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初级职称 经济法基础题目:

2024-05-17 06:14

1. 会计初级职称 经济法基础题目:

初级会计职称是全国统考,现在已经逐步实行机考了,要求考生全面掌握知识,考试的时候是随机抽题的。机考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机考变化大、题量多、知识点广、难度高,不存在重点和非重点,所有知识点都有可能考到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在理解的基础多做题目是应对考试最好的办法,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库,看看初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形式和内容,有章节练习模式的,直接点击“百度贴吧”,右侧有“全吧搜索”四个字,直接输入贴吧帖子标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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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机考地区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不不定项选择题,并有部分地区试点机考,笔试和机考只是考试的形式不一样,考试题型都是一样的

会计初级职称 经济法基础题目:

2. 关于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的题!

本题主要是考察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1.基本规定——限额扣除法
  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列举项目——全额扣除法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的下列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1)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2)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3)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
  (4)向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案例2的计算很明显是在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减征了30%。原题中说的是劳务报酬所得,个税针对劳务报酬所得,只有特殊的加成征收的规定(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以上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在个税计算中,有减征30%的,只有稿酬收入。
个人浅见~

3. 2011年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的考试大纲

《经济法基础》各章节重点内容

  第一章 总论

  一、法律基础

  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三、法律责任

  第二章 劳动合同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了解)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重点)

  1.劳动合同订立主俸的资格(掌握):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俸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

  2.熟悉订立主俸的义务;

  3.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处理(掌握):2倍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的类型一一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5.掌握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重点)

  1.何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

  2.解除时,什么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什么情况不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4.经济补偿的情形及计算。

  六、劳动争议的解决

  七、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一、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营业税征税范围(掌握)

  境内的4点含义。

  三、营业税税目与税率

  掌握9个税目的范围,对于实际业务按照哪个税目征税能够加以区分。

  四、营业税计税依据

  五、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掌握)

  二、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税目

  熟悉所得来源的确定;ll个应税项目能够加以区分,尤其注意工资薪金所得vs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vs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注意税收优惠。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超额累进税额,比例税率;掌握劳务报酬的3级超额累进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掌握)

  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掌握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征税。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法律制度

  二、契税法律制度

  三、车船税法律制度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五、印花税法律制度

  六、资源税法律制度

  七、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掌握征税范围、税率、具体的征收方式。

  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掌握国税、地税、海关的征税范围。

  二、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停业、复业登记的适用范围、要求;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账簿凭证管理:账簿设置的时间、范围;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的要求;账簿凭证的保管时间;发票的种类;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使用、保管要求,发票的检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的方式、要求及延期申报的规定。

  三、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的方式:查账征收、查验证收、查定征收、定期定额征收;

  税款征收措施:由税务机关核定、调整应纳税额;责令缴纳,加收滞纳金;提供纳税担保;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阻止出境;

  关于税款征收的其他法律规定:税收优先权;税收代位权与微销权;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公告与报告;税款的追缴与退还。

  四、税务检查

  掌握税务检查的职责。

  五、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区分必经复议和选择复议。

  六、税收法律责任

  区分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

  第七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支付结算概述

  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三、银行卡(掌握)

  掌握银行卡申领、注销和丧失;掌握银行卡交易的基本规定。

  掌握银行卡收费及计息的规定。

  四、结算方式(掌握)

  掌握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的规定,了解国内信用证。

  五、票据的一般规定(掌握)

  掌握票据权利与责任,注意票据权利丧失的补救措施: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六、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掌握)

  七、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2011年会计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的考试大纲

4. 初级会计经济法简答题

1、甲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甲的表决权超过10%。
2、不合法、甲作为直接相关人,应该回避,不参与表决。
3、合法、变更公司形式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过股东>=2/3通过,乙丙丁的表决权=30%+20%+20%=70%>2/3,故合法

有用请记得采纳,这是对我劳动成果的尊重,谢谢!

5.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关于《经济法基础》。

我现在看的也是2010年版的经济法,考试大纲不变,教材变化不大,还是可以看2010年教材的。具体如下,涉及具体内容建议打开我写在下面的网址,很详细,希望你可以顺顺利利通过。
      教材的主要变化(与2010年教材对比)
      1.教材的第P 80页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里的第三节第二个大问题里面的括号二,兼营行为。

  2.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服务业,P94页。

  3.营业税里的减免税,P105页。

  4.印花税,P188页,例5-17。 
等,具体你CALL 我吧,我再发给你。变化细节内容还是有一些的。问题是我复制不了那个网址,中华会计web校的。
(搜索:2011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新教材变化情况 )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关于《经济法基础》。

6. 初级会计经济法简答题

(1)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题目中,持票人与丙与甲之间并没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所以甲不能以乙交货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

  (2)理由不成立。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所以甲不能以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为由拒绝付款。

