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生创业有哪些补贴政策

2024-05-05 11:51

1. 长春大学生创业有哪些补贴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长春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1500元。
(3)对家庭困难、零就业家庭、残疾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
(4)对参加长春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给予5-20万无的项目扶持资金。
(5)在长创业符合入驻“人才公寓”条件的可享受30%的租金补贴。
(6)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按照创业园所在地相关费用标准及场所使用面积,对创业实体场租费补贴50%。
(7)对高校毕业生在基层首次创业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有正常经营行为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
(8)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符合条件的享受一定的社保补贴。

长春大学生创业有哪些补贴政策

2. 长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怎么办

一、在长春市办理“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驻长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2.一般情况需提供:残疾证(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的)(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3.一般情况需提供:低保金发放对账单或低保存折复印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4.一般情况需提供:低保证或低保证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5.一般情况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在校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交的)(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3. 长春市大学生创业有什么补贴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长春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1500元。
(3)对家庭困难、零就业家庭、残疾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
(4)对参加长春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给予5-20万无的项目扶持资金。
(5)在长创业符合入驻“人才公寓”条件的可享受30%的租金补贴。
(6)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按照创业园所在地相关费用标准及场所使用面积,对创业实体场租费补贴50%。
(7)对高校毕业生在基层首次创业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有正常经营行为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
(8)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符合条件的享受一定的社保补贴。

长春市大学生创业有什么补贴政策?

4. 长春市大学生创业有哪些补贴?

(1)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长春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创业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享受创业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1500元。
(3)对家庭困难、零就业家庭、残疾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500元。
(4)对参加长春市市级大学生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给予5-20万无的项目扶持资金。
(5)在长创业符合入驻“人才公寓”条件的可享受30%的租金补贴。
(6)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按照创业园所在地相关费用标准及场所使用面积,对创业实体场租费补贴50%。
(7)对高校毕业生在基层首次创业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有正常经营行为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初创企业补贴。
(8)毕业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符合条件的享受一定的社保补贴。

5. 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1000元什么时候发放

在走完程序后发放。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中职院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毕业生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四、申报材料

(一)基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的中国银行社保卡或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请将银行账户号码手写在复印件上以防出错);

3、毕业证书复印件、个人学籍证明或以学校名义整体开具的附学生名单的学籍证明材料(三项材料具备其一即可);

4、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汇总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

1、低保家庭证明材料

①《低保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低保证》需有半年内民政部门的核查验启章;无《低保证》的毕业生可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体现“申请人所在家庭确为毕业学年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并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②低保补助金记录,提供体现毕业年度内低保补助金发放记录的银行交易明细账单或存折复印件(姓名面和记录页);

③户口复印件,需提供低保人姓名页与申请人页。

2、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材料

①家庭成员《残疾证》复印件;

②由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明确体现“申请人家庭在毕业学年内属于脱贫家庭”内容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③户口复印件,需提供残疾家庭成员页与申请人页。

3、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

①脱贫户登记卡或帮扶记录薄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体现毕业生为脱贫家庭成员的户口复印件;

②由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政府扶贫办出具的、明确体现“申请人家庭在毕业学年内属于脱贫户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内容的书面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两项所列材料只具备其一即可)。

4、特困人员证明材料

①《特困供养证》(含毕业生姓名)复印件或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需体现“申请人确为享受特困救助供养待遇人员”并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②供养待遇发放银行明细账单或存折复印件(能够体现毕业学年内的救助款发放记录)。

5、残疾人员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1.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学年内发放助学贷款的银行明细账单或支付宝对账单。

五、申报流程

(一)初审。毕业生所在院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材料应齐全有效,原件与复印件内容完全相符,复印件清晰规范,学校在每页复印件上盖章确认,初审后原件返还学生,复印件报送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二)公示。毕业生所在院校将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采取校园内张贴、院校网站公布等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公示内容、形式及结果形成《公示情况报告》;将初审通过人员信息录入《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汇总表》(附件2)。

(三)复审。各院校将《公示情况报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汇总表》及个人申报材料于2022年10月20日前提交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复核。《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发放。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对各院校提交的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将补贴款拨付至申请人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为确保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实现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应享尽享、应领尽领,各院校要开展调查摸底,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全面的进行政策宣传。

(二)初审过程中,要严格把握政策条件,认真核对原件与复印件,要对原件拍照留存。提交的复印件务必清晰、齐全、有效,避免往返补充,电子版材料按规范格式录入,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各院校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举报投诉认真核查,经查实虚报冒领的,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对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1000元什么时候发放

6. 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什么时候到账

法律分析: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三)补贴拨付阶段。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天津市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统一时间安排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三)补贴拨付阶段。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院校要将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作为落实稳就业、强化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院校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校园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召开宣讲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妥善做好政策咨询及解读工作,确保各类困难毕业生知晓政策内容。
(三)各院校、各单位要以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为契机,全面摸清本市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对接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支持、技能培训等各类就业帮扶政策,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帮助其顺利就业创业。

7. 求职创业补贴啥时候发

法律分析: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三)补贴拨付阶段。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天津市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统一时间安排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三)补贴拨付阶段。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院校要将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作为落实稳就业、强化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院校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校园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召开宣讲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妥善做好政策咨询及解读工作,确保各类困难毕业生知晓政策内容。
(三)各院校、各单位要以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为契机,全面摸清本市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对接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支持、技能培训等各类就业帮扶政策,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帮助其顺利就业创业。

求职创业补贴啥时候发

8.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