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行股票原始股?

2024-05-18 01:03

1. 如何发行股票原始股?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原始股是指公司初创阶段或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一般情况下,购买原始股途径包括发行、转让。且原始股的分类:国有股、法人股、自然人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第一百五十八条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建立债券登记、存管、付息、兑付等相关制度。

如何发行股票原始股?

2. 90年代初买的一只股票的原始股 现在怎么算利润

原始股到今以发生 转赠股四次  送股两次  分红六次  共计股8437股,现金
1128元(含税)按今日收盘价计算共计61115元
公告日期 分红方案说明 股权登记日 除权除息日 查看 
2008-08-08 不分配不转增。   查看走势图 
2008-04-26 以总股本8368729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转增2股 2008-04-30 2008-05-05 查看走势图 
2007-08-18 不分配不转增。   查看走势图 
2007-05-25 以总股本5976077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股送3股,10派人民币0.34元(含税)(税后0.01元), 2007-05-30 2007-05-31 查看走势图 
2006-08-21 不分配不转增。    
2006-03-22 以总股本245458304股为基数,向全体流通股股东,10股送2.5股, 2006-03-23 2006-03-27  
2006-05-23 以总股本459698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股送3股,10派人民币0.40元(含税)(税后0.06元), 2006-05-26 2006-05-29  
2005-08-18 不分配不转增。    
2005-05-17 以总股本287311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股送1股,10派人民币0.30元(含税)(税后0.04元),转增5股 2005-05-20 2005-05-23  
2004-07-30 不分配不转增。    
2004-04-28 以总股本22100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派人民币1.00元(含税)(税后0.80元),转增3股 2004-05-10 2004-05-11  
2003-07-18 不分配不转增。    
2003-03-20 以总股本1907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派人民币1.00元(含税)(税后0.80元), 2003-03-25 2003-03-26  
2002-03-08 不分配不转增。    
2001-08-18 不分配不转增。    
2001-04-02 以总股本19077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10派人民币1.50元(含税) 2001-04-05 2001-04-06  
1998-11-07 以总股本953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转增10股 1998-11-12 1998-11-13

3. 1990年前我国股票的发行的方式

我国证券市场自诞生以来,新股发行方式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期间大致可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90年开始到2000年,我国股票发行采取的是行政审批制,这期间大量国有企业通过改制完成了上市融资。

第二个阶段:从2001年3月到2002年5月是核准制,公司上市由券商进行辅导,由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不少企业通过各种形式的攻关达到了上市的目的。企业上市后,负责推荐的券商不再负责,因此出现了不少企业上市后业绩马上变脸的情况。

第三个阶段:询价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询价应采用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披露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时,每股收益的计算按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设立证券市场到1993年底, 股票公开发行试点由沪深两地迅速推广到全国,为了缓解股票的供不应求,新股发行采用了一种类似权证的认购申请表的形式,通过抽签的方式来决定配售对象。然而, 这种售表方式存在中签率过低、人力物力浪费过大以及发行成本过高等问题。

  第二阶段,自1994年初到1999年上半年,尤其是1996年到1999年上半年,一级市场出现了新股发行的高潮。发行方式有上网定价、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额即退、余额转存与储蓄存款挂钩等多种形式。这段时间发行方式在不断创新,但整体上看发行定价方式基本上都属于行政定价,新股发行市盈率被基本限定在13——16倍之间。

  第三阶段,从1999年下半年到2001年上半年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步伐。这段时期内, 新股发行逐渐采用“区间范围内累积投标竞价”、“总额一定、不确定发行量、价格只设底价、不设上限”等发行方式,并且随网络股行情一度助涨了新股发行市盈率稳步推高。2000年新股发行市盈率被闽东电力创出88.69倍刷出历史最高纪录。需要指出的是, 虽然市场化新股发行定价一定程度抑制了部分个股的炒作,但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阶段, 从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5月,新股发行基本上采取区间累计投标询价方式,而且询价上限按照严格的市盈率预定范围发行新股。最近,首发新股发行市盈率限制在20倍以内。但这种不分行业和上市公司发展前景进行人为限定发行市盈率的做法, 造成了部分新股抑价现象严重,这种现象势必吸引更多资金介入一级市场运作。

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出《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对中国证监会于2000年2月发布的《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决定恢复新股向二级市场按市值配售,配售比例在50%至100%之间确定。

第五阶段,2004年8月30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称,新股发行将改用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制度,依靠市场形成新股发行价格。证监会还强调,在新的发行办法正式公布前,将暂停所有新股发行。

证监会2006年9月17日发布《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定价以及股票配售等环节,完善了已有的询价制度。其中第32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达到一定规模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之间建立回拨机制,根据申购情况调整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比例。根据上述管理办法,在发行大盘股时,如果公众投资者认购倍数超过一定标准,有关方面将部分网下配售给机构的股份转配给网上公众投资者,从而提高公众投资者的中签率。这意味着中小投资者购买到热销新股的机会增加了。上述管理办法在进行制度设计时,高度重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努力做到发行股票时,既要考虑一级市场的发行价格,也要稳定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既要向机构投资者配售股票,引入长期资金,合理确定价格,防止过度投机,又要照顾中小投资者的申购热情。

IPO询价的四方面调整补充:

第一:对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规定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直接定价,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必须经过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定价,不再强制所有公司都要经过两个询价阶段。

第二:对目前网下累计投标与网上申购分步进行的机制进行调整,规定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同步进行。

第三:规定所有询价对象均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初步询价,主承销商不得拒绝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只有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才能参与网下申购。

第四: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发行规模在4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绿鞋)”机制

1990年前我国股票的发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