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违法标准

2024-05-05 23:08

1. 枪支违法标准

非法持有枪支罪立案标准: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枪支弹药作为一种具有很强的杀伤力的武器,对其使用管理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限制的。没类犯罪都有立案标准的规定,达到了立案标准才会受到刑事追诉,枪支犯罪的立案标准呢规定有哪些?详情请看下文呢介绍。违规制造、销售枪支案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      二、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本条和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枪支”,包括枪支散件。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三十件为一成套枪支散件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案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 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一以上;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的。      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枪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具有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以及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      三、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丢失枪支不报案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立案追诉:      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枪支违法标准

2. 枪支违法标准

法律分析:一、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枪支的种类和数量的,根据情节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将公务用枪用于非法活动的,包括接受枪支质押的人员在内,均以非法出借枪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 枪支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仿真枪认定标准:
(一)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
(二)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
(三)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
(四)对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能够由制造厂家提供相关零部件图样(复印件)和件号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
(五)对非制式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如具备与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零部件)相同功能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枪支认定标准

4. 认定枪支的标准

法律分析: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5. 如何认定非法枪支罪?

  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六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一)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
  (二)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
  (三)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二十九条 【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上是刑法当中关于枪支的一些罪名,不知道你具体指的是哪一种?

如何认定非法枪支罪?

6. 枪支认定标准

枪支认定标准如下:1、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2、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3、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4、对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能够由制造厂家提供相关零部件图样(复印件)和件号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5、对非制式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如具备与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相同功能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法律上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公务用枪的,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罚。配置民用枪支的个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处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出租、出借的枪支,应当予以没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7. 枪支认定标准

枪支认定标准如下:1、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动作,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2、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3、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核凳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4、对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能够由制造厂家提供相关零部件图样(复印件)和件号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5、对非制式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如具备与制式枪支、弹药专用散件相同功能的,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散件(零部件)。法律上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改穗旅种枪支。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公务用枪的,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族耐,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罚。配置民用枪支的个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处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枪支,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出租、出借的枪支,应当予以没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


枪支认定标准

8. 枪支认定标准

一、枪支认定标准是什么1、认定枪支的标准为:凡是制式枪支、弹药,无论是军用枪支、弹药,还是民用枪支、弹药,一律认定为枪支、弹药;凡是能发射制式(含军用、民用)枪支子弹的非制式枪支(包括私自制造、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十三条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第十五条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核发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件。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件。民用枪支制造许可证件、配售许可证件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件。二、上交枪支的惩罚标准是什么上交枪支的惩罚标准如下:1、家里有枪支主动上缴到公安机关的,一般不判刑;2、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要从轻、减轻或免处罚法;3、拒绝上交的,要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