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什么?

2024-05-11 19:56

1. 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什么?

2. 劳务派遣是什么工作

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形的用工方式,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是分离。简单的说就是派遣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把人员派遣到用工企业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企业是劳务关系,而企业与劳务工却是雇用关系。 
一、正式工与劳务派遣工的区别。 
 企业单位用工,一般应以直接招聘录用员工为主,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和劳动关系,并不适合所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


  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都是哪些岗位适合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具体哪些岗位可认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列举,或许今后出台的司法解释或实施细则会有所涉及。
举例为: 
 非核心岗位:如银行柜员、服务热线、工厂生产作业员等。  
辅助性的岗位:如邮递员、后勤人员、司机、前台等。  
临时性岗位:如翻译、主持人、礼仪小姐、短期文员等。


  
三、劳务派遣工一般都是什么工作?  派遣人员一般都是在三性岗位上实施的,不同的公司需要劳动派遣工的岗位也不一样,总之劳务派遣工的工作岗位都是一些非核心岗位的工作。 
 目前,有些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派遣工来做的。


3. 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什么?

4. 劳务派遣是做什么工作的?

劳务派遣工适合下列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临时性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替代性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一、临时工是否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只要有工作交集就要签订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约定期限最多为六个月。“临时性岗位”是以时间为节点,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家政策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平等权益,推行同工同酬的政策,所以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差别在待遇上已经不大。
二、劳务派遣工是否临时工
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
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工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
一、劳务派遣将在以下几方面对于用工单位提供帮助:
1、有利于降低用人成本;
2、有利于人力资源管理;
3、有利于实行激励机制;
4、有利于合法裁减人员,在使用劳务派遣职工的过程中,如果用工单位不需要对方提供劳动服务,可选择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所需要支付的成本相对较低;
5、有利于转移法律风险,一旦未来与劳务派遣职工发生争议,用工单位可以获得来自劳务派遣单位的配合与帮助,并且依法转移部分法律风险,从而更好地解决有关劳动争议。
二、劳务派遣工资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一般是按月发放。若是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
1、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2、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三、劳务派遣三性原则的内容
劳务派遣三性原则是:
1、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
2、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
3、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但是目前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5. 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我国在建立劳动力市场机制的实践过程中提出的一个现实课题,是我国劳务经济中比较新的一种形式,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一种形式。在认清劳务派遣实质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讨劳务派遣在吸纳就业方面的潜力有多大。对于象我国这样拥有数量巨大的低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发展中国家,劳务派遣等劳务经济比较适应我国的要素禀赋,比较能够充分发挥我国的资源比较优势。特别是在近几年来我国传统的就业岗位不断减少、而劳动力供给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发展劳务派遣意义更加重大。劳务派遣,亦称人力资源派遣。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销售人员\文员\普通技工\劳务工等)。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协议》,三方关系如下:非特指的“劳务派遣”是一个关于现象、机构、人群和行为的宽泛的概念,它有三种含义:“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型就业。“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劳务派遣”型工作安排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组织形式,是用人单位通过外在的、只从事赢利性的劳务提供业务的组织,来安排一些临时的、非固定的或特殊的工作需要的工作安排形式。“劳务派遣”组织:“劳务派遣”组织是不同于传统企业的一种新的社会资源组织形式。它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通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来生存发展。“劳务派遣”型就业:“劳务派遣”型就业是一种非正规就业形式。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使用和被使用的关系。与各类就业形式相比,“劳务派遣”型就业的特点是,它是固定期限的、依附性就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务派遣是什么?

6. 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劳动者是中国企业劳动者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的岗位上实施。为了解决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报酬报酬、不同工作岗位的不同权利、社会保障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训练、职业发展受到限制等问题,打击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规定、滥用派遣制度等违法行为问题,作为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劳务派遣临时规定(原名为劳务派遣的一些规定),共7章、29条内容,主要明确了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比例、辅助工作岗位的确定程序、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禁止假外包等重要内容。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也明确了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制定、履行、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二条

7. 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务派遣、劳动力租赁、员工租赁,是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报酬,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雇佣者,从其雇佣者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雇佣形式。劳动力支付的事实发生在派遣劳动者和派遣企业(实际劳动者)之间,派遣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来我国人才市场运用新的用人方式,跨地区、跨行业。劳务派遣劳动者顾名思义,是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派遣到劳动者工作的劳动者。使用者将非核心员工(文士、会计、软件或项目工程师、营销员、生产线简单的操作员、包装员、警卫、汽车司机、烹饪员、移动员、清洁员、医院护士、护士等)或者使用者的非专业工作(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搬运等)外包给劳务公司。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专业劳务承包协议,由劳务公司承担这部分派遣员工的人事管理服务(包括招聘、劳动合同管理、业绩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资管理、保险福利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承担所有人事风险责任(包括法律、经济赔偿责任)。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公司与派遣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那么被派到用人单位的人员就叫做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劳务派遣是什么?

8. 劳务派遣具体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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