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谨慎性原则在国内外的研究概况是怎么样的

2024-05-05 15:27

1. 会计谨慎性原则在国内外的研究概况是怎么样的

  会计谨慎性原则概述

  会计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一项重要原则,运用广泛,可防止抬高资产和收益,压低负债和费用,并起到预警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但实际运用中存在利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的现象,因此要采取必要措施趋利弊害,使会计信息更具客观性。

  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涵义

  谨慎性原则即稳健性原则,是指某些经济业务有几种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应当尽可能选用对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最小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即所谓“宁可预计可能的损失,不可预计可能的收益”。

  会计谨慎性原则的优点

  有利于进一步挤去资产和利润中的水分,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有利于做出准确的经营决策;

  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企业近期少交所得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有利于对其他基本会计原则的适应性进行修正。

  会计谨慎性原则的缺点

  确认与计量难度较大。

  计提被滥用。

  对减值准备的再确认缺乏权威性。

  当计提减值准备时,还需补交所得税,增加企业现金流出,限制了稳健性原则的运用。

  有的资产按历史成本计价,有的资产按市价计价,缺乏一致性。

  会计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制度中的体现

  ★在资产方面:谨慎性原则在资产方面应用很多,首先,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应选择合同期限、法律期限、经营期限,10年中最短者;其次,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存在较大的无形损耗,所以采取加速折旧法;再其次,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全面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包括: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坏账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最后、在物价上涨时,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后进先出法,物价下跌时选择先进先出法。

  ★在收入方面: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应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完工程度不能可靠计量,按实际消耗成本确认收入,当发生成本高于可能收回效益,按实际能收回收益确认收入。

  ★债务重组方面:新制度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若发生债务重组损失,确认为当期损失。在债权人方面,当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债转股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资产或股权的入账价值,而不能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投资及清算股利的应用:《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规定,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股权投资成本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扣除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资本公积的准备项目。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也可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对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有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在清算股利方面,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作为当期收益。

会计谨慎性原则在国内外的研究概况是怎么样的

2. 会计谨慎性原则在国内外的研究概况是怎么样的

论会计业务中的谨慎性原则 
内蒙古锡林郭肋盟西乌珠穆沁旗人民医院 张庶钦 
摘要:谨慎性原则是一个众所周知却又很难以完全说清楚的会计原则。谨慎性原则对于会计系统的影响就像水沁入土壤一样,使得整个会计体系到处都有它的痕迹。虽然这个比喻有些太过其实,但却充分反映了在现实情况下,会计界对谨慎性原则进行系统研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关键字:谨慎性原则    会计   谨慎 
一、绪论 
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在会计领域的地位勿庸质疑,本文将从其概念、运用、其实施的必要性和在我国会计发展中的正确应用等方面进行理论上的论述,肯定谨慎性原则在会计理论中的地位无法替代。 
二、会计谨慎性原则概述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它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要求人 
们在会计处理上保持谨慎小心的态度,要充分估计到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 
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企业决策者提高警惕,以应付纷繁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把风险损失缩小或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谨慎性原则包括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等方面谨慎稳健的内容。 
三、谨慎性原则在会计中的运用 
3.1提取坏帐准备论文网在线 www.lunwenwang.com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赊销行为是企业开展销售业务的主要方式,由此引起的一部份应收帐款无法收回在所难免,客观存在的,于是形成了坏账。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转销法。另一种是备抵法,虽然考虑应收帐款中可能的坏帐损失风险,通过计损坏帐准备,防止了利润虚增,资产虚增,符合谨慎性原则。但根据近年的实际情况看,企业按千分之3~5的比率提取坏帐准备,由于准备额过低,坏帐准备金额明显不足,未能达到谨慎核算的目的。因此,新制度规定应收帐款按备抵法取坏帐准备的提取比例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自行确定,同时规定对期末应收票据、预收帐款、其他应收款等都应列入风险管理中,这样使企业更加谨慎地反映其财务状况,不限制估计坏帐损失的方法,让其象成本核算那样自行选择适合的核算方法,固定下来,按提取比例提取,超支者报批或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从根本上减少坏帐的发生。 
3.2加速折旧 
总的来说,我国不少企业的折旧率水平还是比较低的,不能适应企业技术更新,发展生产的内在要求,为此现行新会计制度在强调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同时,允许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其中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点:第一、许多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效率高,生产能力大,早期的营业收入大,为做到收入与成本恰当配比,就应让这些资产具有最大经济效用的早期多计提折旧;第二、因技术进步而产生的无形损耗,使得固定资产的大部分价值应在短期限内收回等等。因此,允许一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中选定一种方法,是完全必要的。 
3.3低估存货 
    由于受到市场价格因素的影响,企业以前购进的存货的价值可能低于当前市价,造成企业面临潜在的存货损失。这时,可通过低估存货损失,高计产品当期销售成本,从而减少当期利润的办法来得到补偿。其具体方法有:第一是当企业的产品发生滞销时,为了抵偿存货报废发生损失对企业的消极影响,或者防止商品因大批削价而影响经营利润,企业可以提取削价准备。第二是在市场物价持续上涨时,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对发出或领用的存货进行计价,低估存货成本。后进先出法的优点是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成本最接近当时的市价,不仅可以使存货的价值得到完全的补偿,而且由此计算出来的盈亏最体现当时的实际水平。 
3.4收入确认与谨慎性原则 
收入准则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的确定规定了以下原则:(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的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上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条件没有满足,既使收到贷款也不确认收入。这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四、会计谨慎性原则的正确使用 
4.1充分认识谨慎性原则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原则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手中掌握着大量的金钱和帐务,同时受着外界或这或那的诱惑,并且会计人员的决策将关系到整个企业或者公司的生存与发展,所以会计人员首先应该在思想上重视谨慎性原则,正确认识和使用谨慎性原则。与此同时,企业或公司领导应该重视对会计人员谨慎性的培养和重视,既要做好谨慎性培养的工作也不能过度谨慎。 
4.2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准则和制度的相关条款应尽量具有可操作性 
从我国现有会计规范看,有些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具体方法可操作性比较强,如存货的后进先出法、加速折旧的方法等。但是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资产减值谁备数额起决定作用的“可变现净值”的确定较为困难,这为会计人员实施谨慎性原则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可就“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问题制定出一些行业规范性具体标准,以指导企业会计人员的实践行为。 
4.3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判断能力 
    任何会计原则、会计方法在会计实务中的贯彻和运用都离不开会计行为的上体—会计人员。所以企业应抓好内部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不仅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将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奠定基础。一个优秀的会计人员应能够掌握如何适度地运用好谨慎性原则,准确把握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在对不确定性的事项进行估计和判断时,做到客观和公正,避免主观随意性。努力配合企业决策者的工作,使企业既能防御未来的风险,又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 
4.4加强审计监督 
充分发挥独立审计的外部监督作用,为谨慎性原则的正确运用构造“防御”体系。为防止企业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用或滥用谨慎性原则,应加强以独立审计为核心的外部监督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和谨慎性原则的合理运用。 
4.5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和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 
将谨慎性原则的运用与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有机地结合起来,谨慎性原则的运用首先是对会计领域中存在的不确定性事项进行判断时所体现的一种态度;其次,才表现为一系列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的判断会导致其对方法的选择,当然也会导致不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结果最终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特别是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因此,凡是与谨慎性原则运用有关的、会影响投资人和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对目前和未来理性判断的信息都应在财务报告中作出全面陈述,包括体规谨慎性原则的若干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应用的背景、产生的影响等。 论文网在线 www.lunwenwang.com
五、结语 
在对会计谨慎性原则理论进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中的运用,全面地总结了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会计个方面事务中的运用,并给出了多项合理地措施。

