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2024-05-09 05:29

1.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住所、设立方式和注册资本;
2、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
3、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4、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5、法定代表人等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股份制企业要件是什么
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的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股份的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还应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实行内部管理和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6.有固定的公司住所。
二、注册商贸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注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以下这些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注册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以下这些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方式都有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基本方式,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是:
1、发起设立的程序: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要求载明的事项。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2、募集设立的程序:
(1)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4)认股人认股、缴纳股款。发起人募股后,社会公众即可认股。
(5)召开创立大会。公司发行的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2.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应当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包含的内容有:
①公司名称和住所;
②公司经营范围;
③公司设立方式;
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⑤公司利润分配方法;
⑥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⑦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⑧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⑨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⑩发起人和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⑪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一、股份制企业成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制企业的成立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到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实缴资本该如何认定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的认定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
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法定代表人;
3、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章程上要盖骑缝章吗?
章程不需要盖骑缝章。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时,应当确定公司章程,并且载明以下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公司章程达成后,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只需要在最后的页面进行盖章,不需要盖骑缝章。
二、公司注册时股东会决定的是什么
公司注册的股东决定需要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等事项做出规定并制作出公司章程。
三、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注册公司需要的条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一、注册流程如下: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在1—3个工作日后就会出审核结果;
2、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5—15个工作日后就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在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基本资料,领取营业执照;
4、最后在1—2个工作日内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二、写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的设立都是需要具体一定的条件的,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注册公司对于注册资本还有住所证明各方面都是有要求的,带上相关的材料去工商部门办理手续,包括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公司章程是公司股东依据公制定的基本文件,包括了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公司股东等重大事项,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哪些

4.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都有哪些

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要哪些条款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要的条款有: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和时间、董事会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监事会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方式、解散原因和清算方式、通知和公告方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包含的内容有:
①公司名称和住所;
②公司经营范围;
③公司设立方式;
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⑤公司利润分配方法;
⑥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⑦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⑧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⑨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⑩发起人和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
⑪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5.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具体载明哪些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分配办法、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具体载明哪些事项

6.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注册资本等;2、发起人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等;3、公司权利机构,包括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等;4、其他事项。

7.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和住所; (二) 公司经营范围 ; (三) 公司设立 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 公司法 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 清算 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8.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什么事项

《 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公司名称 和住所; (二) 公司经营范围 ; (三) 公司设立 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 清算 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