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贷装修款怎么贷?

2024-05-04 11:45

1. 用住房公积金贷装修款怎么贷?

具体如下:
一、申请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在售房单位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按表填写并准备相关材料,确定贷款金额;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购买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长房置换担保有限公司办理申请。
二、审核
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三、签订贷款合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四、担保
购买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开发商所建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办理抵押手续前由开发商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
购买有产权证、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抵押科办理抵押登记,带相关手续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屋他项权证;购买有产权证、无土地证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五、银行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通知银行放款。

扩展资料:公积金贷款装修注意事项:
1、如家中有装修需求,可到各区的置业担保办理,套现的,可找置业担保公司的熟人帮忙,或找中介及贷款机构办理。
2、产证上有人不能到场签字,需办委托公证,公证将房屋的抵押和贷款的处理权益全权委托给他人。
3、要求主贷人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足够,为贷款额的1/40,且连缴6个月。余额不够会导致办理成本上升。
4、要求房屋面积大于70平米,TF单位不错的可放宽,房龄以15年内为佳,TF单位不错的可放宽到20年。以上内容不达标会导致办理成本上升。
5、办理时,TF应货比三家,特别是单位正常的TF,办理公积金装修贷款不会有难度,任何中介都能做,看哪个价格实惠。
6、办理公积金装修贷款的额度为1000元/平米,未来可放宽到2000元/平米。一旦开放2000元/平米,办理成本也会提高。
7、和正常商贷一样,公积金装修贷款要求贷款人信用纪录良好,过去没有太多的还款逾期纪录,不然办理成本会上升。
8、公积金装修贷款没还清,不能申请新的贷款,短期有购房需求的TF不要轻易做公积金装修贷款。
9、公积金装修贷款前两个月还款,要求现金存入账户后才能用公积金抵冲,拿到贷款后,别把账户金额全取走,至少留下2个月的还款额度,以免造成还款违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装修贷款

用住房公积金贷装修款怎么贷?

2. 公积金装修贷款怎么办理

申请装修公积金贷款的方法:1.装修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身份证(若有配偶,还需准备对方的身份证,已婚需要结婚证);收入流水证明;缴纳公积金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装修合同、预算书和装修发票、不少于20%的房子首付款收据。2.按照自己的房型,提交申请之后,银行审核房产商和担保公司,会将申请人的资料等信息,上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进行审核,审核时长一般为40天。3.申请如果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通知到申请人,并与其签订贷款合同。

3. 用住房公积金贷装修款怎么贷?

职工及其直系亲属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只具有房屋使用权的住房、集体土地上的住房或农村宅基地住房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所需提供材料: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A.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相关的购房付款证明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1)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2)购买二手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原件或《青岛市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 (3)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已租住公有住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全额缴款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 B.职工建造、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和付款发票原件(翻建还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原件);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C.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付款发票及原房屋产权证原件。 D.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时,除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有关证明外,还应提供其相互关系的证明文件。属于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提取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二)职工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原件。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应提供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手续原件。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 (四)职工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其移民批准文件原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 (五)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或组合贷款的,应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 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的,应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原件。 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同住户口簿原件。 (六)职工租住公房交纳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应提供户口簿原件、房管部门出具的租住公房房租计租表原件和承租人及其同住直系亲属单位出具的年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原件。 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其相互关系的证明文件。属于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提取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应提供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公积金继承书或遗赠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多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还应提供经公证的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对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应提供失业证原件

用住房公积金贷装修款怎么贷?

4. 装修怎么用公积金贷款


5. 公积金装修贷款


公积金装修贷款

6. 公积金装修贷款怎么办理?


7. 公积金装修贷款可以贷吗

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各地政策不一,且差别巨大,但主要取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年限、月缴公积金额度、贷款人年龄。一般单人最高贷款50万左右,夫妻100万左右。

公积金装修贷款可以贷吗

8. 公积金装修贷款如何办理

公积金贷款装修的程序包括:
1、准备相关材料;
2、申请。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3、审核。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4、签订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包括:
1、贷款买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提取买房。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金额。办理购房提取时,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有的城市则放宽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职工不仅可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还可提取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3、租房者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自己的生活压力。公积金不仅可以支付公租房房租,也可以支付市场租赁的房租。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它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一、离职怎么取公积金
离职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以及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缴存人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