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介绍

2024-05-02 19:08

1.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介绍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是1995年9月1日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主编的行业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在自上而下的战略研究基础上构建了路网宏观组织结构,并指出合理配置路网资源、循序渐进地扩容升级、促进道路系统与城市用地的协调发展是缓解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由之路。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介绍

2.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防护工作,我部组织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起草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3.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介绍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是2006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该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道路通行能力;道路横断面设计;平面与纵断面设计;道路与道路交叉;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基设计;柔性路面设计;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介绍

4.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道路等级是道路设计的先决条件,是确定道路功能、选择设计速度的基本条件。每条道路在路网中承担的作用应由整个路网决定。因此,道路等级一般在规划阶段确定。在设计阶段,需要对规划道路等级提高或降低时,均需经规划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变更。本条规定是为了切实落实规划,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路网的完整性而制定的。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68号)2.0.1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应与城市发展布局、经济发展状况、人口规模及分布相协调,以合理的道路网络和密度形成道路交通体系,满足使用者的城市交通出行需求,并应与周边建、构筑物和各种管线相协调。2.0.2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的通行能力、承载能力、安全控制要求及防灾减灾能力应满足人员、车辆通行的预期要求。2.0.3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用地和空间安排应满足交通设施、管线布设、排水设施、照明设施等的布置需要,各类设施布置应协调、合理。2.0.4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应具备人员、车辆通行所需的安全性、舒适性、耐久性、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及抵御规定重现期自然灾害的性能。 2.0.5 对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及以上地区的道路工程构筑物应进行抗震设防。2.0.6 城市道路人行系统应设置无障碍设施。2.0.7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应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及资源节约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技术保障措施。2.0.8 城市道路工程在运营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使用功能及荷载标准,当确实需要改变其使用性质或提升荷载等级时,应进行检测、评估和鉴定,必要时还应采取加固等技术措施。道路工程的主要结构及构筑物达到设计工作年限或遭遇重大灾害后,应进行技术鉴定,确定满足使用要求后继续使用。2.0.9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应明确养护目标,建立设施技术档案,并应定期实施养护,保障道路工程在交付使用后运行期内其基本功能符合运行指标的要求。应制定突发事件及灾害应急预案。当道路交通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因结构或设施损坏危及人员和车辆安全时,应立即限制交通并进行修复。2.0.10 城市道路工程的建设及运营养护应保护水源地、文物、古树名木等。

5.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有哪些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有哪些

6.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出版公告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codefortransportplanningonurbanroa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20-95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5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808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7.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内容简介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一般规定;道路通行能力;道路横断面设计;平面与纵断面设计;道路与道路交叉;道路与铁路交叉;路基设计;柔性路面设计;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广场与停车场;道路排水;道路绿化;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地下管线与地上杆线。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内容简介

8. 城市道路设计依据哪些规范

1.0.1  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完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秘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  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  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  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  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  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7  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  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  确下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听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  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  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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