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国家标准

2024-05-05 02:11

1. 社会保险业务国家标准

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业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社会保险业务国家标准

2. 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在哪个部门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1988年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由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主管,委员来自与汽车产品相关的各政府部门及汽车行业骨干单位。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正值《标准化法》颁布实施的前期,标准化工作开始进入法制化管理阶段,并标志着汽车摩托车标准从各自为政、缺乏协调,走向统一归口、协商合作的时期。1992年,第二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第二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所经历的时期,我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并加速,同时也是政府机构改革更频繁、力度加大的时期,行使汽车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几经变化。经历的主管部门包括机械部汽车工业司、国家机械工业局(行业管理司)、国家经贸委行业规划司和产业政策司。2003年11月1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复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同意第三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组成方案。本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增加了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两个副主任委员单位,增加商务部为委员单位,除汽车行业骨干企业和研究、检测机构外,适当增加了摩托车企业委员和农用车行业委员,共有53名委员,代表更加广泛,秘书处设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代号SAC/TC114,下设24个分技术委员会,目前是分标委最多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便于开展和进行国际合作,近年来,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陆续组织了汽车空调标准制定工作组、汽车安全气囊标准研究工作组(与车身分标委合作)、汽车电子标准化工作组(与电器分标委合作)、汽车碰撞试验标准工作组;还先后吸收了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等9家在国内设有合资汽车企业的国外汽车公司的在华机构为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讯委员。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国家社保总局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国家社保总局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