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2024-05-16 02:03

1. 海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

一、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地址:国兴大道海南大厦副楼北侧一楼。

二、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有:
1、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及省本级单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运作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县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2、负责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城镇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工作。3、负责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管理机构和经办网点实行统一管理。4、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执行情况实行监督管理。5、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hngjj.net/introduction.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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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海口公积金中心电话

海口公积金中心电话为12329。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特点如下: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