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公告的法律效力

2024-05-18 08:21

1. 政府部门公告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具有法律效力。政府通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知照性公文。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政府部门公告的法律效力

2. 政府部门公告的法律效力

具有法律效力。政府通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知照性公文。
一、法院给的案款缴费通知书是什么
案款缴费通知书是法院通知被告家属向法院缴纳罚金的通知书。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用途如下: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法律文书的特点如下:
1、制作的合法性,包括制作主体法定、制作于法有据、正确适用实体法、符合法定程序;
2、形式的程式性,包括结构固定、用语固定;
3、内容的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
5、使用的实效性。
二、行政许可的特征有哪些
行政许可的特征包括以下五点,分别是: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个别解禁为内容。即在国家一般禁止的前提下,对符合特定条件的行政相对方解除禁止使其享有特定的资格或权利,能够实施某项特定的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是明示的书面许可,应当有正规的文书、印章等予以认可和证明。实践中最常见的行政许可的形式就是许可证和执照。
三、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监督的主体是:行政监督泛指执政党、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监督。广义的行政监督是指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政党、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等多种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政府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狭义的行政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对自己的机构及其公务员的不良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3. 政府通告的法律效力

政府通告具有法律效力。
政府通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知照性公文。它所宣布的事项都是有关重大的、国内外关注的事项,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及其权力机关的威严。
公告的发文机关一般由级别较高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制发。包括某些法定机关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被授权的国务院部门如海关总署、新华通讯社、中国人民银行等。地方机关、基层单位、群众团体一般不宜制发公告。
公告的特点公开性宣布对象:公告是面向“国内外”公众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公文,其信息传达范围有时是全国,有时是全世界。我国政府曾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一方面确立他们在我国科学界学术带头人地位,一方面尽力为他们争取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这样的公告肯定会在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影响。 我国有关部门还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中国名酒和中国优质白酒的品牌、商标和生产企业,以便消费者认清名牌。
告知性内容的新闻性,所谓新闻,就是对新近或正在发生的具有一定社会价值的事实的报道。公告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新闻的特点。
传播方式:通过大众新闻媒介公告的发布形式也有新闻性特征,它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传播,而是通过新闻媒介公开传播。
庄重性使用范围级别高,公告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发布公告。
内容特别重大公告的内容必须是能在国际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重要事项,或者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布的法定事项。公告的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权力部门的威严,既要能够将有关信息和政策公诸于众,又要考虑在国内国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

政府通告的法律效力

4. 什么样的公告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1、人民政府和法院的公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九条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5. 什么样的公告具有法律效力

1、人民政府和法院的公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一、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2)创造性,即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并不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二、如何起诉货款不还
起诉货款不还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起诉需要经过的程序有起诉、立案审查、排期开庭、开庭审理以及宣判。其中排期开庭会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和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会提前三天进行公告。开庭审理的时候首先要宣布开庭,核查当事人的身份,宣告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其权利和义务。
三、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听证结束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前7日就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
3、房屋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员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邀请有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参加;
4、强制拆迁听证会程序:
(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2)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
(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4)当事人双方进行申辩;
(5)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调查;
(6)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7)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房屋拆迁笔录由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当场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签名认可。拆迁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九条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什么样的公告具有法律效力

