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交要怎么操作?

2024-05-08 05:24

1. 社保补交要怎么操作?


社保补交要怎么操作?

2. 社保自己补缴怎么操作

如果中途中断之后,后期是可以去社保局补缴社保的,所以不用惊慌,具体的流程如下,更多社保相关细则戳此文章了解《社保卡里藏了这么多秘密,别说我没告诉你!》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当地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当地《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当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

3. 社保补交要怎么操作?


社保补交要怎么操作?

4. 社保补交要怎么操作

首先,补交社保要到本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一般情况下,普通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缴,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同,很多城市也出现了类似“补交社保”服务,所以,这些便利的条件也使得如何补交社保成为不那么困扰的问题。
如何补交社保的流程为,首先要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申请补缴以后,如何补交社保的问题就等于有了一个好的开端,要让如何补交社保更进一步,其次要准备好相关的原始资料,比如,职工本人档案或合同书,录用审批表,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等,最后带上公章,到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关表格即可。


扩展资料:
所需材料,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
所需材料为: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5. 个人社保补缴如何操作

法律分析:个人社保补缴的手续:1.没有单位的个人需要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单和承诺书,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有工作的职工档案在单位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书,提交劳动合同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法律依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向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工资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存档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我市有关政策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个人社保补缴如何操作

6. 社保费补缴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好几项费用。下面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个人缴纳社保的具体流程。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办理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就可以在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养老保险缴纳手续。再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上述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
对于异地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缴纳的,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不符合转移接续6/6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医疗保险最少需要交纳25年。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就可以申请办理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7. 个人社保补缴如何操作

个人社保补缴的操作需视情况而定:
1、个人档案在存档机构的,需要本人亲自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单和补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承诺书,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有工作的职工档案在单位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书,提交劳动合同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一、社保补缴的法律规定如下:
1、按年补缴。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还有几年的时间社保才满15年,可以每年补交,这样退休时就能得到社会保险的福利,但必须缴纳滞纳金来支付年费;
2、延迟退休。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社会保险还没有支付15年可以申请延迟退休,最多5年。延迟退休时,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继续支付社保;
二、个人社保补缴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2、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
3、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4、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总之,个人社保补缴的操作需视情况而定。社保补缴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符合一次性缴满社保条件的人员可以一次性付款。个人社保补缴需要符合规定的补缴条件,一般各地的规定有差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向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工资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经存档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我市有关政策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个人社保补缴如何操作

8. 个人社保补缴如何操作

个人社保 补缴的手续: 1.没有单位的个人需要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单和 承诺书 ,并提交本人的 身份证 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有工作的职工档案在单位的,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补缴申请书,提交 劳动合同 书、身份证和户口簿.  《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 养老保险 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一 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向现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附本人签字确认的补缴 工资 基数、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经存档机构初审并将相关材料报请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同意后,由本人到存档机构按照我市有关政策及历年缴费规定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 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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