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

2024-05-17 16:50

1. 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

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
借:原材料  (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

2. 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

看看这个你就知道了。\x0d\x0a\x0d\x0a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货款,收到部分货款的发票 实务中可能会存在一笔货款分批开具发票的情形。对于已经开具发票的部分原材料可凭发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具发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价格。\x0d\x0a  【例3】2010年8月5日A企业从B企业购入甲材料2 000千克,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2.5元。8月18日车间领用甲材料100千克,经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为2.6元。9月5日,按合同约定,A企业支付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4 680元,B企业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A企业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x0d\x0a  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暂估入账,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按暂估价登记材料明细账:\x0d\x0a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000\x0d\x0a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5 000\x0d\x0a  8月18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发出材料按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x0d\x0a  借:生产成本                260\x0d\x0a   贷:原材料——甲材料            260\x0d\x0a  9月1日,冲暂估价:\x0d\x0a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5 000\x0d\x0a   贷:原材料                 5 000\x0d\x0a  9月5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x0d\x0a  借:原材料——甲材料           4 000\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x0d\x0a   贷:银行存款               4 680\x0d\x0a  9月30日,暂估剩余20%的原材料:\x0d\x0a  借:原材料——甲材料           1 000\x0d\x0a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 000\x0d\x0a  暂估入账的纳税调整\x0d\x0a  如果发票跨年度仍未到达,但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x0d\x0a  (1)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_纳税年度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x0d\x0a  (2)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x0d\x0a  (3)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陛质上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x0d\x0a  所以,对暂估人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且纳税人不存在滥用暂估入账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在税前扣除。\x0d\x0a  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

3. 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

1、材料已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发票也未开来,要办理暂估入库,涉及到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和暂估应付帐款科目。
借:原材料
贷:暂估应付帐款——XXX供应商
2、材料已入库,发票已开来,只是尚未支付货款,涉及到的会计科目有原材料、应交税金和应付账款科目。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扩展资料
1、涉及到暂估应付账款科目的情况:发票帐单在期末尚未收到,为了全面反映当期增加的资产价值或发生的成本费用需要暂估入帐的应付款项,暂估入帐的价格可采用计划价格、预算价格或合同价格。下月初或发票帐单到达后,应将原暂估入帐数冲回,再按实际价格入帐。
2、涉及到应付账款科目的情况: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发生债务。产生这一负债的原因是由于买卖双方在购销活动中取得物资与支付货款在时间上不一致。


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

4. 暂估入库账务处理

看看这个你就知道了。\x0d\x0a\x0d\x0a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货款,收到部分货款的发票 实务中可能会存在一笔货款分批开具发票的情形。对于已经开具发票的部分原材料可凭发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具发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价格。\x0d\x0a  【例3】2010年8月5日A企业从B企业购入甲材料2 000千克,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2.5元。8月18日车间领用甲材料100千克,经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为2.6元。9月5日,按合同约定,A企业支付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4 680元,B企业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A企业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x0d\x0a  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暂估入账,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按暂估价登记材料明细账:\x0d\x0a  借:原材料——甲材料           5 000\x0d\x0a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5 000\x0d\x0a  8月18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发出材料按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x0d\x0a  借:生产成本                260\x0d\x0a   贷:原材料——甲材料            260\x0d\x0a  9月1日,冲暂估价:\x0d\x0a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5 000\x0d\x0a   贷:原材料                 5 000\x0d\x0a  9月5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x0d\x0a  借:原材料——甲材料           4 000\x0d\x0a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x0d\x0a   贷:银行存款               4 680\x0d\x0a  9月30日,暂估剩余20%的原材料:\x0d\x0a  借:原材料——甲材料           1 000\x0d\x0a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 000\x0d\x0a  暂估入账的纳税调整\x0d\x0a  如果发票跨年度仍未到达,但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x0d\x0a  (1)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_纳税年度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x0d\x0a  (2)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x0d\x0a  (3)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陛质上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x0d\x0a  所以,对暂估人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且纳税人不存在滥用暂估入账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在税前扣除。\x0d\x0a  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

5. 商品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

库存商品暂估入库,会导致库存商品增加,资产科目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应付账款—暂估明细科目增加,负债增加计入贷方核算。
库存商品暂估入库账务处理是,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

商品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

6. 暂估入库估了税款怎么冲

暂估入库估多了怎么冲减两种方法,可以把原估的凭证原样红票冲,也可以差额冲,这月少做成本价.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款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摘要】
暂估入库估了税款怎么冲【提问】
暂估入库估多了怎么冲减两种方法,可以把原估的凭证原样红票冲,也可以差额冲,这月少做成本价.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款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回答】
原材料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如果发票跨年度仍未到达,但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_纳税年度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2)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3)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陛质上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所以,对暂估人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且纳税人不存在滥用暂估入账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在税前扣除.【回答】
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会计分录:上月的暂估入帐,在下月初全额冲回,下月来发票的按实际金额重新作正常帐务处理.如有多项暂估入库并不能在下月取得实际结算票据的,建议设置平行式明细帐核算.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货款,收到部分货款的发票 实务中可能会存在一笔货款分批开具发票的情形.对于已经开具发票的部分原材料可凭发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具发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价格.【回答】
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下月初用红字借:原材料  (红字)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收到发票借:原材料(材料采购)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回答】
暂估上税款了【提问】
暂估入库估多了怎么冲减两种方法,可以把原估的凭证原样红票冲,也可以差额冲,这月少做成本价.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暂估款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回答】

7. 入库时按含税金额暂估收到发票怎样处理

在次月,增值税发票到了,假如票面金额与上月暂估的不一样,假设不含税11000元,先红字冲回上月的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10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10000

再根据税票:

借:库存商品11000

贷:应付账款-已到票11000

结转的成本再做一张补充凭证,把差额部分补记上即可.

(2)如果发票次年到,货物在2021年出售,则应按差额调整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商品

借: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摘要】
入库时按含税金额暂估收到发票怎样处理【提问】
在次月,增值税发票到了,假如票面金额与上月暂估的不一样,假设不含税11000元,先红字冲回上月的暂估入库:

借:库存商品10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10000

再根据税票:

借:库存商品11000

贷:应付账款-已到票11000

结转的成本再做一张补充凭证,把差额部分补记上即可.

(2)如果发票次年到,货物在2021年出售,则应按差额调整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库存商品

借:利润分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回答】
老师,当月已经做了含税材料的成本,这个要怎样冲减【提问】
只需做借:营业费用—差旅费
5000
贷:贷:管理费用—差旅费
5000
其他结转随别的项目一起结转即可,无需单做分录
营业费用科目已改为销售费用了。【回答】

入库时按含税金额暂估收到发票怎样处理

8. 商品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

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
1、货物已到验收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并且已销售确认收入,需暂估入库结转相应商品成本。(当然未销售也应当这样处理,不用结转成本而已。)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次月初要红字冲回暂估存货及应付款,如次月仍未收到发票,为准确核算存货,仍需再次暂估,如此反复直至收到发票。
月初
借: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月末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3、说着就到了收到采购发票的那一天,终于可以冲销暂估的成本了,另忘了月初仍要红字冲回,采购发票正常会计处理即可。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如果当初暂估金额与到票金额有误(一般是不会了,二般就不好说了。)还要根据实际成本就行调整。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或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