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股的最后交易日相当于A 股股权登记日,确定了B 股最后交易日,也就是说明该日是含权息(或含权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后一天。 只要在最后交易日收盘时一直拥有B 股者,即可拥有该B 股的送股、配股、派发红利等权利
次交易日:就是T+1日,T日为交易日(也就是你下单买卖股票的那一天)。 B股采用次交易日回转交易原因 :是交易所制定的规则,由于B股交易都是外币:港币/美金,所以回转机制和A股有差别。 回转交易是针对B股实行T+3交收制度而设立的交易方式,它能减少投资人的持仓风险,增强B股的流动性。上海证券交易所在1993年10月间引进了回转交易制度。 在回转交易的情况下,投资人能够卖出的股票可分为两部分: 1、一部分是以履行交收义务的股票; 2、另一部分为其已经买入,但还未交收的股票。 但无论在何时买入或卖出股票,他只能在成交后的第三个营业日才能办理这些交易的交收,并且,当天的买入和卖出是不能冲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