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了检察院怎么处理

2024-05-19 08:46

1. 案件到了检察院怎么处理

案件到了检察院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1、立案。人民检察院经初查,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在决定立案之日起三日内,由办案部门填写立案备案登记表,连同提请立案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立案的意见,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2、侦查措施。(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二)询问证人、被害人必须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不得采用羁押、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三)检察人员根据需要,可以对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进行检查;(四)检察人员进行搜查时,应当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但搜查结束后应当及时补办有关手续;(五)在勘验、搜查中扣押的物品、文件,应当制作扣押决定书,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二份,并由检察人员、见证人、物品文件持有人或被搜查人签字或盖章,清单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附卷备查(六)人民检察院指派、聘请鉴定人员,应当制作委托检验鉴定书或聘请书,并告知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应负的法律责任;(七)侦查人员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书面告知其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超期羁押、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等情形时,可以向人民监督员反映;3、侦查中的强制措施。(一)拘传;(二)取保候审;(三)监视居住;(四)拘留、逮捕;4、侦查终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案件到了检察院怎么处理

2. 案件到检察院怎么处理

立案。人民检察院经初查,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在决定立案之日起三日内,由办案部门填写立案备案登记表,连同提请立案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立案的意见,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

3.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会怎么样处理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会按以下方式处理:1、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2、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会怎么样处理

4. 公安把案件交检察院,检察院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案件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违法事实,依据充沛,移交检察院检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初查,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在决定立案之日起三日内,由办案部门填写立案备案登记表,连同提请立案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立案的意见,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由办案部门在十五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十日内申请复议或向人民监督员反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5. 案件到了检察院怎么处理

案子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代表着公安机关已经结束了案子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交给检察院对违法行为进行公诉。凡需用提起公诉的案子,一概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子,应该作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而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案卷材料、证据一同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一时间将案子移送具体情况通知犯罪嫌疑人以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该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注明相关具体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子,应该做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是撤销案件的决定。

案件到了检察院怎么处理

6. 案件到了检察院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以后一般是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自己立案起诉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
一、请问公安局办案流程是什么?
公安局办案流程是:
一、受理案件。公安机关对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并且受理案件。
二、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侦查犯罪的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依法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
三、侦查。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有权依法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
四、侦查终结。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查后,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二、逮捕后侦查期间证据不足可以释放?
如果刑事案件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是需要进行释放的,但释放犯罪嫌疑人有不同的情形:
1、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要在24小时内进行问讯,如果发现证据不足,不需要拘留的,应该立即释放当事人。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员申请逮捕的,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发现证据不足不需要逮捕的,在作出不逮捕决定后,应该立即释放当事人。
3、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发现案件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要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被羁押的当事人。
4、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后,发现案件证据不足的,作出无罪的宣判后,要立即释放被告人。
三、报案人不撤案会怎样?
报警立案后不撤案的将会依法调查,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已过追诉时效等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7. 案件到了检察院怎么处理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是指侦查终结,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2.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案件到了检察院怎么处理

8. 案件到了检察院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以后一般是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自己立案起诉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后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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