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024-05-17 12:52

1.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关于对黑龙江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737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西藏自治区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8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重庆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1648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陕西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1204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云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290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山西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140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309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陕西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478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海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618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甘肃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264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305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3435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湖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3477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安徽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4998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北京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高新技术企...,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22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北京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高新技术企...,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47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河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1999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北京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1162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甘肃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136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天津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374家高新技术企业。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关于对黑龙江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737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西藏自治区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8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重庆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1648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陕西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1204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云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290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山西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140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309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陕西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478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海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618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甘肃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264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305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3435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湖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3477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安徽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4998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北京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高新技术企...,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22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北京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高新技术企...,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集成电路等领域政策试点47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河北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1999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北京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1162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甘肃省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136家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对天津市认定机构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公示的通知,2022年认定的第一批374家高新技术企业。

3. 202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中标公示期是3天。在依法招标的项目中,对于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项目,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需书面形式给招标人推荐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候选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4.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中标公示期是3天。在依法招标的项目中,对于采用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项目,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需书面形式给招标人推荐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标候选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公示时间

企业想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第一,企业成立时间:必须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第二,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简称《技术领域》)中,企业在产品(服务)领域内获得3年以上(含3年)的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活动,且对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作出重大贡献。第三,企业成立满3个年度,且高新技术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当年职工人数10%以上。第四,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内未申报认定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第五,非独资或者国有独资的其他企业申请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不得再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1、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审核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附件);
认定结果通知: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3月31日,企业在闹凯申报高企认定时,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原件;研发费用归集表(A4)或研发项目说明书(A4)原件;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收入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A4纸打印)原件;其他材料与佐证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上的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及主要人员简历等基本信息及公司简介;企业申请认定前的经营业绩简介。
2、近3个年度的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报表(附件);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高企〔2021〕8号)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是对过去一年高新技术企业的延续,对于申请有效期内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2021年不满足条件可以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而近3个年度的财务报表(附件)中包含了近3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按照企业当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报表上填报的数据逐项提供,不能弄虚作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由税务机关审批,而非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指定的行业主管部门审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办理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批准的有效期为准,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3、企业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管理制度;
企业研发费用管理办法:(1)研发费用归集管理制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毕握前一年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相关规定归集到企业年度申报资料手弯庆中,并在年度申报时据实列支,但归集金额不能超过其上年度实际发生额。此外,对直接从事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的企业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不低于20%。(2)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在企业进行技术研发项目立项前应由研发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研发项目计划书中明确立项条件、项目目标、研发时间、经费预算和进度安排,并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完成相关协议约定及技术开发任务。(3)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应当制定年度目标责任书,并将年度研究开发项目支出作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公示时间

6.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太多了,不知你具体问哪方面的,

这里就给你一个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吧.

高新技术的范围如下:

1.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2.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

3.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4.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5.材料科学和新材科技术;

6.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7.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8.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9.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10.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11.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太多了,不知你具体问哪方面的,

这里就给你一个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吧.

高新技术的范围如下:

1.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2.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

3.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4.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5.材料科学和新材科技术;

6.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7.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8.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9.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10.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11.其他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7.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22

自己企业的实力。现在国家非常重要高新技术的发展,大力支持高新技术领域。可以享受国家对高新企业的政策扶持和补贴。那今天来看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是什么?认定要求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小编特意说明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可以通过专业公司代办。方便,快捷!

 一、2022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八大领域》规定的范围: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22

8. 2022年第二批高企认定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冀高认办〔2022〕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继续采取常态化申报、定期评审的方式开展, 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下午5点,本年度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9月27日,请各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及时向我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有关事项      (一)申报方式。申报企业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材料。其中电子版材料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注册申报;纸质版材料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内容要求(附件1)逐项打印、装订成册2份,交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审核,并留存备查1份,企业自己留存1份,备查。      (二)专项审计中介机构选择。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有关“放管服”工作要求,申报企业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专项审计中介机构。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专项审计中介机构需按照《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附件2)文件要求,提供《专项审计中介机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可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栏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http://www.cctaa.cn/)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栏目,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告知承诺。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有关要求,从今年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件以及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企业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详见附件3)。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承诺已经知晓认定管理机构告知全部内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进入企业申报系统(企业账号)-高新认定申报-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点击确认后,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带申请企业名称等信息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本,点击打印(系统默认A4纸,正反打印)。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相应位置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企业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的证明材料。      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与知识产权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在专家评审阶段核查企业申报材料中的知识产权情况,对提供虚假承诺的企业纳入失信记录,并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高企更名      有效期内发生名称变更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按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报送纸质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一)简单更名      企业名称变更,经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      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和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      3.企业更名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      6.企业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现状的证明材料。      (二)复杂更名      企业名称变更,经营业务也发生变化,除上述简单更名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7.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      8.经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      9.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名称变更当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三)材料要求      高企更名采取常态化申报、定期评审方式开展,年度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0日。      申请企业需将装订成册的纸件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      四、归口管理部门      请各申报企业在申报网站选择受理机构并提交时,选择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为归口管理部门,申报书封皮统一选择河北省认定管理机构。此外,为落实《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若干措施》(冀科高函〔2019〕91号),规范全省相关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在各企业申报汇总表(附后4)中需注明科技服务机构参与企业申报材料编写情况,请将汇总表加盖公章后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到我单位。      五、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318号(石家庄高新区长江大道89号)科技金融服务中心E10室(提示:企业报送申报材料时,带企业公章和法人章、专利、合同、发票、产学研合作协议)      联系人:陈晶晶 胡俊超      联系电话:0311-85093602, 0311-85093660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