3. 国际会计准则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影响

在中国已有准则或制度加以规范的一些会计业务问题上,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也还存在一定的差别,如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债务准备的计量、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债务准备的适用范围、追加的资产建造、利润分配方案、债务重组,等等。
(二)在形式上,中国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有重要差别。中国的准则正式条文都比较简略,而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正文比较详尽;国外的会计准则均具备几个不同的层次,准则下面还有准则解释、技术公告等层次,而中国的会计准则没有这样的层次。
(三)在制定机制上,中国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有重要差别。中国准则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制定,会计准则委员会只是一个咨询机构,准则制定过程中的调研和征求意见范围较为有限。

国际会计准则对我国会计准则的影响

4.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
(一)在内容上,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差别:
1.中国目前还缺少一个概念框架。国际会计准则和大多数发国家在制定会计准则时均有一个概念框架作为参照,以起到指导作用。但中国还没有这样一个概念框架。其结果是,中国没有采用一套系统一致的方法去发展会计准则,而采用了将中外会计准则的个别差异分项处理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
2.中国尚未对许多会计问题发布具体准则,如企业合并、合并报表、职工福利义务、金融工具、所得税、政府补贴、资产减值,等等。
3.中国准则对某些重要会计信息的披露尚无要求,如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终止经营的部门、每股收益(包括摊薄)的计算方法、分部报告,等等。
4.在中国已有准则或制度加以规范的一些会计业务问题上,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也还存在一定的差别,如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收入的计量、债务准备的计量、最佳估计数的确定方法、债务准备的适用范围、追加的资产建造、利润分配方案、债务重组,等等。
(二)在形式上,中国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有重要差别。中国的准则正式条文都比较简略,而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正文比较详尽;国外的会计准则均具备几个不同的层次,准则下面还有准则解释、技术公告等层次,而中国的会计准则没有这样的层次。
(三)在制定机制上,中国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有重要差别。中国准则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制定,会计准则委员会只是一个咨询机构,准则制定过程中的调研和征求意见范围较为有限。

5. 准则是中国的会计准则还是国际的会计准则

根据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文现简析两者在会计处理方面上的10项主要差异,包括:固定资产采购计价、借款费用资本化、非货币性交易、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商誉、研究与开发费用、开办费、资产类政府补助、债务重组、所得税。

固定资产采购计价
中国准则规定,固定资产一般以其历史成本或净值计价。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政策变更。
国际准则规定,固定资产计价应当考虑公允价值的影响,包括资产重估和折现的影响。对改变折旧方法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假设某企业2003年1月1日购房,价款1亿元,分10年等额还款,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9千万元。

借款费用资本化
中国准则规定,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应予资本化,直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资本化金额=借款利息+辅助费用和汇兑差额。
国际准则规定,用于构建资产的一般性借款符合条件可以资本化。资本化金额=所有专门借款费用-暂时投资收入。
假设某企业2003年1月1日借入1,000万元专门借款用于建造厂房,03年平均支出为800万,企业将借入款项余额放入专项银行户口,利息收入为5万。根据中国准则计算的资本化金额=80万,根据国际准则计算的资本化金额=95万。这样,IAS比PRC多计入资本化金额15万,同时少确认利息费用15万。

非货币性交易
中国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交易中换入的资产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
国际会计准则区分了同类和非同类的资产互换,规定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同类资产按换出资产价值加相关税费入账,而不同类的资产交换按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损益=换出资产账面价值-换入资产公允价值。

短期投资
中国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仅对跌价损失计入损益。
国际准则规定短期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对市价与成本的盈利或损失变动都计入损益。

长期投资商誉
中国准则规定股权投资以投资成本计价,债权投资以成本,贷项计入资本公积。
国际准则规定持有至到期日债务证券的投资以成本,按取得的可辨认应折旧/摊销资产的加权平均剩余年限摊销,如负商誉超过FV,超过部份立刻确认为收益。
假设企业A用100万元购买企业B30%的股权,企业B净资产是200万元,但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是300万元。根据中国准则计算的股权投资差额=40万,根据国际准则计算的商誉=10万,此后分享被投资者损益时,需考虑因公允价值调整而产生的影响。

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
中国准则规定研究与开发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资本化,只有为依法申请取得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而发生如注册费、律师等费用才能资本化。
国际准则规定研究支出在其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开发支出符合一定条件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开办费
中国准则规定开办费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国际准则规定开办费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资产类政府补助
中国准则规定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记入补贴收入。
国际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列为递延收益,在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有系统并合理地确认为收益。

债务重组
中国会计准则规定按重组债权账面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重组利得不能确认为收益,而为资本公积。
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按公允价值作为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重组债权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损益。

所得税
中国准则规定所得税可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应付税款法按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纳税影响会计法需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采用递延法或损益表负债法。
国际准则规定所得税仅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即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并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
假设某公司花费100万元开发成本,按国际准则规定需予以资本化,但税法规定计入损益。根据纳税影响会计法需借计递延所得税费,贷计递延税负债。例如A公司收购B公司,被收购B公司资产账面金额为1000万元,收购时按公允价1200万元调整。根据纳税影响会计法需借计商誉,贷计递延税负债。

准则是中国的会计准则还是国际的会计准则

6. 国外和国内的会计准则一样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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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会计假设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中提出的会计假设有四项: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财务会计的假设不仅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约束条件和基本依据,也是制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导思想。
  国际会计准则中提出两项基本假定:(1)权责发生制。为了达到财务报表的目标,财务报表根据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加以编制,这样不会向使用者反映了涉及现金收付行为的过去发生的交易,而且也反映了将来支付现金的义务,代表将来可以收到现金的资源。因此,这些财务报表提供了使用者在作出经济决策时最为有用的那种关于过去交易和其它事项方面的资料。(2)持续经营。即企业是一个经营中的实体并且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将会持续经营。

  二、关于会计要素的分类
  在我国,将资产分类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在负债部分,将其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两类。在所有者权益部分,将其分为投入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日本,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同时,负债区分为流动负债和固定负债。资本区分为资本金和留存收益。资本金意味着法定资本的金额。并且,留存收益意味着净利资产额超过法定资本金额的部分,应区分记载为股东出资交易等所产生的资本公积(资本准备金),由法律强制规定从利润中积累的盈余公积(利润剩余金)、其他留存收益。
  国际会计准则指出,与资产负债表中财务状况的计量直接有关的要素是资产、负债和权益。与损益表中经营业绩的计量直接有关的要素是收益和费用。可见,由于利润可由收入减去费用得出,故未把利润单独作为一项要素。

