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主要包括哪些

2024-05-18 09:03

1.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主要包括哪些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
1、存款人更改名称、
2、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邮编和电话号码等)发生的变更。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银行接到存款人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分类
1、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
其中: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根据开户地的不同,分为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特点
1、办理人民币业务。这与外币存款账户不同,外币存款账户办理的是外币业务,其开立和使用要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这是与储蓄账户的明显区别。储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本金和支取利息,但是不能办理资金的收付。
3、是活期存款账户。这与单位的定期存款账户不同,单位的定期存款账户不具有结算功能。

扩展资料
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1、需要人民银行核准的账户包括(核准制):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
2、备案类账户包括(备案制):
(1)一般存款账户;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3、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主要包括哪些

2.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不包括什么的变更?

开户银行及账号。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更改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邮编和电话号码等发生的变更。.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 银行帐号变更与结算户变更的区别?

银行账号变更是指更改扣电费的银行账号。
结算户变更是指变更结算户信息(如:电费发票抬头的名称)。
结算户变更,自然人可以使用原扣费银行账号,也可变更新的,非自然人需同步变更银行扣费账号。
结算户不变更,也可根据客户需求,变更新的扣费银行账号。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银行帐号变更与结算户变更的区别?

4. 银行结算账户变更和销户的办理手续有哪些

出纳人员在管理银行账户时,应先按《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向当地银行开立账号,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变动情况及时办理银行账户的变更、迁移、合并及撤销事宜,以加强对银行账户的控制,维护正常的结算秩序。1.账户变更的程序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名称、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的变更。
(l)银行结算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根据《账户管理办法》和《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名称发生变更,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井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银行接到存款人有关银行账户的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变更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存款人的“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开户许可证以及证明文件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当地分支行对符合变更条件的,核准其变更申请,收回原开户许可证,颁发新的开户许可证;对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不核准其变更申请。2.银行账户的销户单位因合并、撤销、停业等原因需要合并或撤销账户的,首先填写“销户通知书”,并同开户银行核对其存(贷)款账户的余额,无误后结清全部利息。同时,交回各种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和开户许可证。经开户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办理合并、撤销手续。销户后,由于撤销账户单位未交回空白凭证而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撤销单位自行承担。单位在银行开立账户后,连续一年(按对月对日计算)未发生收付活动,经开户银行调查后,认为该账户无须继续保留的,即可通知开户单位在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来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存款账户内若有余额,转为银行收益。

5. 银行结算账户的主要类型

企业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4类,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各类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与使用的具体要求:(一)基本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3.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4.开户主体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1)企业法人;(2)非法人企业;(3)机关、事业单位;(4)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5)社会团体;(6)民办非企业组织;(7)异地常设机构;(8)外国驻华机构;(9)个体工商户;(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食堂、招待所、幼儿园);(12)其他组织(如业主委员会、村民小组等);(13)境外机构。(二)一般存款账户1.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3.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三)专用存款账户1.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依法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具体使用要求(1)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2)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开立时经批准可取现)(3)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4)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可以依法支取现金。(四)临时存款账户1.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2.适用范围(1)设立临时机构,例如工程指挥部、筹备领导小组、摄制组等;(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例如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增资)验资;(4)军队、武警单位承担基本建设或者异地执行作战、演习、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临时任务。3.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4.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其他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依法办理。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第五条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第七条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第八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第九条银行应依法为存款人的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和有关资料,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银行结算账户的主要类型

6. 简述银行结算账户的四大类型

银行结算账户的四大类型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2)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者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业务。(3)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4)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条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7. 银行结算账户变更是指银行结算账户什么的变更?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更改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邮编和电话号码等)发生的变更。

  补充: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银行接到存款人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银行结算账户变更是指银行结算账户什么的变更?

8. 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及内容

1、银行结算账户依据存款人的不同划分,可以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照用途不同,可以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        3、银行结算账户还可以根据开户地的不同分为本地银行结算账户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