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小区必须装监控吗

2024-05-17 00:44

1. 法律规定小区必须装监控吗

法律分析:不必须。国家无相关法律对此有强制要求小区安装监控等摄像设备。对于住宅小区是否需要安装摄像头,完全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来决定。如果住宅小区的摄像头不能发挥作用,这要看问题出在哪个环节,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
法律依据:《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21741-2008》第五条
5.4.1.3 室外应选用动态范围大、具有低照度特性的摄像机和自动光圈镜头,大范围监控宜选用带有云台和变焦镜头的摄像机,并配置室外防护罩。
5.4.1.4 系统应能在小区监控中心显示、刻录监控图像,并具有时间、日期、位置等识别符;能自动、手动切换图像,遥控云台、镜头等摄像机辅助设备。
5.4.1.5 设置在出入口的摄像机安装应定向定焦,系统应能清楚地识别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牌号,晚间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监控图像的有效。

法律规定小区必须装监控吗

2. 法律规定小区必须装监控吗

不必须。国家无相关法律对此有强制要求小区安装监控等摄像设备。对于住宅小区是否需要安装摄像头,完全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来决定。如果住宅小区的摄像头不能发挥作用,这要看问题出在哪个环节,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

3. 法律规定小区必须装监控吗

不必须。国家无相关法律对此有强制要求小区安装监控等摄像设备。对于住宅小区是否需要安装摄像头,完全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来决定。如果住宅小区的摄像头不能发挥作用,这要看问题出在哪个环节,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
一、厕所装监控判多久
无论什么企业,在厕所安装摄像头都是违法的,不仅仅是侵犯人权,更是违法行为。对于这种现象,可以直接要求企业拆除,如果遭到拒绝,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严重者,可以以侵权提起诉讼,追究责任,甚至报案性骚扰。
二、办公室私自安装摄像头违法吗?
公司在办公室里安装摄像头大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员工,从法律的层面说,公司在正常的办公区域安装摄像头,对此法律明文并不禁止。只要不是在更衣室、休息室或者洗手间这样隐私的地方安装摄像头,在正常的办公区域安装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要安装肉眼可见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摄像头,同时需要提前告知员工。其次,对摄像内容不能随便对外传播,尤其是涉及隐私内容的,如果用人单位侵犯员工隐私权就属于违法行为了
三、物业费违约金指什么
根据我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物业费违约金指的是,小区业主因为逾期缴纳小区物业费而产生的违约金。小区业主是否需要缴纳这笔违约金,应当按照业主与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准。如果服务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就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物业可以要求按银行同期借款利息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但是不得擅自乱收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08》第五条
5.4.1.3室外应选用动态范围大、具有低照度特性的摄像机和自动光圈镜头,大范围监控宜选用带有云台和变焦镜头的摄像机,并配置室外防护罩。
5.4.1.4系统应能在小区监控中心显示、刻录监控图像,并具有时间、日期、位置等识别符;能自动、手动切换图像,遥控云台、镜头等摄像机辅助设备。
5.4.1.5设置在出入口的摄像机安装应定向定焦,系统应能清楚地识别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牌号,晚间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监控图像的有效。

法律规定小区必须装监控吗

4. 小区不装监控违法吗

法律分析:小区不装监控不违法。学校、酒店、景区和新建或改建小区必须装监控,而没有强制小区安装摄像头的规定,公安部门及房产管理部门也只能建议物业在小区安装摄像头。此外无论小区里是否装有摄像头,小区的安防工作都会存在盲点,还是要通过增加安保设施、强化安保人员责任意识、加强小区内部的巡逻来保障小区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商场有安全保障的义务,而监控就是物业公司实现安全防范义务、商场实现安全保障义务的手段之一,物业公司、商场等公共场所有义务提供监控录像,配合业主、消费者寻找线索。

5. 安防监控系统国家对小区有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3.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的相关规定。

