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中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2024-05-06 02:21

1. 长期股权投资中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对于你上面的处理,我看明白了,我只能说,人对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一种情况掌握的是比较好的,就是持股比例上升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但是对另一种持股比例下降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情况却几乎是没有多少掌握,才导致你用前一种方法,却解决后一种问题,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这两种转换的处理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本题用到的正是后一种,持股比例下降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的处理原则进行的。
  此类情况下的处理是:净出售部分终止确认,并确认其相应部分的损益,剩余部分按其最初取得时点,以权益法持续计算额来调整其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并分别确认各期的损益调整和其他权益变动额,具体的处理如下:
  出售部分的核算:
  借:银行存款                     3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00(6000×1/3)
  投资收益                    1600
  出售后,长期股权投资的剩余份额就是原持有份额的2/3了,即剩余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在转换时点上的账面价值为6000×2/3=4000万元,由于原来是以成本法来核算的,所以此时的账面价值,一定是该部分原始投资之时的投资初始投资成本。那么在此基础上,以权益法来进行调整:
  1、投资时点上商誉的判定:
  投资时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份额=9000×40%=3600万元,小于初始投资成本,故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做调整。
  2、对持有期间的损益的调整:
  共实现净利润为5000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000万元,按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的同时,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其他的就是本年实现的损益了,即为1000万元,按比例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同时,调整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具体的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5000×40%)
  贷:盈余公积                   160(4000×4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40(4000×40%-160)
  投资收益                    400(1000×40%)
  所以从以上处理中,可以看得出本题与资本公积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长期股权投资中因持股比例下降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2.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为什么不需要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呢/?求解。。哪些项目属于政策改变

问题一:因此种情况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所以只需调整留存收益即可,不必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问题二: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很多,下面说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两种情况,你排除一下就可以
    1.本期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注:因长投从成本变权益简单来说属于持股比例发生变化而导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属于“与以前先比具有本质差别”的事项,所以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2.对初次发生的或不重要的交易或事项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此种情况较少遇到也比较简单,在此就不再过多阐述。
      如有不同意见,欢迎继续探讨! 

      这么完美的答案,先自我吹嘘一下,哈哈

3.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比例问题

出售部分投资导致不再控制,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剩余的40%的股权视同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是按照权益法进行的核算,即要对剩余40%部分的投资进行追溯调整。

所谓的追溯调整也就是将成本法下没有做过的事情在权益法下要给它补上,权益法下,是要根据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情况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在自取得投资至处置时这段时间里,B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即要调增的长期股权投资=5000*40%=2000(万元)。

正常情况下的会计分录肯定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投资收益    2000

然而这种情况是仅限于处置当年实现的净利润的部分。

对于跨了年的,虽然本质上也是投资收益,但是这个投资收益在那个年份的年底的时候是最终转入到了留存收益里的,所以就不能直接调投资收益的数了,而是对应的调留存收益。

其中那个1000万元的净利润是当年的,可以直接调整投资收益的数=1000*40%=400;那个4000万元的净利润是跨了年的,不能直接调投资收益,而是调整留存收益的数=4000*40%=1600。

所以才有了这样的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

贷:投资收益   4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440(1600*90%)

盈余公积   160(1600*10%)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比例问题

4.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成本法,是否需要调整之前年份因被投资企业获得净利润而增加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 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是:a 企业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b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通常是股市)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 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是:a 对合营企业投资;b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具体什么事合营和联营自己百度一下吧。
结合你的问题,应该要调整。

5.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是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1、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
(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增加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贷方的相关金额;
(2)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时贷记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3)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按规定贷记资本公积的金额;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按相关规定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初始投资成本调整

6.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而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成本法转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调整主要有两个方面:①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原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负商誉的要进行调整;
②剩余股权因对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权益变动的损益调整。

而处置的时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对以上是没有影响的。但如果是在2012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要对净利润进行调整之后才确认损益调整。  

要做区别。

7.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请问会计分录上要做怎样的调整?

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投资企业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时,采用权益法。但经过若干会计期后,投资企业出于经营上的考虑,可能让售部分股份,致使其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为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此时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必须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应于终止权益法时,按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计人投资账面价值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例:甲公司1995年3月1日以400万元的价格购买己公司4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元,占乙公司股份总数的30%,具有控制影响,甲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其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至1996年1月1日,长期股权投资余额由400万元增至430万元,1996年7月1日,甲公司以25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乙公司股份的一半出售,使其持股比例由30%,降至15%,199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乙公司实现税后净利100万元,中期派发现金股利60万元,199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乙公司实现税后净利100万元,派发现金股利50万元。
根据上述实例,甲公司应做以下会计处理:
(1)1995年3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投资成本)
40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0
(2)1995年计并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计算过程略):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损益调整)
3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
(3)计等1996年上半年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1000000×30%=300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己公司(损益调整)
3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
(4)1996年上半年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18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
180000
至此,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430+30-18=442(万元)
(5)1996年7月1日出售一半股份时,股份出售净收益=250-442×50%=29(万元)
借:银行存款
2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投资成本)
2210000
投资收益
290000
(6)1996年底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75000
贷:投资收益
75000
从以上账务处理程序可知,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后,投资不需编制反映对被投资单位分享税后净利的会计分录,从1996年7月1日起,除非发生支付清算性股利或永久性贬值,否则,在甲公司将己公司的股份出售之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将一直保持为221万元(442-221=221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请问会计分录上要做怎样的调整?

8.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请问会计分录上要做怎样的调整?

  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会计处理

  投资企业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时,采用权益法。但经过若干会计期后,投资企业出于经营上的考虑,可能让售部分股份,致使其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为无控制、无共同控制或无重大影响,此时投资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必须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投资企业应于终止权益法时,按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计人投资账面价值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例:甲公司1995年3月1日以400万元的价格购买己公司40万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0元,占乙公司股份总数的30%,具有控制影响,甲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其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至1996年1月1日,长期股权投资余额由400万元增至430万元,1996年7月1日,甲公司以250万元的价格将其所持乙公司股份的一半出售,使其持股比例由30%,降至15%,1996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乙公司实现税后净利100万元,中期派发现金股利60万元,199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乙公司实现税后净利100万元,派发现金股利50万元。

  根据上述实例,甲公司应做以下会计处理:

  (1)1995年3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投资成本) 40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0

  (2)1995年计并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计算过程略):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损益调整) 3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

  (3)计等1996年上半年应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1000000×30%=300000(元)

  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己公司(损益调整) 300000

  贷:投资收益 300000

  (4)1996年上半年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18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 180000

  至此,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430+30-18=442(万元)

  (5)1996年7月1日出售一半股份时,股份出售净收益=250-442×50%=29(万元)

  借:银行存款 2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乙公司(投资成本) 2210000

  投资收益 290000

  (6)1996年底收到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75000

  贷:投资收益 75000

  从以上账务处理程序可知,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后,投资不需编制反映对被投资单位分享税后净利的会计分录,从1996年7月1日起,除非发生支付清算性股利或永久性贬值,否则,在甲公司将己公司的股份出售之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将一直保持为221万元(442-221=2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