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宁波买房落户最新政策?

2024-05-08 13:41

1. 外地户口宁波买房落户最新政策?

关于购房入户

   

   
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安局网站  2009-08-11 10:13:10浏览次数: 440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13号),为进一步理顺市区落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改善民生,市公安局决定于2009年3月3日起在市区各公安派出所(户证中心)开始受理购房落户申请。

  一、实施范围

  海曙、江东(包括高新区新明街道)、江北、镇海、北仑(包括大榭开发区)、鄞州(包括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高新区梅墟街道)市六区行政区划范围。

  二、适用时限

  购房落户政策适用2008年12月31日起取得住房所有权人员。对于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期间购房,符合购房落户申请条件的参照现行政策执行。

  三、适用对象

  (一)在适用时限、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包括100平方米)以上,年龄在45周岁(包括45周岁、以受理落户申请日期为限)以下的人员;

  (二)经人事部门核准调入到市区工作,并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的引进人才;

  (三)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符合《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7]192号)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本政策所指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是指获得国家、本省、本市及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荣誉称号的;获得国家、本省、本市及县(市)区级党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获得本市有关市级部门、单位授予的“首席工人”、“外来务工明星”荣誉称号的人员);

  (四)在实施范围内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落户条件

  (一)申请办理购房落户必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

  (二)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申请人己实际居住;

  (三)落户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所有人,系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应在该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在申请购房落户时必须随父母一并迁入;房屋产权为2人以上共有的,仅限其中一人适用购房落户政策,其他共有人不再适用该政策。

  五、所需证明材料:

  第一类: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房屋产权证;

  (二)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二类:引进人才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盖有人事部门印章的《人员调动(流动)介绍信》或《调入市区人员核准表》;

  (二)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

  (三)房屋产权证;

  (四)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三类: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荣誉证书;

  (二)劳动合同;

  (三)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

  (四)房屋产权证;

  (五)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四类: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劳动合同;

  (二)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

  (三)房屋产权证(需有房地部门标注证明);

  (四)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六、工作时限:

  公安派出所(户证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将有关材料报公安分局审批;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如遇政策性问题报市公安局核准;市公安局在接到上报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并将核准结果返回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户证中心)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核准)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七、联系方式:

  海曙公安分局户证中心咨询电话:87119541;

  江东公安分局户证中心咨询电话:87848733;

  江北公安分局户证中心咨询电话:87667110;

  镇海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6635215;

  鄞州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8155355;

  北仑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6783550;

  大榭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6777111;

  东钱湖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8366701;

  高新区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7901381。

外地户口宁波买房落户最新政策?

2. 外地人在宁波买房就可以落户吗


3. 在宁波买房可以落户吗

法律分析:宁波买房能直接落户。宁波落户政策要求主要是在城镇地区取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或是在城镇地区按规定取得承租权的国家直管公有住房、单位管公有住房、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宁波买房可以落户吗

4. 宁波买房有什么要求,还有落户

你好宁波买房入户条件:
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定限购1套住房。
对在本市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如果你没有交宁波当地社保和在宁波纳税,所以按照限购令是不能买房的。

5. 宁波购房落户政策是什么?哪些人可以买房?

外来务工人员在宁波购房房子后,怎么落户呢?宁波市政府曾出台相关落户政策,具体如下:

