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连续7年财务造假,为什么财务造假是违法的?

2024-05-04 07:37

1. 中信国安连续7年财务造假,为什么财务造假是违法的?

财务造假的违法原因是,根据财务的造假可以逃税漏税,已经制造各种营收假象,形成欺诈。
一般而言,只要不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就称为造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规范的规定,如果全部按照规范去做,由于许多发票回单都是不规范的,税前不能抵扣,这会对企业的利润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采取的手法就是,控制成本,提高利润,实质上就是造假。也有一些发票是通过某些途径获得抵扣的,也就是所谓的多列支出,严格地说,这一情况更为严重。一般说来,造假就是做假证,假账,假表等等,也就是说,只要有一丝凭证没有实际发生,那就是造假。

虽然财务造假是上市公司无法逾越的监管红线,但由于目前信息披露质量的限制,投资者在对公司进行筛选时,仍需注意财务造假问题。按照“资产=负债业主权益收入-费用”会计恒等式,按照上述会计恒等式操纵会计科目,可以看出,如果企业通过增加收入来增加利润,那么必然会虚增资产或减少负债。其表现就是实际情况是,一个公司的收入持续高速增长,但存货却一直积压;或者是利用空壳公司或关联公司伪造债务,资金来来回回,似乎负债减少,实际上对公司没有任何影响。虚假的货币流动。

上面说的会计造假,一般都是不用资金流来验证的,手段也比较粗糙。只要会计仔细检查,就会发现线索。因此,一些公司想出了更复杂的欺诈技术,构建了资本流动,达到了伪造的目的。常见的方法有:通过真实客户和供应商造假。因为空壳公司容易被发现,所以发行人对此进行了改进,就是用真实的客户和供应商做假货,比如万福盛科。一方面,客户和供应商是真实存在的,但与发行人没有关系,发行人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有真实的经济和业务联系。另一方面,发行人在真实交易的基础上伪造少量虚假交易,有的在交易数量上做文章,有的在交易价格上做文章,难以区分真假。

使用海外客户和供应商造假,其中一种情况是在海外建立关联公司或空壳公司,伪装成客户或供应商与发行人进行虚假交易;另一种情况是伪造与海外客户之间的合同,虚增销售价格,将海外关联公司自己安排支付虚增的收益。所以证监会在对公司 IPO进行审核时,对于海外销售额相对较高的公司,一般会高度关注公司收入的真实性。充分利用现金流量。在假想的客户或供应商中存在大量的自然人或个体经营者时,发行人往往采用大量的现金支付给供应商,并在收到个人付款后,以现金存入银行,如“蓝田股份造假案”等。

中信国安连续7年财务造假,为什么财务造假是违法的?

2. 中信国安连续七年进行财务造假,财务造假有哪些套路?