  三、关于会计要素的确认标准
  我国会计要素确认的基本标准为:1、符合某一会计要素的管理定义和特征,即定义标准;2、具有可计量性;3、在使用人的决策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即相关性标准;4、必须是真实的、可验证的和客观公正的,即可靠性标准。凡是符合以上标准的,即应在效益大于成本,满足要素定义的项目,如果满足了以下标准,就应当加以确认:
  (1)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未来经济利润可能会流入或流出企业;
  (2)该项目具有能够可靠计量的成本或价值。
  在评价一个项目是否满足以上标准从而是否有资格在财务报表中确认时,需要考虑重要性原则。

  四、关于收入的确认
  1985年,美国FASB在SFAC第5辑中,对收入确认规定了标准,除确认的四个一般标准——定义、可计量性、相关性、可靠性外,还应满足:
  1、已实现或可实现营业收入和利得,在实现以前或在认为可实现以前,一般不作为利润构成内容确认。
  2、已取得营业收入在未取得以前不予确认,当某一主体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其享有营业收入所代表的利益而必须完成的行为时,营业收入可以认为已经取得。
  SFAC所设定的确认标准过于抽象,实际上无法操作,只能作为制定收入确认准则的指导性规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45条第2款规定:“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
  可见,我国会计准则的收入确认标准更为具体,操作性较强,但兼容性差,实际上仅限于销售性质的业务。