实施范围扩至六区
新的购房落户政策的实施范围扩大为海曙、江东(包括高新区新明街道)、江北、镇海、北仑(包括大榭开发区(小区网论坛))、鄞州(包括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高新区梅墟街道)市六区行政区划范围。购房落户政策适用于2008年12月31日起取得住房所有权的有关人员,对于2007年9月1日到2008年12月30日期间购房的,符合购房落户相关申请条件的,也参照现行政策执行。
四类人员可以申请
四类人员可成为购房落户的申请者,包括在上述适用时限、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包括100平方米)以上,年龄在45周岁(包括45周岁、以受理落户申请日期为限)以下的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调入市区工作,并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的引进人才;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符合《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在实施范围内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项落户限制条件
此外,申请者还要注意四项落户限制条件。第一,申请办理购房落户必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第二,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申请人已实际居住;第三,落户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所有人,系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应在该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第四,房屋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在申请购房落户时必须随父母一并迁入;房屋产权为2人以上共有的,仅限其中一人适用购房落户政策,其他共有人不再适用该政策。
所属公安分局审批
记者从市公安局召开的市区实行购房落户政策研讨会上获悉,市区购房落户申请由各地派出所(户证中心)受理,所属公安分局负责审批。我市从今天起正式开始受理购房落户申请,广大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购房落户申请。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有关人员如果遇到有关政策性的疑问,可以向公安机关的受理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和建议,市公安局将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准和答复。
申请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第一类: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申请时需要提交房屋产权证和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二类:引进人才申请购房落户的,需要提交盖有人事部门印章的《人员调动(流动)介绍信》或《调入市区人员核准表》、劳动合同或单位就业证明、房屋产权证以及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三类: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购房落户的,要提交荣誉证书、劳动合同或单位就业证明、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房屋产权证以及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四类: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需要劳动合同或单位就业证明、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房屋产权证(需有房地产部门标注证明限价房)以及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9-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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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购房落户政策是什么?哪些人可以买房?

6. 在宁波买房落户前提

1,省外户口迁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1)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5年,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落户。迁户相关材料
(一)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
(二)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本市登记的《省》。
(四)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2)具有高中学历、普通或初级技能职业资格的,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2年,并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可自行选择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或投靠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处。
2、省内户口迁入宁波
(1)现户口在省内且登记满5年的(本市登记满3年的),在市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相关证明即可在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落户。
(一)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2)现户口登记在省外,出生登记在本市的,且在市区城镇范围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7. 宁波买房能直接落户吗

宁波买房不能直接落户,宁波落户的条件具体如下: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宁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宁波买房能直接落户吗

8. 宁波买房送户口,楼市成交未见起色

“买房送户口”,浙江宁波将产权房与城市落户进行更为直接的关联。
10月27日,《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新政进一步放宽市区的落户条件,在居住(就业)落户方面实行“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取消原先“缴纳社保”的要求;租赁落户则是从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和社保缴纳均满2年放宽至均满1年。
中指研究院华东大区宁波公司总经理李嵩10月28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通过落户新政刺激楼市交易的效果尚不明显,目前宁波楼市表现较为疲软,商品住宅成交量已连续三个月下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从新政出台到正式施行的两个星期里,新房市场的成交量暂未发生明显变化。不过,近期宁波部分市区楼盘的到访量有所增加,期待在1~2个月内市场产生传导效应。”

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官网
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
薛敏强是国内一家头部房产经纪公司宁波区域的负责人,在当地从事房地产交易已有多年。在10月14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了《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后,他便密切关注着市场的变化。
该份文件规定,宁波落户行政的适用范围为市六区(含宁波高新区),与2018年出台的户口迁移实施细则相比,主要有三个方面调整。
一是实行“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即在市六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产权证即可落户,取消原先“缴纳社保”的要求。
二是市六区除奉化外,租赁落户条件调整为居住和就业均满1年,即在市区同一街道租住满1年并且缴纳社保满1年,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落户社区集体户,经房东同意按“一房一户”原则也可落户房屋所在地家庭户。租赁落户从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和社保缴纳均满2年放宽至均满1年。
三是奉化试点“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在奉化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满1年或社保缴纳满1年即可落户。
此外,对亲属投靠、人才落户作、市内户口迁移等方面也作了新的规定。
“今年以来,宁波落户条件已逐步放宽,此次新政更多是为了吸引人才,引发更多的住房购买力。”薛敏强10月28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宁波楼市正进入下行通道,购房者持币观望情绪浓厚,一些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快速清盘,不得不采取降价措施,外围区域的市场十分平淡。“新政施行后,希望明年开春以后,有更多人从一线城市回流宁波,进一步刺激购房需求。”
楼市行情尚待观察
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10月3日~23日三周时间,宁波市中心六区共成交商品住宅2686套,成交均价为20305.33元/平方米。
10月17日~23日是《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发布后的第一周,商品住宅共成交806套,环比减少430套。同比9月份,这一成交数据表现也并不亮眼。
李嵩认为,新政正式施行后,市场需要一定的周期来适应,况且10月国庆长假结束后,很多交易没有达到正常的推进节奏,预计11月份楼市成交水平将进一步得到回调,给目前较冷的宁波房产市场打入一剂强心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