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类资产提减值准备后不能冲回?

2024-05-03 23:00

1. 哪几类资产提减值准备后不能冲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存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四)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五)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六)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八)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以上基本能够多,
除上面外: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哪几类资产提减值准备后不能冲回?

2. 资产减值的转回规定?

资产减值准则规范的企业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主要都是些长期资产,具体包括以下资产:
(一)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三)固定资产;
(四)生产性生物资产;
(五)无形资产;
(六)商誉;
(七)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

可以转回的主要涉及:三类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货等。

3. 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

问题一:在资产减值准则中,哪些资产减值后是可以转回的?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 
  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丁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问题二:哪些资产减值损失可以转回,哪些不可以转回  按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习惯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商誉。 
  主要是为了防止操纵利润,不过在国际会计准则(IAS)有部分是允许转回的 
  
   问题三: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哪些资产减值不能转回,请总结下?  一般认为,流动资产(如存货等)计提的减值准备,如果在持有期间减记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转回;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即使以后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在持有期间也不可以转回。但是金融资产比较特殊,尽管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非流动资产,但是如果价值回升,其减值准备也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转回。 
  上述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是考虑到其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通常属于永久性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稳健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所以规定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需要等到资产处置时才可以转回。 
  这样再总结一下: 
  一、存货减值:可以转回,如果已经计提减值的产品已经销售,要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 
  二、固定资产:不可以转回。 
  三、无形资产:不可以转回。 
  四、投资性房地产:1、成本计量不可以转回。2、公允价值计量不计提减值。 
  五、金融资产: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计提减值。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转回。 
  3、应收账款和贷款可以转回。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转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票投资不是通过损益转回) 
  六、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转回。 
  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以转回(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问题四:资产减值后哪些不可转回  一些比较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贷款减值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实质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其发生的减值。 
  
   问题五:哪些资产计提减值后不得转回  以下为非特殊行业的减值准备 
  流动资产有 
  存货跌价准备(可) 
  坏账准备(可) 
  非流动资产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可)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可)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不可)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按成本模式计量(不可)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可)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可) 
  商誉减值准备(不可) 
  所有资产处置时对减值准备备抵科目的处理办法是一样的,所谓可以转回是指在资产处置前当发生原计提的减值现象不再存在,应在当期转回。 
  总结可转的几条规律 
  1、流动性强 
  2、有活跃的交易市场 
  3、可收回金额可靠计量 
  4、审计容易追踪 
  5、综合以上,企业操纵利润的机会变小 
  
   问题六:哪些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1.不是说所有的资产减值损失都是不能转回的,只是针对特定的资产类别,如固定资产等,其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而存货的减值准备,是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转回的. 2.具体如下: 可恢复的有:1、应收帐款2、持有到期投资3、存货。不可恢复的有:1、长期股权投资2成本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3、固定资产4、生产习惯生物资产5油气资产6、无形资产7、商誉。 3.原因: 防止企业通过各种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企业利润进行调节.对于一般企业来说,调节利润,可以起到合理避税的作用.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若所有减值都可以自由计提或转回,那就可以操控股价 
  
   问题七:哪些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允许转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2006)的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里的“资产”,不包括:存货、抵债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规范的金融资产、未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等。而是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含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石油天然气井及相关设施及辅助设施设备、无形资产(含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商誉等长期资产。这就是说,上述这些“长期资产”一经确认计量减值损失,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也不存在可以通过资本公积转回的规定。除此之外的其他资产的减值,则分别适用相关的具体准则,按规定可以转回、不得通过损益转回、不得转回等。所以,原“八项准备”对应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并不是全部不得转回鼎而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另外,单就资产减值能否转回,与企业交纳的所得税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其原因在于:企业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项目由税法规定,如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法规定为准,依法进行纳税调整。也就是说,企业无论是资产减值被转回也好,还是资产减值没有转回也好,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结果是一致的,所缴纳的所得税也是一样的。当然,由于税法不承认上述“资产减值”,因此,企业在上述资产依照第8 号具体准则计提减值以后到最终处置之前的这一段期间,将会在会计上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即“所得税会计”问题。最后,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分期计提折旧、摊销费用的这些资产,在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之后,其后会计期间的折旧、摊销额需要按该资产计提减值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 
  
   问题八:为什么有的资产减值准备能转回,有的不能转回  一般情况下,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属于永久性的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的谨慎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抵偿债务时,才可以予以转出。 
  (1)资产减值涉及的资产范围: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油气资产(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和商誉等。 
  单独记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这类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的规定处理。 
  (2)资产减值不涉及的资产范围: 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等。不适用于资产减值准则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后期间公允价值上升,则计提的减值可以转回。 
  
   问题九: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 哪些不可以  精华答案伊哲ぃ信非°5级2010-04-13一些比较短期的减值或者跌价准备可以转回,主要有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贷款减值准备、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损余物资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一些长期的减值准备不可以转回,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减值准备等。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实质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其发生的减值。

哪些资产减值可以转回?

4. 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预测者可能欠缺一些考虑。由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很多资产(主要是非流动资产)的减值准备不能转回。那么很多上市公司以前通过计提减值准备而埋藏下的利润就不能转回了。由于新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因此才会有人猜测上市公司将会集中在2006年将多提的减值准备转回,否则这些减值准备将会永远地停留在过去。但是转回和转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减值准备的减小可以通过两种途径,途径一为转回,如以前的会计准则中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发生可收回金额上升并大于账面价值的时候,会将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转回(不超过原固定资产按照当初的折旧标准计算的账面价值);途径二为转销,如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则减值准备也会减少,但是这种减少不是由于价值恢复,而是减值准备转入了营业外收支。因此,那些上市公司通过多计提减值准备而埋藏下的利润并不会永远沉没,只不过随便回收减值准备的操作难度增加了(要处置非流动资产)。

5. 资产减值如何操作?


资产减值如何操作?

6. 已发生的资产减值可以转回吗


7. 为什么不冲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已核销为损失的资产的收回都应转入相关的准备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该笔应收账款已经收回,月末坏账准备也会冲销的。所以月底还有个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扩展资料;新准则>
第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九条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为什么不冲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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