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票据结算包括使用什么进行结算

2024-05-04 21:43

1. 在我国,票据结算包括使用什么进行结算

  票据结算是支付结算的重要内容。票据,是指《票据法》所规定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  
       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在我国,票据结算包括使用什么进行结算

2. 票据和结算凭证包括什么?

准确地说:支付工具有现金和票据,支付方式有汇款、托收和信用证。无论是汇款、托收还是信用证,都可能会用到汇票、本票或者支票,国际结算中汇票使用比较广泛,而国内用支票比较多。你所说的票据就是汇票本票和支票不够准确,广义的票据包括一切物权凭证,保险单、仓单等都是票据,狭义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上面所说的汇票本票和支票是不是就是现金和票据”现金怎么能和票据混为一谈呢?会计法规定使用现金的范围很小,大部分都需要用票据结算。

结算凭证要看双方的具体要求了,国际结算中有时为了省去印花税,可以用发票取代汇票的。这里面的内容就很多了。感觉你对基本概念还是很模糊。

3. 票据结算的结算方式

一、支票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签发支票欠缺记载必须记载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出票人必须预留银行签章。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凡发现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一千元的罚款。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内,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存款人领购支票必须填写相关单据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二、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在其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明《银行汇票申请书》。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三、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申请人使用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申请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并将银行本票、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四、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签发汇兑凭证欠缺记载必须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办理存、贷款和资金收付活动的基础。按照存款人的不同,可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政策性银行,不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1994年发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特别提示:在进出口银行开立的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不办理现金业务。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一、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借款合同。二、因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出具有关证明。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因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时,可以申请开立异地临时存款账户,用于资金的收付。临时存款账户需要确定有效期,在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核准后,应按规定向开户银行申请办理账户用途变更手续。存款单位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一、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二、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三、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四、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一、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二、财政预算外资金,应出具财政部门的证明。三、粮、棉、油收购资金,应出具主管部门批文。四、单位银行卡备用金,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银行卡章程的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和资料。五、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出具证券公司或证券管理部门的证明。六、期货交易保证金,应出具期货公司或期货管理部门的证明。七、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应出具其证明。八、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有关的证明。九、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应出具该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十、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应出具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文件。十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时应出具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开立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时应出具证券管理部门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管理和使用各种专项资金的专用账户,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二、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三、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四、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五、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六、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且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七、人民币特殊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放款或提供担保。异地结算账户存款人因下列情形可开立异地结算账户: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在异地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除按照账户种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一、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二、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三、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票据结算的结算方式

4. 现有的票据和结算方式不包括什么

汇款。原题:现有的票据和结算方式不包括()。A.汇款;B.汇票;C.托收承付;D.国内信用证。答案:A。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

5. 票据和结算凭证包括什么?

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票据,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有一定权力的凭证。属于票据的有:汇票、本票、支票、提单、存单、股票、债券等等。
  根据国际上票据立法的惯例,我国的票据法所规范的对象,仅为狭义的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票据。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在票据规定的期限内,持票人或收款人可向出票人或指定付款人无条件地支取确定金额的货币;它们都属于反映一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可流通的、代表一定数量货币请求权的有价证券。
  银行结算凭证,是收付款双方及银行办理银行转账结算的书面凭证。它是银行结算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银行办理款项划拨、收付款单位和银行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不同的结算方式,由于其适用范围、结算内容和结算程序不同,因而其结算凭证的格式、内容和联次等也各不相同。
  比如银行汇票结算方式的结算凭证包括银行汇票委托书、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挂失电报等,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结算凭证包括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协议、贴现凭证等等。尽管各种结算凭证的格式、联次和办理程序不同,其具体内容也有较大差别,但各种结算凭证的基本内容大致相同。

票据和结算凭证包括什么?

6. 票据结算的概述

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一般来讲,票据具有信用、支付、汇兑和结算等职能。

7. 票据和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

支票适用范围:同城、单位、个人本票适用范围:同城、单位、个人
银行汇票适用范围:异地、单位、个人
商业汇票适用范围:同城、异地、单位
委托收款:同城、异地、单位、个人
汇兑:异地、单位、个人
托收承付:异地、单位
国内信用证:单位

只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支票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国(实际中用于同城);银行汇票和汇兑现在同城也可以使用;托收承付除此以外,还有其他条件限制。

票据和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

8. 票据的结算方式有哪些

一、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支票的使用方式:
(1)签发支票:必须使用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支票内容和签发日期,但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其它内容更改时须由签发人在更改处加盖预留银行印鉴章,且账户须有足够的支付金额;
(2)支票取现:收款人须在支票背面背书;
(3)支票转账:委托收款的支票或经背书转让的支票须按规定背书;
(4)支票挂失:已签发的支票(必须已填写收款人名称)遗失,可以在付款期内向银行申请挂失,如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5)支票的领用与注销:存款人领用支票须填写“支票领用单”,再加盖预留银行印鉴。账户结清时,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还回开户行注销。
二、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本票使用中须注意的内容:
(1)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2)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3)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银行,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出具该单位的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出具本人的身份证证件。
银行本票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两种,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三、汇票
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一)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帐,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银行汇票的特点:
(1)无金额起点限制;
(2)无地域的限制;
(3)对申请人没有限制,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
(4)可签发现金银行汇票(仅限个人使用);
(5)可以背书转让;
(6)付款时间较长:银行汇票有效期为1个月;
(7)现金银行汇票可以挂失;
(8)见票即付;
(9)在票据的有效期内可以办理退票。
(二)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按照不同的承兑人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企事业单位承兑的汇票为商业承兑汇票。
客户申请和签发商业汇票时的手续:
(1)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由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
(2)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①向银行出示收付款人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及“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
②银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出票人资格、购销合同、资信等,必要时出票人应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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