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反洗钱处罚的首要原因

2024-05-11 17:56

1. 2020年反洗钱处罚的首要原因

一、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客户身份识别可分为四大部分。第一是识别内容,包括基础信息识别、强化识别、代理业务识别、客户风险分类、委托第三方识别、重新识别、持续识别等。第二是识别措施,比如通过联网核查,或是要求客户提供辅助证件,也可能回访客户或实地查访;向官方部门核实和通过互联网查询等措施。第三是管理措施,例如可疑行为报告、高风险客户和中止客户业务的审批权限等。第四则是违规追责。从人民银行公布的处罚信息来看,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主要违规行为,有以下九种情形:1.未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2.未初次识别客户身份3.未持续识别客户身份4.未重新识别客户身份5.为持失效证件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大量身份证件长期失效情形6.未履行客户风险分类评级7.未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8.未对高风险账户交易活动进行强化监测和分析排查9.未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执行不力其中银行尤其要关注对洗钱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业务的管控措施,通过掌握洗钱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业务变化情况,银行管理层可以充分了解机构所面临的洗钱风险全貌和洗钱风险动态变化,也才能知道银行已采取的反洗钱管控措施是否已经有效消除了洗钱风险,或是否还有洗钱风险未能完全消除。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具体原因,常见银行的反洗钱系统从核心系统挖掘数据时,出现遗漏或是录入数据出错的情况,像把现金交易录成转账交易,或是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大额交易等行为。至于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遭处罚的情形,首先是因为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和识别,同时排除理由不合理。举例来说,未能结合客户身份、职业特点、经营规模、交易对手等尽职调查内容,或是交易频率、账户余额、资金来源用途、资金流转方式(网银或POS机等),对异常交易预警原因进行分析。其次是可疑交易报告理由不完整。最后则是采用以案倒查方式发现成案交易,却未及时报送可疑交易。银行为避免出现上述风险,对可疑交易的监测应贯穿业务办理各个环节,并在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识别出可疑线索,通过对交易数据的筛选和分析,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有效性。三、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在《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规范了银行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的要求,其中有四项内容必须注意。⒈是完整性。比如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银行要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并通过妥善措施保存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及有关合同、函件等,才能确保交易过程完整重现,以便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⒉是准确性。反洗钱工作要求与业务充分融合,例如在网银业务中,银行应完善相关信息系统,并采取可行的措施以确保交易对手信息、网上交易IP地址等都被准确记录。⒊是及时性。银行对反洗钱制度的更新应包含两个层面,首先是根据反洗钱法规和监管政策要求,其次是根据业务变化建立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保存制度,且在制度和资料、记录更新上确保及时性。⒋是满足法规规定保存期限和保存方式,并防止缺失、损毁、泄露。四、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人行在调查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时,较容易发现问题的点在于,存量对公客户营业执照被吊销,银行未在合理期限内采取限制措施,仍提供金融服务的情况。银行还需注意用警官证、军官证、外国护照等无法核查的证件进行开户,类似证件因缺乏官方验证渠道,使银行存在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的潜在风险。对于大型银行而言,由于客群数量庞大,类似海量信息处理相对不易,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洗钱渠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0年反洗钱处罚的首要原因

2. 2020年反洗钱处罚的首要原因

一、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客户身份识别可分为四大部分。第一是识别内容,包括基础信息识别、强化识别、代理业务识别、客户风险分类、委托第三方识别、重新识别、持续识别等。第二是识别措施,比如通过联网核查,或是要求客户提供辅助证件,也可能回访客户或实地查访;向官方部门核实和通过互联网查询等措施。第三是管理措施,例如可疑行为报告、高风险客户和中止客户业务的审批权限等。第四则是违规追责。从人民银行公布的处罚信息来看,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主要违规行为,有以下九种情形:1.未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2.未初次识别客户身份3.未持续识别客户身份4.未重新识别客户身份5.为持失效证件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大量身份证件长期失效情形6.未履行客户风险分类评级7.未对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8.未对高风险账户交易活动进行强化监测和分析排查9.未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执行不力其中银行尤其要关注对洗钱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业务的管控措施,通过掌握洗钱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业务变化情况,银行管理层可以充分了解机构所面临的洗钱风险全貌和洗钱风险动态变化,也才能知道银行已采取的反洗钱管控措施是否已经有效消除了洗钱风险,或是否还有洗钱风险未能完全消除。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具体原因,常见银行的反洗钱系统从核心系统挖掘数据时,出现遗漏或是录入数据出错的情况,像把现金交易录成转账交易,或是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大额交易等行为。至于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遭处罚的情形,首先是因为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和识别,同时排除理由不合理。举例来说,未能结合客户身份、职业特点、经营规模、交易对手等尽职调查内容,或是交易频率、账户余额、资金来源用途、资金流转方式(网银或POS机等),对异常交易预警原因进行分析。其次是可疑交易报告理由不完整。最后则是采用以案倒查方式发现成案交易,却未及时报送可疑交易。银行为避免出现上述风险,对可疑交易的监测应贯穿业务办理各个环节,并在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识别出可疑线索,通过对交易数据的筛选和分析,提高可疑交易报告的有效性。三、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在《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规范了银行对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的要求,其中有四项内容必须注意。⒈是完整性。比如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银行要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资料,并通过妥善措施保存每笔交易的数据信息、业务凭证、账簿及有关合同、函件等,才能确保交易过程完整重现,以便反洗钱调查和监督管理。⒉是准确性。反洗钱工作要求与业务充分融合,例如在网银业务中,银行应完善相关信息系统,并采取可行的措施以确保交易对手信息、网上交易IP地址等都被准确记录。⒊是及时性。银行对反洗钱制度的更新应包含两个层面,首先是根据反洗钱法规和监管政策要求,其次是根据业务变化建立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保存制度,且在制度和资料、记录更新上确保及时性。⒋是满足法规规定保存期限和保存方式,并防止缺失、损毁、泄露。四、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人行在调查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时,较容易发现问题的点在于,存量对公客户营业执照被吊销,银行未在合理期限内采取限制措施,仍提供金融服务的情况。银行还需注意用警官证、军官证、外国护照等无法核查的证件进行开户,类似证件因缺乏官方验证渠道,使银行存在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的潜在风险。对于大型银行而言,由于客群数量庞大,类似海量信息处理相对不易,很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洗钱渠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 2020最新反洗钱规定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五条 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2020最新反洗钱规定 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