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付汇

2024-05-17 21:40

1. 进口货物付汇

最合法的做法当然是改报关单,重新申报,再对外付汇。但在实际操作中,是非常麻烦的,不仅是海关删单重报的手续繁琐,而且外汇核销后改数据也是及其复杂的。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用其他方法冲抵这300美元。因为300美元不是什么太大的金额,具体可操作的方法很多,比如:
1)如果公司进口货物较多的,可以以其他合同名义对外付款,然后几笔一起核销,300 美元的差额是不算什么的。
2)可以做个假的佣金合同,以佣金的方式对外支付
3)以其他名目对外付汇,比如信息费啊,物流费啊,都不算在贸易付汇,不必核销, 只要做点相关的文件就行。
方法很多,为了这么点钱不要太麻烦就行了

进口货物付汇

2. 支付进口货物货款

你这样调账吧: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284.45 98085*(9.3415—9.3386)贷:应收帐款  284.451)收汇的时候做账借:银行存款(外币)89043/9.3415贷:应收账款89043/9.3415
2)结汇的时候已经做了借:银行存款(人民币)98085/9.3415
贷:银行存款(外币)了98085/9.3415
3)这个时候外币金额已经跟银行的账单上一致了
4)不同的只是在你收汇的时候的汇率和你结汇的汇率不同,换成的人民币也不同,所以调整的是借:财务费用284.45贷:银行存款(人民币)284.45

3. 进口付汇的手续

 1、进口单位填写进口付汇核销单;2、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3、进口合同、发票;4、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货到付款方式)。在办理异地开证或付汇时,进口单位应事前持备案表到付汇地外汇局办理确认手续。付汇地外汇局确认无误并加盖“进口核销监管业务章”后,进口单位方可持经确认的备案表及上述单据到外汇指定银行开证或付汇。被外汇局列入“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的进口单位名单”的进口单位,不予办理异地付汇备案。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联);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3、进口付汇备案表((需备案登记的);4、转厂合同;5、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进口报关单;6、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来料结转(0255)”的正本出口报关的复印件。 1、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一式两联);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3、进口付汇备案表((需备案登记的);4、转厂合同;5、起运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加盖有海关“验讫章”并经核对无误的正本进口报关单;6、运抵国(地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42)”、贸易方式为“进料深加工(0654)”、加盖有海关“验讫章”的正本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7、转出方企业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复印件。

进口付汇的手续

4. 关于进口付汇

泊林会计事务所回复您:
    首先想了解下您的设备是从日本-香港,还是日本-中国?按照您的说法,我们的理解是设备应该是直接运到香港即香港公司所在地,那么香港公司属于本土业务了。
1:已经付的外汇需要去现场核销吗?--进出口退税这一块不太了解具体操作,需另咨询他人。
2:
按合同我还需付27万美金出去,但实际上我只需要付17万美金(香港公司是我们关联公司),但去年申请外汇额度时都是按60万美金合同申请的,我是不是一定要把27万美金都付出去吗?--要履行国内公司与香港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应该支付27万美金的,这样才符合国内账目的流程和外汇管理局的进出口退税的流程。
而27万美金支付到关联的香港公司了,那么香港公司根据与日方签订的合同,把剩余的17万美金支付给日方就可以了。剩下的10万美金当做是香港公司的利润,香港公司做账有合同是凭证,对账目处理不会有影响。如上面所提,货物经过香港海关了,那么做账时需要缴纳香港本土的利得税16.5%。
    不知道描述是否清楚,如有相关的问题,很高兴可以继续为您服务。谢谢!

5. 进口付汇流程是什么样的?

1.打当地外管局电话,问问你们公司是否在进口付汇名录中,如果不是 那么你公司不能付外汇。因为银行查不到你们公司。在外管局登记办理进口付汇名录后,你们公司就可以付汇了。
2.如果是预付款,需要在外管局网站上做A合同,B预付汇登记。如果不是预付 而是货到付款,就只需要拿着提单、发票、报关单、箱单去银行直接付行了。
3.预付款的,在外管局网上登记后,下一个工作日 外管局审核完毕,你可以在外管局系统上看见状态,是确认了没有。如果确认了,你就在外管局系统里面‘指定银行’然后拿着PI,合同和收款人账户去银行付汇。如果没有通外管局确认,在系统的‘未确认的付汇登记’里面看看原因,一般显示 '余额不足'。那么你就需要到外管局人工审批 获得付汇额度通过确认。然后再去银行付款

进口付汇流程是什么样的?

6. 现在关于出口货物收款的外汇方面的流程?

(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7. 外贸进口再付款上都需要哪些流程

A预付货款方式 
  流程说明 
  1. 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支付全额人民币货款。 
  2. 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 
  3. 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款后对外付汇。 
  4. 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 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 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代理费等,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并提供进口税单。 
  说明: 
  ⑴付汇金额大于3万美元,不管是否超过合同金额的15%都要求出具银行保函。 
  ⑵付汇金额大于10万美元且超过合同金额的15%,要求出具银行保函,并去外管局作备案。⑶如预付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15%,需在合同中明文规定。 
   B即期电汇付款方式 
   一流程说明 
   1.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在对外付汇前支付全额人民币货款。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向客户交货并提供进口税单。 
  7.进出口公司收款后对外付汇。     

    C、即期信用证付款方式 
  流程说明 
  1. 客户与供货商进行销售沟通、下定单,由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提供定单信息,并支付开证保证金。 
  2.进出口公司向客户发出收取税款及代理费等费用的收款通知。 
  3.进出口公司与客户及供货商签署进口代理合同,进出口公司收到保证金后对外开立信用证。 
  4.供货商安排工厂发货并提供发票、箱单等运输单据。 
  5.进出口公司负责运输及接收货物,并通知客户,由客户决定并书面通知货物是否进入保税库。 
  6.客户向进出口公司支付进口税款、货款以及代理费。进出口公司办理通关手续、放货。    

    等    ,不知你是哪种付款方式。

外贸进口再付款上都需要哪些流程

8. 进口付汇的流程是怎样的?

凭invoice或者合同直接到银行办理付汇就行,付汇后在国际收支系统里进行登记即可。此外,根据付汇日期与进口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同,在外汇监测系统里还需要进行不同类别的报告,如下:
1. 付汇日期早于进口日期大于30天的,付汇后30天内要在外汇监测系统里进行预付报告
2. 付汇日期晚于进口日期大于90天的,进口日期后30天内要在外汇监测系统里进行延期付款报告
3. 在上述日期区间内的,不需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