中信国安连续7年财务造假,经常在网上看到某些新闻,某个公司财务造假,他到底什么东西算财务造假呢?这个其实非常复杂,但是我们都知道财务造假,最终的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欺骗其他人,一般来说是虚增利润。
这个公司为什么财务造假?我们要了解一下,我们说具体哪个企业我们不知道,但是大部分公司财务造假都是因为上市公司,他要公布年报,因为上市公司是有相应的要求的,连续两年或者连续三年亏损,你要强制退市,连续三年开始的,这三年上市的第1年,第2年第3年利润率要达到多少?它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能继续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存在,比如我现在是个上市公司,但是我今年经营的不好,亏了10%,政策强制要求,我如果连续三年亏损就会被强制退市,我现在已经第3年了,我再亏损下去不就没了吗?那不行啊,我想想办法把利润虚增上去,把成本降下来,从财务报表上来看我就赚钱了。
怎么能让财务报表看起来赚钱,这就是上面提到的两个最主要的途径,降低成本提高存货。我是一个制造业企业,我有100台电脑,一台电脑,2000块钱,那这就意味着我有20万的资产,但如果我把这个电脑不写100台我写200台,我不就有40万的资产了吗?存货也算做资产负债表里面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存货比较多,也可以增加这个公司的利润空间,然后我如果赚的比较少的情况下,一台电脑我其实就赚200块钱,这么看的话不赚钱,但我就写赚300块钱同样可以的呀,就算是找注册会计师来审计,他去现场盘存,他也不见得是全盘,基本都是抽查。
财务造假的丑闻一般都是离不开相应的注册会计师公司的,很多小公司他之所以不愿意找四大,也就是说像普华永道,毕马威德勤这些,就是因为这些公司他的审查程序非常之严格,你公司的财务报表有问题,到时候就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说保留意见,那这就意味着公司基本废了小一些,小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一些小的问题就可以帮忙调整,调整以后不出事那这样就好了,出事了那这个注册会计师就麻烦了,因为这都是有档案留存的,不是说审完了之后人就可以跑了,跑不了。
偷税漏税的公司那个一般就不算财务造假的那个都是另外一个事情,那是税税务上的事情,一般财务造假都是虚增存货降低成本,虚增利润让他们的利润看起来更高,实际上他不赚钱,要是没有公司盯上了一点,那自然就好了,但如果被相应的浑水公司盯上了,要做空这个公司,再放出一些不太好的消息把一些证据摆出来一查,那这个公司基本就报废。

3. 目瞪口呆!中信国安连续7年财务造假,公司财务造假对社会有什么影响?

财务造假,会对该公司的投资者造成利益损害,并且误导相关的投行机构。这段时间,证券行业最热闹的就是中信国安公司的财务造假事件了,根据该公司披露,证监会的调查已经结束,并且给予了处罚结果,处罚通知显示,该公司在过去七年的时间里,存在对财务数据的造假行为,对此,证监会给予公司60万的罚款,对其他九名公司负责人处以5万到30万不等的处罚结果。

从具体的数据来看,在2009年到2014年这段时间内,该公司虚增家营收5亿元人民币,同时减少了相关财务支出5亿元人民币,一增一减让公司利润增加了10亿以上。而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财务造假的几年里,会记事务所竟然毫不知情,两家会计事务所都参与了该公司的审计,但最后都给出了标准保留意见。随后有媒体曝出,这两个审计其实是同一个公司,只是公司名称更换了,所以显示有两家公司参与审计。

据悉这起案件,在去年5月份就开始调查,当时停牌消息一出,公司股价随即暴跌,目前股价只有两块钱了,股价跌幅超过了90%以上。

参考资料: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子公司,1997年10月便已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业务中的有线电视网、卫星通信网的投资建设。2020年半年报显示,中信国安的主营业务为信息及服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占营收比例分别为99.44%、0.56%。
今年1月30日,中信国安披露的《2020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0年度亏损18.5亿元至2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亏损19.4亿元至22.9亿元。业绩变动原因是计提对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4.80亿元,公司投资的联营合营公司利润下滑,同时,公司之子公司业务开展受限,亏损增加。

目瞪口呆!中信国安连续7年财务造假,公司财务造假对社会有什么影响?

4. 中信国安连续七年财务造假,财务造假背后的原理是什么?

我们看许多公司,尤其需要定期公布财报的上市公司,经常会更换自己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就是说对这类公司来说,需要实现公开财报当中“炮制而来”的意图,还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会计师押上个人职业生涯风险的签字才行。

我们知道,连年亏损的公司财报、不断的利空,根据各大交易所规定,可能让一家公司在数年之内就走向退市;
所以,一方面上市能帮助驱动许多公司努力经营,保持盈利或者至少免于经营亏损,另一方面,许多公司也会通过技术性操作,努力让原本亏损的财报,转为盈利。
许多技术性操作,并不违反会计准则,当然也就更谈不上违法了;但另一些“技术操作”,则超越会计准则,会涉嫌公司经营涉及的各项法律。