  3.0.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应综合应用视频探测、图像处理/控制/显示/记录、多媒体、有线/无线通讯、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等先进而成熟的技术,配置可靠而适用的设备,构成先进、可靠、经济、适用、配套的视频监控应用系统。

  3.0.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经法定机构检验或认证合格。

  3.0.4 系统的制式应与我国的电视制式一致。

  3.0.5 系统兼容性应满足设备互换性要求,系统可扩展性应满足简单扩容和集成的要求。

  3.0.6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不同防范对象、防范区域对防范需求(包括风险等级和管理要求)的确认;
  2 风险等级、安全防护级别对视频探测设备数量和视频显示/记录设备数量要求;对图像显示及记录和回放的图像质量要求;
  3 监视目标的环境条件和建筑格局分布对视频探测设备选型及其设置位置的要求;
  4 对控制终端设置的要求;
  5 对系统构成和视频切换、控制功能的要求;
  6 与其他安防子系统集成的要求;
  7 视频(音频)和控制信号传输的条件以及对传输方式的要求。

  3.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流程与深度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设计文件应准确、完整、规范。

  这是安规上面的 你可以下载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看看~!

安防监控系统国家对小区有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

6. 小区没有监控应该谁来安装

物业。
小区没有监控一般是物业的责任,因为在业主与物业签到的合同中,都会针对监控进行说明,会要求物业在小区范围内合理安装监控来保障整个小区环境的安全性。当然,若是在合同中没有这方面的要求,那就不属于物业的责任了。
小区物业的职责:
1、物业管理服务
小区物业需要做好该小区的日常管理任务,也就是围绕所有业主公共范围内的基本服务以及特殊问题处理等管理服务。
2、房屋及设备设施维修养护
针对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等,物业需要肩负起相关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
3、秩序维护
对于进出小区内部的人员和车辆等都需要做好登记,同时对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也需要进行调节。



4、清洁和绿化服务
小区物业的职责不少,其中清洁和绿化服务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特别是清洁服务,物业要安排相关的保洁人员和垃圾清运人员,保证小区干净、整洁,同时有一个非常好的生活环境。

7. 物业小区装监控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国家对此并没有强制要求小区安装监控等摄像设备,只是由国家质监局和标准管理委员会在2008年5月20日联合发布《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08》,此标准于2008年12月1日实施至今适用。此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并没有强制效力。并且安装监控不得侵犯业主的隐私权。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根据国家质监局和标准管理委员会《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08》第5.4.1.3条规定:室外应选用动态范围大、具有低照度特性的摄像机和自动光圈镜头,大范围监控宜选用带有云台和变焦镜头的摄像机,并配置室外防护罩。根据国家质监局和标准管理委员会《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08》第5.4.1.4条规定:系统应能在小区监控中心显示、刻录监控图像,并具有时间、日期、位置等识别符;能自动、手动切换图像,遥控云台、镜头等摄像机辅助设备。根据国家质监局和标准管理委员会《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21741-2008》第5.4.1.5规定:设置在出入口的摄像机安装应定向定焦,系统应能清楚地识别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和车辆牌号,晚间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监控图像的有效。

物业小区装监控的法律规定

8. 物业小区装监控的法律规定

国家对此并没有强制要求小区安装监控等摄像设备。安装在公共场所的监控摄像头,是相应管理者为了大家的公共安全而设立的,这种摄像头不算干涉公户隐私的。国家并没有法律规定禁止安装摄像头,另外安装摄像头监控的目的是判定为是否违法的依据,如果是为了私自监控,为了自己的私利就属于不合法行为。对于侵犯隐私事件的构成要素,只要监控范围是自己的私人空间,或是公共场合就不违法,只要监控不涉及别人的隐私就没问题。若摄像头的拍摄范围是针对其他住户的门、窗等地方,则该行为已由对公共场所的监控转化成对特定住户、特定人员的窥视,那就侵犯了他人隐私权。【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