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印社保清单

2024-04-30 13:06

1. 如何打印社保清单


如何打印社保清单

2. 如何打印社保清单

1、您可以到所在的社保机构要求打印缴费明细,这样就可以了。
2、如果当地社保能进行网上申报的话,可以在网上直接查询打印企业社保职工的社保明细。
3、到当地人社局的网站进行查询。
希望能帮到您。

3. 网上怎么打印个人的社保清单,如何打印社保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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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何打印社保清单

打开社保局管理系统(个人服务网页)  进入社保局系统>>> 
  进入注册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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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个人详细信息 
  a.填写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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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和“社保个人电脑号”,社保个人电脑号为9位号码,卡号一般为10位。 
  注意:社保个人电脑号 和 社会保障卡号,是不一样的,一个9位一个10位,不要搞错了!  
  b.填写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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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宝办事易频道温馨提示 
  1.账户申请人如参加过2010年深圳30周年送话费活动,则在系统里已经存有号码,只需填写手机号码即可(如上图)。 
  2.账户申请人如是今年新参保人员,且社保办理专员以前没有在社保系统添加申请人手机信息,则添加手机号码项如下图所示:(此种情况,则必须经社保办理专员先在社保登记系统里添加手机号码,然后才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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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种情况,则必须经社保办理专员先在社保登记系统里添加手机号码,然后才能注册,如随意填写,则会弹出提示

5. 社保清单怎么打印?

法律分析:1、打印社会保险缴交清单方法:(1)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注册后自行打印;(2)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任何一个社保分局或社保站办事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自助打印;(3)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区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窗口人工打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保清单怎么打印?

6. 社保清单怎么打印

法律分析:1、打印社会保险缴交清单方法:(1)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注册后自行打印;(2)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任何一个社保分局或社保站办事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自助打印;(3)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所属的区社保分局或社保站窗口人工打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7. 社保清单怎么打印

法律分析:打开当地的社保局官网,输入社保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登陆成功之后,进入社保查询主界面,点击社保综合。页面左边弹出选项,点击社保个人缴费历史查询。输入需要打印的社保清单的起始日期,再点击页面右边的查询。页面弹出清单明细表,把页面拉到最下方,点击盖章打印。页面弹出系统提示,需要等待24小时,才能打印盖有社保局公章的清单明细表。打印的时候,按照提示的操作去打印即可。如果不需要社保局盖章的清单明细表,直接把清单明细表截图下来打印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清单怎么打印

8. 如何打印社保清单

法律分析:1、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社保局进行打印,不过在打印的时候最好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如果自己不知道怎么做,可以询问社保大厅服务人员。2、通过浏览器打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网上办事大厅,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自主查询和打印。3、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到任何一个社保分局或社保站办事大厅的自助打印机上自助打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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