6. 政府发布的通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政府通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政府通告具有法律效力。政府通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知照性公文。它所宣布的事项都是有关重大的、国内外关注的事项,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及其权力机关的威严。公告的发文机关一般由级别较高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制发。包括某些法定机关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被授权的国务院部门如海关总署、新华通讯社、中国人民银行等。地方机关、基层单位、群众团体一般不宜制发公告。公告的特点公开性宣布对象:公告是面向“国内外”公众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公文,其信息传达范围有时是全国,有时是全世界。我国政府曾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一方面确立他们在我国科学界学术带头人地位,一方面尽力为他们争取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这样的公告肯定会在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国有关部门还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中国名酒和中国优质白酒的品牌、商标和生产企业,以便消费者认清名牌。告知性内容的新闻性,所谓新闻,就是对新近或正在发生的具有一定社会价值的事实的报道。公告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新闻的特点。传播方式:通过大众新闻媒介公告的发布形式也有新闻性特征,它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传播,而是通过新闻媒介公开传播。庄重性使用范围级别高,公告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发布公告。内容特别重大公告的内容必须是能在国际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重要事项,或者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布的法定事项。公告的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权力部门的威严,既要能够将有关信息和政策公诸于众,又要考虑在国内国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一、处罚通告怎么写
处罚通告范文
XXXX部门员工XXX,于XX年X月X日在上班时间内玩电脑游戏,违反公司纪律规定。 公司在多次纪律要求中,一直强调上班纪律、服装要求,但该员工一直无视公司规定,自身纪律散漫。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公司的上班纪律规定,经部门领导研究决定,现暂对XXXX部门员工XXX的违纪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警告。希望全体同事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公司将给予从重处理!
行政人事部
X年X月X日
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违法开垦土地的通告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促进青海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土地沙漠化,保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必须严禁任何违法开垦土地的行为。为此,特通告如下:
一、凡本省境内的一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一切违法开垦土地的活动。
二、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除省政府批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外,各级人民政府应立即停止批准一切开垦土地的项目。
三、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耕作条件差的山旱地、自然保护区、天然林区保护范围内的耕地以及高海拔地区的耕地,应当退耕还林还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规划。
四、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草原、土地、水利等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按照各自的职责,严格查处各种违法开垦土地的行为。对违法开垦土地的行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原有植被破坏或水土流失的,应当限期恢复植被或进行治理。
五、对一切违法开垦土地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和揭发。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土地、草原、水利、林业等行政机关均应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
六、各级监察机关应认真查处一切违法批准开垦土地的行为。对违法批准开垦土地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给予处理。
三、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无证流动商贩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05年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指示精神,在我区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01号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0号令《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区将开展对无证流动商贩进行整治行动。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止无证商贩在城区主次干道摆摊设点;
二、原有存在摆摊设点行为的,不管是白天或是夜间,即日起自行纠正;
三、对于从事无证摆摊设点的,城管执法人员将依法予以处罚或取缔;
四、无证商贩要服从城管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对阻挠执法或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原《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夜市管理的通知》(厦同政[2004]141号)即日起作废。
为了全力创造全国首批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区,请您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自觉地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为我区的创建文明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特此通告。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7. 政府通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政府通告具有法律效力。
政府通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知照性公文。它所宣布的事项都是有关重大的、国内外关注的事项,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及其权力机关的威严。
公告的发文机关一般由级别较高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制发。包括某些法定机关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被授权的国务院部门如海关总署、新华通讯社、中国人民银行等。地方机关、基层单位、群众团体一般不宜制发公告。
公告的特点公开性宣布对象:公告是面向“国内外”公众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公文,其信息传达范围有时是全国,有时是全世界。我国政府曾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一方面确立他们在我国科学界学术带头人地位,一方面尽力为他们争取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这样的公告肯定会在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影响。 我国有关部门还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中国名酒和中国优质白酒的品牌、商标和生产企业,以便消费者认清名牌。
告知性内容的新闻性,所谓新闻,就是对新近或正在发生的具有一定社会价值的事实的报道。公告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新闻的特点。
传播方式:通过大众新闻媒介公告的发布形式也有新闻性特征,它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传播,而是通过新闻媒介公开传播。
庄重性使用范围级别高,公告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发布公告。
内容特别重大公告的内容必须是能在国际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重要事项,或者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布的法定事项。公告的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权力部门的威严,既要能够将有关信息和政策公诸于众,又要考虑在国内国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

政府通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8. 政府通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政府通告具有法律效力。
政府通告,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的知照性公文。它所宣布的事项都是有关重大的、国内外关注的事项,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及其权力机关的威严。
公告的发文机关一般由级别较高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构制发。包括某些法定机关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被授权的国务院部门如海关总署、新华通讯社、中国人民银行等。地方机关、基层单位、群众团体一般不宜制发公告。
公告的特点公开性宣布对象:公告是面向“国内外”公众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公文,其信息传达范围有时是全国,有时是全世界。我国政府曾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名单,一方面确立他们在我国科学界学术带头人地位,一方面尽力为他们争取在国际科学界的地位。这样的公告肯定会在世界科学界产生一定的影响。 我国有关部门还曾在《人民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中国名酒和中国优质白酒的品牌、商标和生产企业,以便消费者认清名牌。
告知性内容的新闻性,所谓新闻,就是对新近或正在发生的具有一定社会价值的事实的报道。公告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新闻的特点。
传播方式:通过大众新闻媒介公告的发布形式也有新闻性特征,它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传播,而是通过新闻媒介公开传播。
庄重性使用范围级别高,公告发文的权力被限制在高层行政机关及其职能部门的范围之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行政领导机关,某些法定机关,如税务局、海关、铁路局、人民银行、检察院、法院等,有制发公告的权力。其他地方行政机关、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不能发布公告。
内容特别重大公告的内容必须是能在国际国内产生一定影响的重要事项,或者依法必须向社会公布的法定事项。公告的内容庄重严肃,体现着国家权力部门的威严,既要能够将有关信息和政策公诸于众,又要考虑在国内国际可能产生的政治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