  五、关于费用的确认
  1985年,美国FASB认为:“费用是一个主体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应交付或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其他构成该主体持续且主要的或核心的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资产的流出耗用或负债的产生。”
  我国准则中规定:“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
  可见,美国采用资产一负债法定义费用,我国则采用收入——费用法。另外,美国所定义的费用限于可在本期收入中抵减的耗费。尽管我国准则中只将费用作为会计要素,不提成本,但在进一步解释时,又划分了成本与费用的界限,且费用仅指期间费用,一旦联系起来分析,费用既含对象化了的费用(成本),也包括从本期收入中扣除的期间费用。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第5辑采纳了APB(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4号说明中列示的三种费用确认方法:
  (1)与某期间收入直接关联的成本;
  (2)与某一期间有关但却与当期收入无直接关系的成本;
  (3)与其他期间无关的成本。
  进而得出“确认费和的三项普遍原则:因果关系、系统而合理的分配以及当时确认”,三项原则的典型例子是销售成本、折旧费用以及期间费用。
  我国费用的确认与这三项原则基本一致,但也存在不同之处:(1)我国以公有制企业占主导,国家职能综合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既属所有者权力范围又属政权范围的政策法规,财务制度就是其中一例。财务制度对企业某些费用的计量规定了最高限和最低限,对费用的确认也界定了范围,因此,我国企业会计中的费用不仅仅是个会计问题,也是一个财经纪律问题。美国会计中的费用问题纯属会计问题,费用计量和确认方面的限制仅仅在税法中规定。(2)我国的营业外支出与美国的损失不完全相同,有些项目我们只能说是支出,还不能说是损失,如职工子弟学校和技工学校的经费。
  六、关于基本会计原则
  美国基本会计原则界限清楚,明确划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和财力报告要素确认和计量原则。美国会计直接向资本市场,十分注重会计信息对决策的影响,被认为是决策有用型会计,这一点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和财务报告要素的确认和计量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日本会计准则所表述的基本会计原则简练实用,如重要性、单一来源、审慎概念等无不与日本人的理解相关,同是重要性,美国是从规范的定义出发,而日本是从实际操作角度考虑。
  我国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原则有12条之多,可谓全面,遗憾的是,相当一部分并未在会计制度中得到体现。以相关性为例,说是会计信息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但在会计报表中却没有反映国家的宏观需要。再如,审慎原则、充分披露、重要性等都没有得到体现。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我国众多国有企业而言,在会计上强调合法性应当没有害处,对于我国这样一个行政规章普遍有效的国家,更是有益的。下面分主要国家予以论述。
  (一)美国的基本会计原则
  美国的基本会计原则集中体现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在该公告中,将编制会计报表的基本原则与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基本原则分开。编制会计报表的基本原则在该公告中是以会计信息的质量将它来表述的。
  《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并未明确表述或确立“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配比原则”等会计确认和计量中的基本原则。
  就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而言,该公告将原始成本(原始收入)、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净值和未来流量现值等六种现行会计计量中应用的方法均列入,并认为“现行实务的特征是几种计量属性同时并举,而不企图把现行实务说成是以单一属性为其基础”;在计量单位方面,公告认为,“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各种项目中,将会继续用名义的货币单位计量。”
  在收入确认方面,该公告列举了两个基本条件:已实现或可实现和已赢得,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时,可确认为收入。实现是指“非现金资财或权利转成货币;而在会计和财务报告中最确切的用法是指出售换取现金,或收取现金的要求。”赢利是指营利过程或营利活动基本完成。此外,该公告还列举了六种特殊情况下收入确认的时点。
  在费用确认方面,该公告未直接确立“配比原则”,只规定“某一个体在提交或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其他构成日常的主要或核心继续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或产生的利益将有所减少时,一般确认为费用和损失。”
  在该公告的会计确认和计量原则中,没有确立稳健原则,也没有将稳健性作为会计信息的基本特征和第二层次特征,只是在第三辑《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对稳健主义作了单独说明。
  (二)日本的基本会计原则
  日本的《企业会计原则》作为编制损益计算书和借贷对照表的共同的一般的指针,规定了如下7条一般原则:(1)真实性原则;(2)正规簿记原则;(3)资本和利润区别原则;(4)明晰性原则;(5)一致性原则;(6)稳健主义原则;(7)单一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规定:“企业会计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必须提供真实的报告。”它是处于最高地位的原则。这里所说的真实意味着相对的真实,应看作是通过遵循《企业会计原则》的其他原则来达到的。
  正规簿记原则规定:“企业会计对于所有的交易必须按照正规簿记的原则,做成正确的会计账簿。”它要求必须采用能够满足纲罗性、秩序性、验证性这些必要条件的记账方法(吉复式记账)来做成正确的会计账簿,同时要求必须根据这种正确的会计账簿做成账务报表。
  资本和利润区别的原则规定:“要明确区别资本交易和损益交易,尤其是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不能混同。”它要求必须通过明确区别作为本金的资本和作为果实的利润来进行适当的损益计算。
  明晰性原则规定:“企业会计通过财务报表必须对有利害关系者明确表示必要的会计事实,务必不使其作出关于企业状况的错误判断。”它要求通过明晰地表示财务报表和其相关的重要事项,必须揭示适当而充分的信息。
  一致性原则规定:“企业会计其处理原则及手续每期继续适用,不能任意变更。”它要求,在一个会计事实有几个会计处理原则或手续可选择应用的情况下,只要无正当的理由,一经采用的会计处理原则或手续每期必须继续应用。另外,《企业会计原则注解》规定:根据正当的理由加以重要变更时,必须在财务报表中对其加以说明。
  稳健主义原则规定:“在有可能对企业的财务产生不利影响的场合,应有所备而进行适当健全的会计处理。”它要求,为防止不确实的将来所带来的风险必须根据适度而慎重的判断进行会计处理。
  单一性原则规定:“在有必要为了向股东大会提出,为了信用目的、为了租税目的等种种目的做成不同形式的财务报表时,这些报表的内容应基于可靠的会计记录做成,不能因政策上的考虑歪曲事实的真实表示。”它要求,财务报表的形式虽多种多样,但其所包含的会计类值的内容应当单一。
  另外,上述的一般原则中,特别是同正规簿记原则和明晰性原则有关,在《企业会计原则注解》中,对所谓重要性原则的具体应用作了如下规定:
  (1)对于缺乏重要性的项目,可以不按本来的严密方法而采用简便的处理和表示方法。
  (2)对于重要的会计方针,必须在财务报表中说明并加以揭示。
  (3)对于重要的期后事项,亦必须在财务报表中说明并加以揭示。
  (三)英国的基本会计原则
  哈罗德。比尔曼和阿伦。德莱宾教授将会计原则分为三大类别:环境性假设、经营惯例和质量因素。
  在编制报表时,会计师需要对其主体的状况和所处的经济环境,比如会计界的情况并作出假设。这些假设中比较重要的有:(1)经营主体。假设企业独立于所有者和经营环境是十分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为报表确定一个界限;只有影响主体的那些交易才在财务报表中反映。(2)继续经营这个概念可以认为是企业主体概念的引申。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假设主体按照当前的形式继续无限期地发展下去。(3)稳定货币单位,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单位的价值稳定不变。(4)会计期间,假设企业连续不断的经营期可以划分为若干个互不相关的期间(即会计期间),并在每个期间编制会计报表。
  在对其所处环境作出假设后,会计师便采用一套惯例来编制表示相关经济事项的报表。(1)历史成本。编制公布的财务报表所应采用的计价基础就是历史成本。也就是说,报表中的所有资产均按取得成本反映,并在适当的时候根据折旧对固定资产进行调整。(2)实现原则。根据惯例,全部利润只在销售实现的当期也即收入实现的当期予以确认。(3)配比原则。费用与其所产生的收入相配比。(4)两重性。这一惯例与复式记账法相关联。它要求会计师对每一笔交易都要在账户中作双重反映,因为在经营过程中,每个行为都有相同或相反的反映。(5)计量或货币计量。这一惯例是说报表中的所有项目都必须是可计量的。也即能够用货币价值表示。
  在应用经营惯例过程中,会计师还将努力使所编制的财务报表具有一定的质量特征:(1)客观性。客观性是指分类账和会计报表中的记录必须能够由独立的人员进行验证。这是为了确保财务报表没有偏见,并减少会计师编制报表时作出主观判断的可能性。(2)谨慎性。这是美国过去和现在通常所称的稳健主义。该原则指出,当会计师可以用不止一种的方法处理某个项目时,他在可供选择的方法中应选择一种能够提供稳健性结果的方法。(3)一致性。这个因素要求,当一笔交易或经济事项在不同的时期重新发生时,各期间的会计表述应当相同。(4)重要性。简单地说,重要性原则是指某个项目在报表中的处理方法取决于其重要性。这是一个相关性概念。
