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24-05-03 18:42

1.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证券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 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设立证券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面最新的表单写的是我国一共有证券公司106家。营业收入前5家的排名是国泰君安、中信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海通证券。注册基金要求有点高,比如国泰君安注册资本达到47亿元。具体要求嘛,你看下面这个资料就明白了。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资格,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①证券经纪;   ②证券投资咨询;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①证券承销与保荐;②证券自营;③证券资产管理;④其他证券业务;
3、经营下列业务中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亿元:   ①证券承销与保荐;②证券自营;③证券资产管理;④其他证券业务;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
 5、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设立证券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4. 设立证券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营业场所和营业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证券公司任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一、保险公司设立对股东的条件有什么限制
对于股东的资格和条件,一般公司并无限制,但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则完全不同,尤其是对保险公司的控制股东。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所谓主要股东,是指持有保险公司股份的比例达到了控制程度或者能够以投资、业务往来、资金融通等各种方式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公司。
法律依据:
第七十条申请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保险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董事长、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
(六)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金融公司融资需要什么资质?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
(二)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三)公司最近2年内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四)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注册资本和净资本符合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后的规定;
(五)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实施,客户资料完整真实;
(六)已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七)已建立符合监管规定和自律要求的客户适当性制度,实现客户与产品的适当性匹配管理;
(八)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因公司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事件,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组织的测试;
(九)有拟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适当数量的专业人员;
(十)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5. 证券公司设立条件有什么

根据《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一、通过设立证券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设立证券公司需要符合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2、设立证券公司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法律规定;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纪类证券公司的设立有什么要求
设立经纪类证券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有注册资本;
4、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5、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等。
三、设立证券公司需什么条件
设立证券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公司设立条件有什么

6. 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一、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依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也就是证监会进行审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四条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
1.资产管理
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
2.人员管理
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符合法定的任职资格。
3.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
4.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业务隔离制度
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7.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两亿元;
3、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5、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6、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7、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条件。
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一、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条件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注册条件是:
1.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2.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二、上市公司融资新政中融资条件是什么
企业在判断自己是否具备上市融资的条件时,至少需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1)主体资格方面。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满3年;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2)独立性方面。企业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企业的资产应当完整,人员应当独立,财务应当独立,机构应当独立、业务应当独立。
(3)规范运作方面。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企业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4)财务与会计方面。企业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5)募集资金投向方面。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另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8.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敬猛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七)法律、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好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友稿颤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