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职工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单

2024-05-18 14:57

1. 如何填写职工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单

如何填写职工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单需要咨询有关工作人员。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办法
一、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如何填写职工生育保险个人费用结算单

2. 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在哪儿拿

法律分析: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办理程序:(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 生育保险结算单去哪打?

法律分析:
带上身份证到社保局打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保险结算单去哪打?

4. 生育保险凭证在哪里拿

医保中心。
凭证申报手续:
1、申办条件: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现是参保状态,在怀孕16周后。
2、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需提供资料:
①《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有效证件盖同意生育章);
②《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③近期彩照1张(小一寸);
④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联系人及电话)。

扩展资料:

一、参保

1.人群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2.费用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报销

1.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2.范围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生育保险

5. 如何看生育险结算单

1、先确定该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一年了(是否的是参保一年)。2、再确定该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生育服务证(准生证)。3、再填生育保险登记表(武汉的是生育险的表1),单位盖红章;连同确认妊娠的诊断证明,交社保管理处审核。4、经社保审核通过,盖章。5、参保人,就是你单位职工,可以凭社保卡(医保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产检、分娩,直接享受规定内费用的费用减免。也就是说,到时候去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只需要出示医保卡,以前还需要出示生育保险登记表的。6、职工的孩子生下来后,填写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申报表(盖红章,填上单位账号),凭出生证明、户口、分娩住院的出院小结,办理津贴。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如何看生育险结算单

6. 生育保险的费用清单和结算单有什么区别

费用清单:是被保险人在医院生育时入院后的所有费用详单;结算单:是社保(医保)机构根据医院给出的费用清单,剔除不应报销的(不在医保范围内的药品、输血等费用)最后认可的单据。区别在于费用清单是医院开出的全部费用,结算单是医保部门审核后可以报销的费用。费用清单是你在医院生育时候的详细清单,结算是社保机构给你的待遇清单医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生育费用,因为生育不是病,医疗是指因病住院,如果你交的是五险的话,里面应该包含生育险。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多少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生育保险报销时间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生育险个人费用结算单在哪里拿?

法律分析:
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险个人费用结算单在哪里拿?

8. 生育保险结算单怎么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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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参保职工领取生育保险待遇,自2013年8月5日起,对经审核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直接通过职工社会保障卡(职工医疗保障卡)发放。职工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提取即可。如遇社会保障卡金融区不能使用的,将为职工开设新的银行卡。新开卡人员名单,将在市社保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告之。上月20日至本月4日审批并已打印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的,当月15日后领取;每月5日至19日审批并已打印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的,次月开始领取。发生生育并发症费用的于办理日次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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