  (四)法国的基本会计原则
  法国传统上的会计原则是真实性、稳健性和合法法。EEC第4号指令发布后,“真实与公允”也成为一项基本原则。大凡强调稳健性的会计一般都主要表现为计提各种准备,这也是欧洲大陆国家的普遍作法,但是在法国稳健的会计中因受税法的影响却没有计提坏账准备的习惯,也不采用LIFO计价存货。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强调合法性的原则并不多见,法国则强调合法性,财务报表注释要求披露“为反映‘真实与公允’观点而违反多项法规的细节。”这是与法国强调统一会计的政府政令是一致的,要求遵循现行法规。“真实与公允”起源于英国1948年的《公司法》,EEC第4号指令后盛行于欧洲,至今也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五)我国的基本会计原则
  我国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根据其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大体上可以划分为正面四类:一是体现总体性要求的一般原则;二是体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一般原则;三是体现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要求的一般原则;四是体现会计修订性惯例要求的一般原则。
  1、体现总体性要求的一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
  (2)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
  (3)一贯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是指企业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要求不得随意变更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
  2、体现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一般原则
  (1)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信息必须符合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各有关方面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2)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工作讲求时效,要求会计处理及时进行,以便会计信息的及时利用。
  (3)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必须清晰、简明,便于理解和使用。
  3、体现会计要素确认、计量方面要求的一般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收入费用的确认应当以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发生作为确认计量的标准,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凡是不胜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2)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营业收入和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费用应相互配合。
  (3)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企业的各种资产应当按期取得或购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所谓历史成本,就是取得或建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交付的现金及其他等价物。
  (4)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以正确地计算企业当期损益。
  4、体现会计修订性惯例要求的一般原则
  (1)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2)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区别其重要程序,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具体来说,对于那些对企业的经济活力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相对重要的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并在会计报告中作重点说明;而对于那些次要的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则可适当简化会计核算程序,采用简便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在会计报告中合并反映。
  (六)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会计原则
  财务报表可以在不同程序上以不同的结合方式,采用一系列不同的计量基础。它们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结算)价值、现值。同时认为,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最为常用的计量基础是历史成本。历史成本通常也与其他计量基础结合起来使用。例如,存货通常是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两者中较低的一个价值列示的,有价证券则可能按市场价值列示,退休金负债则可以按其现值列示。此外,有些企业为了处理非货币性资产价格变动的影响,还采用现行成本基础,以弥补历史成本会计模式的不足。
  为了使财务报表提供的信息对使用者有作用,其应具备的属性主要包括可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等四项主要的质量特征。
  可理解性: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的一条基本质量特征就是让使用者便于理解。然而,有些关于复杂事项的信息由于它们与使用者作经济决策的需要相关而应包括在财务报表之中,不能仅仅因为这些信息对于某些例行得来说过于难以理解而且将它们排除在财务报表之外。
  相关性:为了使信息有用,信息必须与使用者的决策需要相关。当信息能够通过帮助使用者评价过去、现在和未来事项或确认更改他们过去评价从而影响到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时,信息就具有相关性。
  重要性:信息的相关性受其性质和重要性的影响。如果信息的遗漏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所作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取决于在发生遗漏或错报的特定环境下所用所必须具备的质量特征,倒不如说是提供了一个门槛或取舍点。
  可靠性:发信息没有重要错误或偏向并且能够忠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情况以供使用者作依据时,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
  忠实反映:要使信息可靠,信息就必须忠实反映其所拟反映或理当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项。举例来说,资产负债表就应忠实反映在报告日期符合确认标准的那些形成企业资产负债和权益的交易和其他事项。
  实质重于形式:如果信息要想忠实反映它所拟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项,那就必须根据它们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是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交易或其他事项的实质,不总是与它们的法律或设计形式的外在面貌相一致。
  中立性:要使信息可靠,财务报表所包含的信息还必须具有中立决策。也就是说,要不带有偏向。为了达到预定的成果或结果,通过对信息的选择和列报,使财务报表影响了决策或判断,那么,财务报表就不是中立的了。
  审慎性:审慎是指在不确定性条件下作出所需要的估计时,在实施必需的判断中加入一定程度的谨慎,以便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然而,实施审慎性原则并不允许诸如设立秘密储备金、过份地提取准备、故意压低资产或收益,或故意抬高负债或费用等,因为这样编制出来的财务报表不可能是中立的,从而也就不会具有可靠性。
  完整性:要使信息可靠,财务报表中的信息必须在重要性和成本的许可范围内做到完整。遗漏能造成信息虚假或令人误解,从而使信息不可靠并且在相关性上留有缺陷。
  可比性:不论是对于某个企业的任何地方和不同时间,还是对于不同的企业,对于同类交易和其他事项的财务影响的计量与反映,都必须按照一致的方法进行。
  可比性这一质量特征有一个重要的含义。即应把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这些政策的变更以及变更的影响告诉使用者。遵循国际会计准则,包括揭示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以有助于达成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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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外对会计准则的研究现状是怎样的?

