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外费用是不是含税价格?

2024-05-09 01:31

1. 价外费用是不是含税价格?

价外费用并不是含不含税价格的,而是指的其他一些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价外费用是不是含税价格?

2. 价外费用是不是含税价格?

价外费用不是含税价格。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纳税人将承运部门开具给购货方发票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
 
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详细地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是指销售价格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也规定了不包括在价外费用在内的三种情况:
1.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缴的消费税。
3.
同时符合以下条例的代垫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二是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3. 关于价外费用是否含税的问题

增值税是价外税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参考资料: 增值税实施细则

关于价外费用是否含税的问题

4. 关于价外费用是否含税的问题

增值税是价外税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参考资料:
增值税实施细则

5. 关于价外费用是否含税的问题

首先:
假设一项应税行为既要缴纳增值税也要缴纳消费税。
其次:
要解决您的疑问,就要先理解2个概念:价款、价外费用。
1、价款:包括成本、利润、消费税。
2、价外费用:除去以上部分另外收取的费用。(注:并不是额外收取就是价外费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最后:
价外费用与增值税、消费税不是亲戚,但是如果发生就必须要纳税了,要并入销售额纳税,不过一般其充当含税销售额角色(既含消费税又含增值税),首先转换其角色=含增值税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故: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均为不含税销售额,您的问题迎刃而解了吧。

关于价外费用是否含税的问题

6. 收取的价外费用含的哪些税

指不含税。
增值税价外费用,一般都是含税价。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时候,要换算成不含税价。
增值税是价外税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7. 价外费用 价内税 价外税

你的理解有些偏差。
依你举的例子,货款100应该是不含税价,那货款的“价税合计”应该是117元(100+100×17%);此项业务一共收到的款项为127元(117+10)。也就是说,那10元的手续费,对方只会付10元,而不会再多付1.7元的增值税。
此项业务合计的“不含税价”为:127/(1+17%)=108.55元
也就是100+10/(1+17%)=108.55元
因此,那10元的手续费要换算为不含税价。

价外费用 价内税 价外税

8. 增值税价外费用到底含不含税

指不含税。
增值税价外费用,一般都是含税价。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时候,要换算成不含税价。
增值税是价外税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二)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凡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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