废功能,只能选择红冲处理。



3、成品油发票开具错误应当作废处理。



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发生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应税行为中止等的情形,不满足作废条件的,也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不需要填开《红字信息表》,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填开《红字信息表》。



具体开具如下:



1、如果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申报抵扣,则由购买方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以《信息表》表示),购买方无需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购买方已经申报抵扣的,对应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无需再退回给销售方。



购买方账务处理上,需要按照《信息表》中对应的增征税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等实际收到销售方开具的新的专票时,再 同《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入账。



2、如果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用于申报抵扣,但是发生发票联抵扣联丢失等无法退回的情况,则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需要填写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3、如果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申报抵扣且将发票联次以及抵扣联次退回给销售方,销售方填开《信息表》,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信息。



4、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销售方填开《信息表》。



销售方凭借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系统校验之后的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填开。



如果购买方对原错开发票已经申报抵扣,则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对应的发票联次和抵扣联次需要交给购买方。记账联次销售方企业留存做账,账务处理上做相反分录,或红字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