7. 会计初级考试经济法基础问题

您的这道题目条件有问题,李某2009年8月1日起在甲公司工作,到2013年8月1日工作满4年,但是条件是“甲公司与李某5年期的劳动合同到期”,这个是有问题的。按照5年计算的话,经济补偿金=6000*5=30000元。
按照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为3000*9*2=54000元。

会计初级考试经济法基础问题

8. 会计中级职称题库《经济法》简答题及答案

  简答题
 
   【案例1】
 
   2014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成立了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主营电子器材。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2月6日,甲分别征得乙、丙的同意,以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为朋友的借款提供担保,丁对此事并不知情。乙、丙对此也相互不知情。
 
   3月20日,A企业向C银行借款100万元。
 
   7月2日,乙与他人合伙成立B有限合伙企业,主营电子器材。其他合伙人知道后一致反对,认为乙违反了竞业限制原则,要求乙退出合伙企业,乙表示反对。
 
   8月9日,乙转为有限合伙人,丁转为普通合伙人。 庚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加入合伙企业。
 
   10月10日,A企业欠C银行借款到期,A企业全部财产只有40万元。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的出质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乙与他人合伙成立B有限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对于A企业不能清偿的60万元债务,甲、乙、丙、丁、戊各自承担什么责任?并说明理由。
 
   【案例2】
 
   2014年8月2日,东林公司采购员田某向西柳食品厂采购500盒月饼,价格为100元/每盒,作为中秋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约定,东林公司先交付定金12000元,西柳食品厂在收到定金后一个月内交付月饼。东林公司在收到货物后3日内付清全部款项。除此之外双方并无其他特殊规定。在发货前,西柳食品厂通过东林公司的竞争对手了解到,东林公司经营不善面临严重的财务困难,遂停止发货,要求东林公司提供担保,东林公司无奈只能提供担保,西柳食品厂按期发货。东林公司在清点入库时发现,西柳食品厂多交付了10盒月饼。
 
   要求:
 
   根据以上事实,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东林公司交付的定金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西柳食品厂是否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停止发货?并说明理由。
 
   (3)东林对于西柳食品厂多交付的10盒月饼应当怎样处理?并说明理由。
 
   【案例3】
 
   某大型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家电500台,每台零售价格为1.17万元;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项链1000条,每条新金项链的零售价格为0.585万元,每条旧金项链作价0.117万元。
 
   (2)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一批日用品,当月取得不含税预收款80万元,合同约定于2014年6月发货。
 
   (3)与某出版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以物换物的交易,将不含税价格为5万元的一批办公用品换取一批同等价值的图书,双方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场将换进图书的20%发给职工做福利,剩余的80%用于销售。
 
   (4)采购一批服装,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20万元,增值税税额71.4万元,委托甲运输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服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3万元。
 
   (5)接受乙广告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广告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接受丙律师事务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咨询费30万元。
 
   (6)领用上月购进的一批建筑材料用于装修办公室,该批建筑材料的账面成本为25万元,上月购进时已抵扣过进项税额。
 
   假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本月均通过认证并允许抵扣,该商场财务人员在申报5月份的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13%+71.4+100×6%+30×6%=79.85(万元)
 
   销项税额=(500×1.17+1000×0.585)/1.17×17%+80×17%+5×17%=184.45(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184.45-79.85=104.6(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结合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指出该商场财务人员申报5月份的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简答题
 
   【案例1】
 
   【答案】
 
   (1)甲的出质行为无效。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与他人合伙成立B有限合伙企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对于A企业不能清偿的60万元债务,甲、乙、丁、庚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承担有限责任。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案例2】
 
   【答案】
 
   (1)东林公司交付的定金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本题中,合同价款为100×500=50000元,定金数额不得超过50000×20%=10000元。
 
   (2)西柳食品厂无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停止发货。根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本题中,西柳食品厂仅从东林公司的竞争对手了解到情况,并没有“确切证据”表明东林公司丧失债务履行能力。所以无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停止发货。
 
   (3)对于多交付的10盒月饼,东林公司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根据规定,出卖人多交付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付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案例3】
 
   【答案】
 
   (1)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应当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一般货物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该商场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的日用品并没有在本月发出,不需要确认销项税额。
 
   (3)将外购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该商场将换进图书的20%发给职工做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纳税人接受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5)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3%抵扣进项税额,不能按照6%抵扣进项税额。
 
   (6)将外购材料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已经抵扣的,应该做进项税转出处理。所以将上月购进建筑材料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正确计算过程如下: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13%×80%+71.4+3×11%+100×6%+30×3%-25×17%=74.9(万元)
 
   销项税额=[500×1.17+(0.585-0.117)×1000]/(1+17%)×17%+5×17%=153.85(万元)
 
   应纳增值税=153.85-74.9=78.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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