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积金中心电话

2024-05-06 05:15

1. 海口公积金中心电话

海口公积金中心电话为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海口公积金中心电话

2. 海南海口市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查询海口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可以通过下列途径:
1、登陆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查询,流程如下:
①上网搜索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点击“网上大厅”:


②个人查询选择“个人用户登录”,单位查询选择“单位用户登录”:

③“个人证件号登录”: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证件号”、“个人姓名”等信息。

④“个人联名卡登录”:输入“个人联名卡号”、“个人姓名”等信息登录。

按照以上步骤登录成功后,就能查询海口市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2、到海口市公积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柜台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
3、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3. 海口市公积金管理局公交车站是什么车站?

离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近的公交站为新海航大厦公交站。
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龙华区金贸西路6号金山广场
电话:0898-66799772



新海航大厦 - 公交站110米
途经公交车: 12路 64路


海南迎宾馆 - 公交站371米
途经公交车: 40路


省政府 - 公交站459米
途经公交车: 12路 64路


国兴路西站 - 公交站467米
途经公交车: 12路 64路


旧机场(修路改道临停本站) - 公交站470米
途经公交车: 72路
可点击车次查看路线详情

海口市公积金管理局公交车站是什么车站?

4. 海口去哪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海口市大同路38号海口国际商业大厦G层公积金服务大厅  电话:(0898)963456
住房公积金13种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5. 海口住房公积金提取

海口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提取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条件?我总结如下:
一、提取条件:      (一)使用提取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提取金额以百元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总金额及已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因病(本人或配偶)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销户提取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存储余额,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帐户:      1、离休或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省属国有改制企业买断工龄的(男满45岁,女满40岁);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调动工作转移公积金;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养和内退的职工,或不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二、办理程序:      (一)职工到柜台领取或中心网上下载《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二)职工持提取所需材料及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初审(是否是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职工单位对《审批表》和所提供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审批表》上作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职工备齐材料后送管理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四)提取接件人对职工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内容:所提供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对符合提取规定的资料予以登记受理,不符合提取条件的资料退回;      (五)业务经办人初审送部门领导审核,部门领导审核完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六)经审批准予提取的,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到该申请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指定的还贷账户或交款账户;      (七)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由服务窗口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海口住房公积金提取

6. 海口市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根据《海口市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方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第三条 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
  离、退休职工以及临时工、三资企业外方职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第四条 设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与市房改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市属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工作(驻市的中央、省属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由省住房基金会负责)。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职责:
  (一)核定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
  (二)督促各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
  (四)审查住房公积金使用人的使用申请;
  (五)监督受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
  (六)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七)偿还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第七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托专业银行管理。
  受委托银行要按照委托协议的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报送报表和交割凭证,接受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监督。第八条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财务收支预决算由政府审批。住房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第九条 未实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不得出售公有住房;未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不得享受购买公有住房一次性付款折扣。第二章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第十条 起步阶段,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各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交纳住房公积金。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收入提高,可对缴交率进行适当调整。计算住房公积金缴交额以元为单位,见角进元。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额按统计部门的规定计算。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企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从企业提取的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首先立足于住房制度改革后划转的单位住房资金,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财政负担的经费,按单位隶属关系和财政体制,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从每月工资中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交纳的部分,在发工资日后5日内(节假日顺延)向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交纳,存入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
  如单位拖欠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时,由办理公积金金融业务的专业银行,从该单位的帐户内直接划转。第十四条 实行住房公积金办法的单位,须在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委托指定的银行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户;职工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户名下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户。单位在办妥开户手续后设置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第十五条 未经批准又不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要如数补交,并罚缴滞纳金。第十六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存款,按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住房公积金存款,于每年6月30日按上年7月1日银行挂牌利率结息,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第十七条 受委托银行每年(结息后的2个月内)应开具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户对帐单。单位和职工在年度中间,需要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户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户上年结余数和缴交数时,单位可向受委托银行查询;职工可向单位查询或持证明到受委托银行查询。

7. 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电话

装修提取公积金需得有三个条件,即:
(1)装修提取只限于本人及配偶提取,子女装修不可以使用;
(2)距签订住房合同或协议满7年方可使用;
(3)提取额度以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乘以装修单价确定。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摘要】
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电话【提问】
您好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电话是0898-88363003,位于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路261号蓝海华庭8楼。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新年快乐【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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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装修提取只限于本人及配偶提取,子女装修不可以使用;
(2)距签订住房合同或协议满7年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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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回答】
装修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哪些材料呢【提问】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回答】

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电话

8. 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电话

拓展资料

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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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电话【提问】
亲,您好!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电话是:0898- 88363003【回答】
亲,您好!以下是三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详细地址与电话汇总,供您参考。

电话:0898- 88363003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新风路261号蓝海华庭写字楼8楼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2:00 15:00-18:00【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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