  世界上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实务分为五大模式,即美国会计模式、英国会计模式、德国会计模式、法国会计模式和社会主义会计模 式。这几种会计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美国会计模式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主要是保护投资人,尤其是保护潜在权益投资人的利益;英国会计模式注重真实和公正,会计制度主要是保护债券、股票持有人和债权人;德国会计模式是以德国及北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规则应面向公司、保护公司利益;法国会计模式是以法国及周边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应服从税法税则的要求、并与其保持一致;社会主义会计模式是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这种会计模式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而逐步消失。
  世界各国采用的会计规范在具体形式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英美等英语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的形式;另一种是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的有关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形势的发展,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规范形式大有向英美海洋法系国家会计规范形式转化的趋势。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德国与法国等近年来相继成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
  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大都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认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
  (1)几种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体系介绍
  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 -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包括30项准则和注释。
  由于各国会计体系水平参差不齐,以及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布方式的差异,使得国际会计准则在各国被采纳的程度有所不同,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甚至不愿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在日本,会计准则是由日本政府制定的,而日本政府尚没有意向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在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会计准则,然而,如果他们觉得本国的会计准则更好,则会保留自己的会计准则,同时让国际会计准则在实践中试用三至五年后重新考虑是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代表较高会计水平的美国,目前则要求外国公司必须采用美国会计准则或调整至美国的会计准则。美国甚至希望国内公认会计准则能为全球所接受,等等。
  欧盟决定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欧盟国家的上市公司自2005年起使用该准则,除此之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为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提供了基础,譬如南非、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中国等。会计师在为欧盟公司及其联营公司、子公司做账或者审计时,都会用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②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会计师在处理美国公司或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的账务时,就会接触到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为约12,000家美国上市的公司制定的,亦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指定要求的。在美国有股票或者债券上市的外国公司并不需要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公布账目,但是必须准备相关的调节表,为美国投资者提供详细信息,说明如果采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所报告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会有何出入。
  对于美国的非上市公司,虽然没有一般的归档要求,但是,有大约15,000家非上市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来准备账目,有的是根据银行借款的要求行事,有的则是自愿的。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为广泛,它包括数百条准则、注释、观点和其他权威性的规定。
  ③中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中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国市场也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但这种接轨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必须要有一种国际通用的工商业语言。因此,中国的会计必须进行进一步改革,使用国际上通用的会计准则模式,制定和发布具体会计准则。
  我国实行会计改革的一大特点是要把会计处理的部分权力下放给企业,使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确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我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这与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不同的。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尤其是在1993年开始实施新的《 企业会计制度》后,会计准则似乎只是成为制定《企业会计制度》之的指导纲领,会计准则本身的可操作性相对就变得较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0 年7 月1 日生效) 是中国会计领域的最高权威。它规定了所有企业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责任,包括对会计核算的性质和作用的定义以及基本原则,另外,《会计法》亦授权财政部管理会计事务和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在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关注财务会计及报告的事宜,如账簿记录、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报告实务。除不对外融资的小企业外,《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适用于所有企业。财政部于1993 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中国会计的概念框架。但其中包含的很多定义和概念已被《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后来发布的文件修订或更新。
  (2)不同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的差异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其制定的原则或准则就必定会有不同,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必然是从自己的立场和需要出发来制定适合自己的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
  ①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之间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不同,也体现在会计准则的差异上。比如,金融工具计量、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交易等。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这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是司空见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却是勉为其难。从供给角度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市场机制不成熟,产权市场不完善,很难形成市场公允价值,而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师在公允价值计量上也缺乏经验。从需求角度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关注的是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不是相关性;更希望获得的是真实可靠地反映过去的交易和事项所形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而不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预测信息;更倾向于历史成本计量,而不是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相关问题就会有不同的规定。
  ②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在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上, IFRS规定禁止使用后进先出法。US GAAP规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在存货减值的转回上, IFRS规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需予以转回。US GAAP规定不可以转回。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取和支付利息的分类上, IFRS规定可包括在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US GAAP规定必须归类为经营活动。在工比例无法确定的建造合同上,IFRS规定成本收回法。US GAAP规定合同完工法。在报告分部的基础上,IFRS规定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US GAAP规定根据公司内部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的信息组成进行划分,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在广场、厂房及设备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以使用重估价或历史成本。如果是按重估价计量,会根据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之后的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列示。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使用历史成本。在辞退福利上,IFRS规定没有区分开特别和其他辞退福利,在雇主表明承诺会支付时确认辞退福利。US GAAP规定当雇员接受了雇主提供的条件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特别(一次性)辞退福利;当雇员很可能有权享有,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合约性辞退福利。在确认与既定福利相关的过去服务的成本上,IFRS规定立即确认。US GAAP规定在剩余服务年限或生命期间摊销。在在设定受益计划中,最小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上,IFRS规定没有最小的要求。US GAAP规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小为未注资的累积福利义务。在养老金资产确认上的限制上,IFRS规定确认的养老金资产不能超过未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精算损失以及从该计划返还资金或减少对计划的未来提存金供款而得到的经济利益的现值之总净额。US GAAP规定对确认的金额没有这样的限制。在确认缩减利得的时间上,IFRS规定当有关企业有明确表示将福利计划缩减,且已经对外宣布时,确认缩减利得和损失。US GAAP规定直到相关雇员被辞退或计划被终止或修订时,确认缩减利得,时间可能在明确表示和宣布之后。在福利计划缩减产生的损益的计量上,IFRS规定缩减利得或损失包括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上的改变;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上的任何改变;以前未予确认的任何相关精算利得和损失、因应用过渡条款而未确认的金额和过去服务成本的份额。US GAAP规定虽然未确认精算利得或损失要按未确认过渡性资产和负债的比例冲销,但过渡期后的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并不受计划缩减的影响。在需要相当时间完成的资产的借款成本上,IFRS规定资本化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US GAAP规定必须采用资本化的政策。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成本的类型上,IFRS规定包括利息、某些辅助成本和作为利息调整的折算差额。US GAAP规定通常只包括利息。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的暂时性投资收益上,IFRS规定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US GAAP规定一般不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投资者和联营企业会计政策不同上,IFRS规定必须统一会计政策。US GAAP规定对统一会计政策没有要求。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经营实体的财务报表调整上,IFRS规定在折算之前使用一般物价水平指数调整。US GAAP规定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经营的实体必须使用母公司的功能货币(而不是其处于的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编制其财务报表。在合营企业的投资上,IFRS规定允许使用权益法或比例合并法。US GAAP规定通常使用权益法(建造和油气行业除外)。在发行者对可转换债券工具的分类上,IFRS规定在发行时将可转换债券工具分为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列报。US GAAP规定将整个工具全部作为负债。在中期报告--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上,IFRS规定中期是一个任意的报告期间(附有某些例外)。US GAAP规定中期是全年的一部分(附有某些例外)。在减值迹象上,IFRS规定当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的使用价值(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则发生减值。US GAAP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总额(不需要折现),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在减值损失的计量上,IFRS规定基于可收回金额(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US GAAP规定基于公允价值。在资产剩余价值的计量上,IFRS规定在假定资产已经使用完毕,且符合其使用年限结束时的预期状况的情况下,以资产目前的净销售价格计量。US GAAP规定通常是资产未来处置时预期收入的折现值。在商誉减值测试的层次上,IFRS规定现金产出单元或一组现金产出单元。其代表了出于企业内部管理目的而对商誉做出监察的最低组织层次,其不能大于一个业务或地区分部。US GAAP规定报告单位--业务分部或组织内的更低一个层次。在商誉减值的计算上,IFRS规定一步法比较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和使用价值的较高者)和其账面价值。US GAAP规定两步法:比较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和其包括商誉在内的账面价值;如果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没有减值(不需要进行第二步);比较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在不可确定年限的无形资产的减值上,IFRS规定商誉和其他不可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包括在现金产出单元中,对现金产出单元进行减值测试。US GAAP规定商誉包括在现金产出单元中,其他不可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则作单独测试。在减值损失的转回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一定的标准,减值损失应转回,但商誉的减值损失不可转回。US GAAP规定减值损失不可转回。在准备的计量上,IFRS规定清算债务的最佳估计,通常采用预期价值法,并要求采用折现的方法。US GAAP规定清算债务可能发生数的较低值,某些准备不需要折现。在购买研制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的后续支出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开发的定义则资本化。US GAAP规定费用化。在无形资产的重估上,IFRS规定只有当无形资产有活跃的市场进行交易,才可以进行重估。US GAAP规定通常不可以重估。在对非上市权益工具的投资上,IFRS规定如果可以可靠地计量,则按公允价值计量,否则按成本计量。US GAAP规定按成本计量。在金融工具重新划入或划出为交易而持有的类别上,IFRS规定不可以。US GAAP规定如果将有关资产转入为获取短期盈利的投资组合中,该金融工具应从可供出售的类别划入为交易而持有的类别。但是不可以从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入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应付和应收不同方的金额的抵消上,IFRS规定如果存在法律上的抵消合约,可以抵消。US GAAP规定不可以抵消。在减值损失的后续转回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日金融工具(HTM)和可供出售(AFS)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需要转回。US GAAP规定对HTM和AFS,禁止转回减值损失。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采用成本-折旧-减值模型或公允价值模型,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采用历史成本法,同时提取折旧和减值。在农业产品、牲畜、果品和林产品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而公允价值的变动会计入损益;US GAAP规定通常采用历史成本,然而,已收割的及待售的农产品和牲畜会按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核算。在保险合同中的嵌入衍生工具上,IFRS规定当嵌入衍生工具的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没有紧密关系及其价值与保险合同的价值有相互关系时则不需要单独列示,并作为衍生工具核算。US GAAP规定这样的衍生工具必须单独予以核算。在最初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时的计量上,IFRS规定累积的汇兑差额保留在权益中。US GAAP规定累积的汇兑差额从权益中重新分配到持有待售资产的价值中。在终止经营的定义上,IFRS规定业务或地区报告分部或其主要组成部分。US GAAP规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报告单位、子公司、或一组资产(比在B的定义较少限制)。在终止经营的列报上,IFRS规定终止经营的税后损益应在收益表上列报。US GAAP规定终止经营的税前和税后损益应在收益表上列报。
  ③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除了需要考虑我国经济相对落后、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以及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外,还要考虑其他有关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缺乏充分和公开的市场竞争,企业间的交易行为还不规范,国有企业关联交易极为普遍,价格往往成为利润操纵的一种手段,由于公平交易的缺乏,公允价值的获取和使用也就存在较大的难度;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均还较小,上市公司数量不足,财务信息的使用者还不能完全以投资者为主,因此在对会计目标的考虑上还必须兼顾国家宏观管理、 投资者决策和公司内部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这些因素也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产生较大的差别。
  比如,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和价值重估的方法较为排斥。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避免企业舞弊和利润操纵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需要,但是,对公允价值一概加以否认的做法,与会计准则国际发展的趋势并不合拍。在经济全球化、企业购并愈演愈烈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今天,公允价值已跃升为与历史成本 并驾齐驱的新的计量属性。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不仅广泛应用于金融工具,在投资性房地产、农业、企业合并、非货币交易等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也被广泛应用。
  在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披露要求上,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存在不少差异。仅就我国已发布的会计准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对比,至少就存在下述差异:在存货准则对采购成本的计量上,IFRS采用净价法,我国准则采用总价法;在现金流量表准则中,IFRS同时允许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我国仅允许采用直接法,对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和股利,IFRS允许在保持一贯处理的前提下可以归入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我国准则要求将支付的利息和股利列为筹资活动,将收到的利息列为投资活动;在建造合同准则中,IFRS允许将因订立合同发生的、与合同直接 相关的费用作为合同成本的组成部分,我国准则要求将 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固定资产准则中,IFRS对非同类固定资产交换产生的固定资产允许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利得或损失,我国准则要求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允许确认利得或损失,对于固定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IFRS允许计入当期并包含在经营活动损益中,我国准则要求列为营业外收支;在租赁准则中,IFRS对公允价值、经济寿命、 使用寿命等术语作了定义,我国准则对它们未作定义,在对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区分的判断上,IFRS强调公允价值,我国准则强调账面价值;在收入准则中,IFRS仅规定了收入计量的一般原则,即要求收入以已收或应收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我国准则却对销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等确定了单独的计量原则;在借款费用准则中,IFRS没有对专门借款做出定义,我国准则对此作了定义,IFRS允许资本化的对象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