企业在经营过程当中,它的一项项支出、一笔笔收入,固然应当根据实际发生过的账目、票据来作出准确记录;
但如果一家企业“愿意去做”的话,那么它当然也有条件,添加或者减少一些不存在的账目进来,从而影响会计结果。
这类财报,就成了虚假财报,会影响到业务伙伴、交易所、评级机构、投资者对一家公司业务经营状况的判断,会影响到它的后续经营,也会影响到它在市场中交易的股份的价格。

当然,因为虚构而来的各项收入并不存在,持续的亏损总会最终让业务经营走向难以为继;所以,造假,也只能蒙骗一时。
一方面,我们期待能够将那些由造假团队占据的资源,及时分配给更加合规、真正拥有经营能力的经营者和具有创新能力的生产者,让企业的经营真正为社会创造出福祉;
另一方面,我们也奉劝那些经营无方、连年亏损的团队,如果同时没有得到用户认可的创新产品、也无法实现连年向投资者融资维持经营的话,不妨转向另一个、对产品服务要求更低的市场(比如海外另一个国家),前往那个与自身能力匹配的市场当中去维持自己的经营活动。

5. 中信国安连续七年财务造假,他们可能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中信国安连续七年财务造假,七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亿元,累计少计算财务费用5.0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12亿元,造假性质太恶劣,公司也得到重罚。
处罚结果:
1、对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对孙璐、孙亚雷、李宏灿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3、对吴毅群给予警告,处以10万元罚款;
4、对李士林、晏凤霞、罗宁、严浩宇给予警告,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一、中信国安造假的目的是什么。
造假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能够在股市获得利益,对于企业来说,只要能够上市就可以获得融资,同时能够解决债务危机,发行债券,定增,配股都是公司能够在资本市场获得利益的方式。

二、中信国安财务报表怎样造假。
中信国安造假其实并不复杂,他们财务报告通过虚增收入和少计财务费用达到造假的目的,这种方式一般投资者没有办法辨别真假,因为这些财务报告都是经过专业财务审计出示的专业财务报告。

三、机构这十年为什么没有发现它造假。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都是通过专业的会计公司进行审核,这些会计公司都是非常知名的企业,一般情况下没有人会怀疑他们报告的真实性,同时他们对中信国安出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这是上市公司中最高等级的财务标准,一般出示这样的报告都代表财务没有任何风险,这也是机构没有发现他们造假的真正原因。

四、股票大跌股民亏损怎么办。
中信国安造假已经被石锤,根据法律造假企业股民可以向上市公司进行索赔,而且中信国安还没有退市,股民索赔成功率比较大,这是股民的权利。

五、对于中信国安处罚你怎么看。
上市公司造假是非常恶劣的事情,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入,对于上市企业造假国家法律法律也再不断修改,随着注册制不断推进,上市公司造假将会付出严重代价。但我们从中信国安造假来看,最高惩罚才60万元,这明显处罚太轻,希望法律早点完善,严惩造假上市企业。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已经30多年,但是制度还不够完善,随着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入,我相信中国资本市场这些弊端会得到有效改变。

中信国安连续七年财务造假,他们可能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6. 中信国安连续七年财务造假,他们该不该受到严惩?

