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2024-05-18 07:32

1. 企业所得税是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1、企业所得税交给地税还是国税,按以下情况划分:
2、国务院决定从2002年起,实行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主要内容:
一是对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国税和地税部门的征管范围基本维持不动,但改革后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及组织,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管。即存量企业由地税部门征管,增量企业由国税部门征管。
二是对所得税收入(铁路运输、邮政、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所得税收入除外)以2001年为基期,基数内部分由中央返还地方,超过基数部门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2002年中央与地方各分享50%,2003年以来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对完不成基数的,中央将调减基数并相应扣减地方分享收入。
3、参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1]37号),网站:人民政府,财政部等。

企业所得税是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2. 企业所得税是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企业所得税有的归国税,有的归地税。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相关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经国务院同意,现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定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二)2008年底之前已成立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2009年起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部门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相一致;2009年起新增跨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按基本规定确定的原则划分征管归属,其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管理部门也应与总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相一致。
(三)按税法规定免缴流转税的企业,按其免缴的流转税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既不缴纳增值税也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及有关规定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成立的企业。
三、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本着保证税收收入不流失和不给纳税人增加额外负担的原则,确保征管范围调整方案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该回答源自百度知道

3. 企业所得税 是交国税还是地税?


企业所得税 是交国税还是地税?

4. 企业所得税怎么国税和地税都有交

这里面有个时间界定的问题:2001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在地方税务局;2002年1月1日,新办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转由国税局负责。具体规定如下: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 的规定: 
(一)2001年12月31日前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 
(二)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的规定:“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5.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和地税都要交吗?

2002年以前办的公司,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缴纳,以后的在国税缴纳。
2010年又出新规定,主税种在哪里就在哪里交纳,也就是主要缴增值税要在国税交所得税,主要缴营业税就在地税缴纳企业所得税。
1、新建企业的所得税要到国税取申报和缴纳;而原来的老企业的所得税如果是在地税交纳还是在地税申报和缴纳。
2、企业登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的账薄称为资金账薄,资金账薄不按照每本5元粘印花税票,而是按照账载的资金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企业除了资金账薄以外的都是其他账薄,其他账薄在贴印花税上只是每本 5元。

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和地税都要交吗?

6. 企业所得税是在国税还是地税交纳?

2009年新办企业按主营业务确定税收管辖权。主营业务交增值税的所得税归国谁管理,主营业务交营业税的所得税归地税管理。
  同时,2009年起下列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实行以下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二)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答案补充税务机关的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你经营的业务有征增值税的又有征营业税的。软件技术开发、网页设计、信息咨询业务征营业税,其他的征增值税。但至于企业所得税有国税管还是有地税管,要看你营业执照第一项业务是什么业务,第一项业务若是征增值税的,那么你的企业所得税就归国税管,第一项业务若是征营业税的,那么你的企业所得税就归地税管。
答案补充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

7. 企业所得税到底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规定:
二、对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四)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
根据对此文件解读,对于混业经营企业征管归属问题,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企业税务登记时无法确定主营业务的,一般以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即:税务登记流转税税种优于工商登记,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因此,税务登记流转税税种优于工商登记,工商登记注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地税要求贵公司企业所得税到地税申报基于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规定,贵公司应当向地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既然贵公司已经向国税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要解决这个矛盾,贵公司应当请求国地税协商解决,在解决之前,贵公司仍然在国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到底在国税交还是地税交

8. 企业所得税 是交国税还是地税

在以前,企业所得税是归地税的。
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缴交营业税的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6、房产税,
7、车船税,
8、印花税,
9、屠宰税,(2006年2月17日起废止)
10、农牧业税,
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2、耕地占用税,
13、契税,
14、筵席税,(已失效)
15、土地增值税。
16.地方教育附加税。
17.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但是现在国税和地税已经合并了,所以不存在交国税还是交地税的问题。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2018年6月15日上午,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
2018年7月20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
扩展资料:
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地方税是“中央税”的对称。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按照1988年财政管理体制的划分,属于地方税的税种主要有: 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契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筵席税等。
我国地方税的基本管理权仍属于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确定的税种范围内,决定开征停征,核定本地区适用税率,并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国地税合并百度百科_地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