国外对会计准则的研究现状是怎样的?

8. 国外对会计准则的研究现状是怎样的?

  世界上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实务分为五大模式,即美国会计模式、英国会计模式、德国会计模式、法国会计模式和社会主义会计模 式。这几种会计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美国会计模式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主要是保护投资人,尤其是保护潜在权益投资人的利益;英国会计模式注重真实和公正,会计制度主要是保护债券、股票持有人和债权人;德国会计模式是以德国及北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规则应面向公司、保护公司利益;法国会计模式是以法国及周边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应服从税法税则的要求、并与其保持一致;社会主义会计模式是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这种会计模式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而逐步消失。
  世界各国采用的会计规范在具体形式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英美等英语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的形式;另一种是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的有关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形势的发展,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规范形式大有向英美海洋法系国家会计规范形式转化的趋势。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德国与法国等近年来相继成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
  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大都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认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
  (1)几种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体系介绍
  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 -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包括30项准则和注释。
  由于各国会计体系水平参差不齐,以及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布方式的差异,使得国际会计准则在各国被采纳的程度有所不同,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甚至不愿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在日本,会计准则是由日本政府制定的,而日本政府尚没有意向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在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会计准则,然而,如果他们觉得本国的会计准则更好,则会保留自己的会计准则,同时让国际会计准则在实践中试用三至五年后重新考虑是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代表较高会计水平的美国,目前则要求外国公司必须采用美国会计准则或调整至美国的会计准则。美国甚至希望国内公认会计准则能为全球所接受,等等。
  欧盟决定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欧盟国家的上市公司自2005年起使用该准则,除此之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为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提供了基础,譬如南非、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中国等。会计师在为欧盟公司及其联营公司、子公司做账或者审计时,都会用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②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会计师在处理美国公司或在美国上市的外国公司的账务时,就会接触到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是为约12,000家美国上市的公司制定的,亦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指定要求的。在美国有股票或者债券上市的外国公司并不需要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公布账目,但是必须准备相关的调节表,为美国投资者提供详细信息,说明如果采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所报告的净利润和净资产会有何出入。
  对于美国的非上市公司,虽然没有一般的归档要求,但是,有大约15,000家非上市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来准备账目,有的是根据银行借款的要求行事,有的则是自愿的。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 -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比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更为广泛,它包括数百条准则、注释、观点和其他权威性的规定。
  ③中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中国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的大循环,中国市场也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但这种接轨有一个先决条件,即:必须要有一种国际通用的工商业语言。因此,中国的会计必须进行进一步改革,使用国际上通用的会计准则模式,制定和发布具体会计准则。
  我国实行会计改革的一大特点是要把会计处理的部分权力下放给企业,使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确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我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这与大多数国家的做法是不同的。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尤其是在1993年开始实施新的《 企业会计制度》后,会计准则似乎只是成为制定《企业会计制度》之的指导纲领,会计准则本身的可操作性相对就变得较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0 年7 月1 日生效) 是中国会计领域的最高权威。它规定了所有企业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责任,包括对会计核算的性质和作用的定义以及基本原则,另外,《会计法》亦授权财政部管理会计事务和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在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关注财务会计及报告的事宜,如账簿记录、财务报表的编制及报告实务。除不对外融资的小企业外,《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适用于所有企业。财政部于1993 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作为中国会计的概念框架。但其中包含的很多定义和概念已被《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后来发布的文件修订或更新。
  (2)不同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的差异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因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其制定的原则或准则就必定会有不同,因为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必然是从自己的立场和需要出发来制定适合自己的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
  ①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之间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历史文化背景不同,也体现在会计准则的差异上。比如,金融工具计量、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交易等。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这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是司空见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却是勉为其难。从供给角度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市场机制不成熟,产权市场不完善,很难形成市场公允价值,而且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师在公允价值计量上也缺乏经验。从需求角度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关注的是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不是相关性;更希望获得的是真实可靠地反映过去的交易和事项所形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而不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预测信息;更倾向于历史成本计量,而不是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相关问题就会有不同的规定。
  ②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与国际会计准则(IFRS)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在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上, IFRS规定禁止使用后进先出法。US GAAP规定可以采用后进先出法。在存货减值的转回上, IFRS规定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需予以转回。US GAAP规定不可以转回。在现金流量表中收取和支付利息的分类上, IFRS规定可包括在来自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中。US GAAP规定必须归类为经营活动。在工比例无法确定的建造合同上,IFRS规定成本收回法。US GAAP规定合同完工法。在报告分部的基础上,IFRS规定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US GAAP规定根据公司内部向高层管理人员报告的信息组成进行划分,可以是也可以不是根据业务和地区划分。在广场、厂房及设备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以使用重估价或历史成本。如果是按重估价计量,会根据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之后的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列示。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使用历史成本。在辞退福利上,IFRS规定没有区分开特别和其他辞退福利,在雇主表明承诺会支付时确认辞退福利。US GAAP规定当雇员接受了雇主提供的条件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特别(一次性)辞退福利;当雇员很可能有权享有,且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合约性辞退福利。在确认与既定福利相关的过去服务的成本上,IFRS规定立即确认。US GAAP规定在剩余服务年限或生命期间摊销。在在设定受益计划中,最小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上,IFRS规定没有最小的要求。US GAAP规定应确认的负债金额最小为未注资的累积福利义务。在养老金资产确认上的限制上,IFRS规定确认的养老金资产不能超过未确认的过去服务成本、精算损失以及从该计划返还资金或减少对计划的未来提存金供款而得到的经济利益的现值之总净额。US GAAP规定对确认的金额没有这样的限制。在确认缩减利得的时间上,IFRS规定当有关企业有明确表示将福利计划缩减,且已经对外宣布时,确认缩减利得和损失。US GAAP规定直到相关雇员被辞退或计划被终止或修订时,确认缩减利得,时间可能在明确表示和宣布之后。在福利计划缩减产生的损益的计量上,IFRS规定缩减利得或损失包括设定受益义务现值上的改变;计划资产公允价值上的任何改变;以前未予确认的任何相关精算利得和损失、因应用过渡条款而未确认的金额和过去服务成本的份额。US GAAP规定虽然未确认精算利得或损失要按未确认过渡性资产和负债的比例冲销,但过渡期后的未确认精算利得和损失并不受计划缩减的影响。