在我们国家我们是能够严格必要的监管力度的,而且也能够让那些企业也比较大发展,并且我们在那些有一个比较好的发展的企业能够有一个比较好的监管。提升都是我们国家是能够对那些造假的企业有一个比较大的惩罚力度的,而且我们国家也的确会有一个更大的监管力度。
很多时候我们都对一些企业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城市惩治,而且我们也觉得一些企业应该要让自己有一个比较的行为,并且也应该要让自己遵守法律规范,不应该要让自己去破坏生活秩序。中信国安连续七年财务造假,他们该不该受到严惩?我认为应该受到严惩。之所以应该,有三个原因:
一、这个造假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
其实我觉得这个造假的行为的确是应该被惩罚的,因为这个造假行为已经破坏了市场秩序,而且也持续了这么多年,这本身就应该受到比较严厉的惩罚,而且我们也的确应该要比较严厉地去惩罚它。
二、这个造假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我觉得不管怎么说,我们国家的法律本身就规定了企业是不能够去造假的,但是这这个企业却一直在造假,我认为这个造假行为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并且也不能够有一个比较好的影响。
三、这个造假行为不是一个诚信行为。
我觉得不管怎么说,这个造假行为都不是一个比较诚信的行为,很多时候这可能会让我们的社会秩序变得越来越差,我认为这是不符合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我认为这样的行为本身就应该被严惩,因为这样的行为是不符合我们的价值观念,也是应该被惩罚的。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7. 中信国安连续7年财务造假,这是不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冰山一角呢?

其实我们都知道,在我们国家是有很多公司都能够让自己有一个比较好的发展的,而且也能够让自己受到更多的关注,并且也能够让自己一个更好的未来。很多事我们都比较看重一些公司,并且我们也比较看好一些公司,因为我们觉得一些公司的确能够有个更好的未来。
但其实可能有一些公司不能够让自己一个比较好的行为,而且也不能够去遵守一些规范,并且不能够让自己有一个守法的行为,这就会导致我们对那些公司有个不太好的看法。中信国安连续7年财务造假,这是不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冰山一角呢?我认为很可能是冰山一角。之所以这么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有一些上市公司也会想要造假。
其实我觉得这的确可能是冰山一角,因为有一些上市公司也会想要造假,因为很多时候一些上市公司觉得如果能够让自己公司的数据变得更加好看的话,就能够让自己的公司更加吸引人,而且也能够省到更多的投资。
二、有一些上市公司本身就可能会有违法行为。
当然我觉得有一些上市公司本身就可能会有一些违法行为,因为很多时候一些上市公司可能会为了谋取自己的私利来让自己做出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并且也可能会让这些行为受到处罚。
三、有一些上市公司只是还没有被发现而已。
当然,我觉得还要一些上市公司的一些违法行为,只是没有被发现而已,因为很多时候一些上市公司懂得隐藏自己的行为,而且也会运用一些合法的手段来隐藏自己非法的目的,这就导致很多时候这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大家有什么想法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中信国安连续7年财务造假,这是不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冰山一角呢?

8. 中信国安连续七年财务造假,虚增利润多少?

2021年3月4日,中信国安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中信国安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七年财务造假,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2亿元。
据悉,中信国安子公司青海中信国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信国安)为完成10亿元销售目标,决定采用预售方式完成业绩,同时按照10%价格让利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支付客户预付款利息。
青海中信国安收到客户预售款后,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贷记预收账款,同时虚构货物的销售合同、出库单等资料虚增收入,在账面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月底将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进行对冲核销。
在青海中信国安纳入中信国安合并报表的2009年至2014年期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321,246.92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6,582,120.84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2,903,367.76元。

扩展资料
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2014年12月24日中信国安与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青海中信国安51%股权转让给中信国安投资。转让后中信国安持有青海中信国安49%股权,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
2015年1月23日中信国安与中信国安投资再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青海中信国安49%股权转让给中信国安投资。2015年6月30日中信国安对其转让的青海中信国安49%股权进行了账务处理,同时确认了2015年1月至6月该股权对应产生的投资收益。  
青海中信国安与中农集团、邦力达、四川农资、中农上海、湖北楚丰、安徽辉隆、河北农资、吉林倍丰、广东天禾和江苏永德丰等10家客户签订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息预售氯化钾合同,因账面虚增收入、少计财务费用,造成2015年1月至6月虚增净利润68,326,102.22元,导致2015年中信国安账面投资收益多计33,479,790.09元,占当年中信国安投资收益的6.24%,利润总额的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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