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公司倒闭业务员要承担责任吗

2024-05-20 05:15

1. p2p公司倒闭业务员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承担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你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用负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p2p公司倒闭业务员要承担责任吗

2. p2p公司倒闭业务员要承担责任吗

一般不会承担责任。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你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用负责。
一、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而单位被判处罚金。比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单位犯罪责任人判多少年
单位犯罪责任人判几年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给别人打工犯诈骗罪怎么判刑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给别人打工时,如果公司涉及到诈骗罪的,是属于单位犯罪,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员工一般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 本人在p2p公司任部门经理,现在已经离职,但是如果公司倒闭了,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得分情况看:
一、如果平台没有触犯刑法,平台负责人也没有犯罪,部门经理肯定没有刑事责任。
平台如果依法经营,没有设立资金池,也没有帮助投资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进行集资诈骗,也没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没有违法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没有故意参与洗钱等。
平台则没有触犯刑法,平台都不构成犯罪,平台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只需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即可,部门经理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平台负责人如果构成犯罪,部门经理有可能与其构成共同犯罪。
二、如果平台触犯刑法,构成单位犯罪,部门经理极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解释,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三、如果平台负责人构成犯罪,部门经理极有可能与其构成共同犯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判断平台部门经理有没有刑事责任,先得看平台或是平台负责人有没有违反法律,再看部门经理有没有参与协同。

扩展资料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已有236家P2P网贷平台相继“爆雷”。其中,有163家是在6月以来的50天内“爆响”,平均每天约3.26家。
截至6月底,国内P2P平台数量已降至不足2000家。
今年6月以来的这波调整,在地域上出现了不一样的特点。163家问题平台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三地,数量分别为55家、51家和27家,占比超过80%。
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报告显示,截至6月30日,我国在运营P2P网贷平台共2835家,主要分布在广东、北京、浙江和上海地区。四个地方共有1720家在运营P2P网贷平台,占全部在运营平台60.6%。
到现在,我国P2P网贷用户已超5000万人,人均投资金额22788元,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等地,与平台分布高度重合。
参考资料: 中国刑事辩护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本人在p2p公司任部门经理,现在已经离职,但是如果公司倒闭了,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4. p2p公司跑路了业务员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般不会承担主要责任。
主要看责任划分最终结果。参考:
我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学理解释,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 P2P公司倒闭负责人跑路怎么办

p2p平-台负责人跑路投资人怎么办

其一,收集证据。

得知P2P平-台跑路后,尽全力从两方面收集证据:一是自身与平-台关系证明资料,比如与该平-台签订的投资协议、转账凭证、网站的服务协议等;二是平-台相关资料,如平-台网站的截图、公司内部的照片、经营资料,管理团队等信息。

其二,受害人集结。

一般来说,P2P平-台跑路后,投资受害人都不会太少,而且很有可能来自五湖四海。作为投资受害人,想尽一切办法联系其它投资受害人,团结众人力量,收集公共证据,通过创建维权QQ群、集体发帖等途径抱团维权,扩大维权舆论影响力,给跑路平-台试压,引起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

其三,理性协商。

并非所有的跑路平-台都是诈骗性质,大部分平-台跑路是因为运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坏账等原因引起的。如果选择的P2P平-台属性并非诈骗,此种情况平-台多数都有抵押物,比如房产、车产等。如果在跑路前,能与平-台的负责人员联系上的话,最好采用理性协商的办法,让平-台方尽可能用现有的一些不动产、抵押物等变现补偿。

其四,报警维权。

一旦协商无果,最有效的做法就是向平-台所属地区报警,及时向警方提供证据资料。最好是联合当地受害者联合报警,为案件侦破争取时间。

其五,行政诉讼。

在报警未予立案,或者办案进度一筹莫展的情况下,可以去提起行政诉讼,向律师求助,一般胜诉50%。但是一般投资受害人比较多,所以行政诉讼的期限也会比较长。

P2P公司倒闭负责人跑路怎么办

6. 本人在p2p公司任部门经理,现在已经离职,但是如果公司倒闭了,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得分情况看:
一、如果平台没有触犯刑法,平台负责人也没有犯罪,部门经理肯定没有刑事责任。
平台如果依法经营,没有设立资金池,也没有帮助投资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进行集资诈骗,也没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没有违法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没有故意参与洗钱等。
平台则没有触犯刑法,平台都不构成犯罪,平台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只需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即可,部门经理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平台负责人如果构成犯罪,部门经理有可能与其构成共同犯罪。
二、如果平台触犯刑法,构成单位犯罪,部门经理极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解释,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三、如果平台负责人构成犯罪,部门经理极有可能与其构成共同犯罪而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判断平台部门经理有没有刑事责任,先得看平台或是平台负责人有没有违反法律,再看部门经理有没有参与协同。

扩展资料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已有236家P2P网贷平台相继“爆雷”。其中,有163家是在6月以来的50天内“爆响”,平均每天约3.26家。
截至6月底,国内P2P平台数量已降至不足2000家。
今年6月以来的这波调整,在地域上出现了不一样的特点。163家问题平台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三地,数量分别为55家、51家和27家,占比超过80%。
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报告显示,截至6月30日,我国在运营P2P网贷平台共2835家,主要分布在广东、北京、浙江和上海地区。四个地方共有1720家在运营P2P网贷平台,占全部在运营平台60.6%。
到现在,我国P2P网贷用户已超5000万人,人均投资金额22788元,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等地,与平台分布高度重合。
参考资料: 中国刑事辩护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7. p2p公司跑路了,销售高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来看:
1.如果平台没有触犯刑法,平台负责人也没有犯罪,那么销售高管没有刑事责任,但是必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如果平台触犯刑法,构成单位犯罪,销售运营极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3.如果平台负责人构成犯罪,销售极有可能与其构成共同犯罪而承担责任。
4.销售运营利用其职权,安排马甲非法吸收或者诈骗投资人款项,则够成个人犯罪。

p2p公司跑路了,销售高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8. p2p老板卷款跑路,业务员有法律责任吗?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法律责任,不是直接责任人员的业务员没有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
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
1、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2、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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