在需要相当时间完成的资产的借款成本上,IFRS规定资本化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US GAAP规定必须采用资本化的政策。在可予资本化的借款成本的类型上,IFRS规定包括利息、某些辅助成本和作为利息调整的折算差额。US GAAP规定通常只包括利息。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的暂时性投资收益上,IFRS规定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US GAAP规定一般不抵减可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投资者和联营企业会计政策不同上,IFRS规定必须统一会计政策。US GAAP规定对统一会计政策没有要求。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经营实体的财务报表调整上,IFRS规定在折算之前使用一般物价水平指数调整。US GAAP规定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经营的实体必须使用母公司的功能货币(而不是其处于的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编制其财务报表。在合营企业的投资上,IFRS规定允许使用权益法或比例合并法。US GAAP规定通常使用权益法(建造和油气行业除外)。在发行者对可转换债券工具的分类上,IFRS规定在发行时将可转换债券工具分为负债部分和权益部分列报。US GAAP规定将整个工具全部作为负债。在中期报告--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上,IFRS规定中期是一个任意的报告期间(附有某些例外)。US GAAP规定中期是全年的一部分(附有某些例外)。在减值迹象上,IFRS规定当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的使用价值(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则发生减值。US GAAP规定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总额(不需要折现),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必须进行详细的减值计算。在减值损失的计量上,IFRS规定基于可收回金额(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的较高者)。US GAAP规定基于公允价值。在资产剩余价值的计量上,IFRS规定在假定资产已经使用完毕,且符合其使用年限结束时的预期状况的情况下,以资产目前的净销售价格计量。US GAAP规定通常是资产未来处置时预期收入的折现值。在商誉减值测试的层次上,IFRS规定现金产出单元或一组现金产出单元。其代表了出于企业内部管理目的而对商誉做出监察的最低组织层次,其不能大于一个业务或地区分部。US GAAP规定报告单位--业务分部或组织内的更低一个层次。在商誉减值的计算上,IFRS规定一步法比较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和使用价值的较高者)和其账面价值。US GAAP规定两步法:比较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和其包括商誉在内的账面价值;如果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没有减值(不需要进行第二步);比较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和其账面价值。在不可确定年限的无形资产的减值上,IFRS规定商誉和其他不可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包括在现金产出单元中,对现金产出单元进行减值测试。US GAAP规定商誉包括在现金产出单元中,其他不可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则作单独测试。在减值损失的转回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一定的标准,减值损失应转回,但商誉的减值损失不可转回。US GAAP规定减值损失不可转回。在准备的计量上,IFRS规定清算债务的最佳估计,通常采用预期价值法,并要求采用折现的方法。US GAAP规定清算债务可能发生数的较低值,某些准备不需要折现。在购买研制中的研究开发项目的后续支出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开发的定义则资本化。US GAAP规定费用化。在无形资产的重估上,IFRS规定只有当无形资产有活跃的市场进行交易,才可以进行重估。US GAAP规定通常不可以重估。在对非上市权益工具的投资上,IFRS规定如果可以可靠地计量,则按公允价值计量,否则按成本计量。US GAAP规定按成本计量。在金融工具重新划入或划出为交易而持有的类别上,IFRS规定不可以。US GAAP规定如果将有关资产转入为获取短期盈利的投资组合中,该金融工具应从可供出售的类别划入为交易而持有的类别。但是不可以从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入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在应付和应收不同方的金额的抵消上,IFRS规定如果存在法律上的抵消合约,可以抵消。US GAAP规定不可以抵消。在减值损失的后续转回上,IFRS规定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对于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日金融工具(HTM)和可供出售(AFS)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需要转回。US GAAP规定对HTM和AFS,禁止转回减值损失。在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可采用成本-折旧-减值模型或公允价值模型,而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US GAAP规定通常要求采用历史成本法,同时提取折旧和减值。在农业产品、牲畜、果品和林产品的计量基础上,IFRS规定采用公允价值,而公允价值的变动会计入损益;US GAAP规定通常采用历史成本,然而,已收割的及待售的农产品和牲畜会按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核算。在保险合同中的嵌入衍生工具上,IFRS规定当嵌入衍生工具的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没有紧密关系及其价值与保险合同的价值有相互关系时则不需要单独列示,并作为衍生工具核算。US GAAP规定这样的衍生工具必须单独予以核算。在最初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时的计量上,IFRS规定累积的汇兑差额保留在权益中。US GAAP规定累积的汇兑差额从权益中重新分配到持有待售资产的价值中。在终止经营的定义上,IFRS规定业务或地区报告分部或其主要组成部分。US GAAP规定报告分部、经营分部、报告单位、子公司、或一组资产(比在B的定义较少限制)。在终止经营的列报上,IFRS规定终止经营的税后损益应在收益表上列报。US GAAP规定终止经营的税前和税后损益应在收益表上列报。
  ③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
  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除了需要考虑我国经济相对落后、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以及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等客观因素外,还要考虑其他有关问题。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市场体系尚不完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缺乏充分和公开的市场竞争,企业间的交易行为还不规范,国有企业关联交易极为普遍,价格往往成为利润操纵的一种手段,由于公平交易的缺乏,公允价值的获取和使用也就存在较大的难度;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均还较小,上市公司数量不足,财务信息的使用者还不能完全以投资者为主,因此在对会计目标的考虑上还必须兼顾国家宏观管理、 投资者决策和公司内部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这些因素也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的结构和内容产生较大的差别。
  比如,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和价值重估的方法较为排斥。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避免企业舞弊和利润操纵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需要,但是,对公允价值一概加以否认的做法,与会计准则国际发展的趋势并不合拍。在经济全球化、企业购并愈演愈烈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今天,公允价值已跃升为与历史成本 并驾齐驱的新的计量属性。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不仅广泛应用于金融工具,在投资性房地产、农业、企业合并、非货币交易等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也被广泛应用。
  在具体会计处理以及披露要求上,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存在不少差异。仅就我国已发布的会计准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对比,至少就存在下述差异:在存货准则对采购成本的计量上,IFRS采用净价法,我国准则采用总价法;在现金流量表准则中,IFRS同时允许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我国仅允许采用直接法,对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和股利,IFRS允许在保持一贯处理的前提下可以归入经营活动、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我国准则要求将支付的利息和股利列为筹资活动,将收到的利息列为投资活动;在建造合同准则中,IFRS允许将因订立合同发生的、与合同直接 相关的费用作为合同成本的组成部分,我国准则要求将 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在固定资产准则中,IFRS对非同类固定资产交换产生的固定资产允许以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利得或损失,我国准则要求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允许确认利得或损失,对于固定资产处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IFRS允许计入当期并包含在经营活动损益中,我国准则要求列为营业外收支;在租赁准则中,IFRS对公允价值、经济寿命、 使用寿命等术语作了定义,我国准则对它们未作定义,在对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区分的判断上,IFRS强调公允价值,我国准则强调账面价值;在收入准则中,IFRS仅规定了收入计量的一般原则,即要求收入以已收或应收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我国准则却对销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等确定了单独的计量原则;在借款费用准则中,IFRS没有对专门借款做出定义,我国准则对此作了定义,IFRS允许资本化的对象包括固定资产和存货。我国准则仅包括固定资产;在关联方披露准则中,IFRS所指的关联方不涉及合营企业,我国准则将合营企业视为关联方,IFRS对某些情况下如已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受国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作了一定的豁免,我国准则没有这样的豁免;在投资准则中,IFRS要求将投资成本与投资者所享有的 在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中的份额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并按商誉的规定进行处理,我国准则将投资成本与投资者应享受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的期限摊销并计入损益;在中期财务报告准则中,IFRS要求提供权益变动表,我国准则没有这一要求,IFRS允许中期报告采用简化报表格式,我国准则却要求提供完整的会计报表,IFRS要求在年度财务报表中提供分部数据的 企业在中期报告中也必须提供相应数据,我国准则只是 简单地要求披露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的收入与分部利润或亏损;在或有事项准则中,IFRS要求按资产负债表日履行现时义务所要求支出的最佳估计值的折现金额来确认一项准备的金额,我国准则规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负债,其金额应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 数,并采用了预计负债的概念;在无形资产准则中,对于资产交换产生的无形资产,IFRS要求区分同 类与非同类资产交换,并要求按收到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我国准则要求根据非货币交易准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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