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制度细则

2024-05-06 04:25

1. 末位淘汰制度细则

法律分析: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末位淘汰制度细则

2. 什么是末位淘汰制度?


3. 末位淘汰制指什么

末位淘汰制是绩效考核的一种制度。
末位淘汰制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
末位淘汰制从客观上起到了推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另一方面又有损员工人格尊严、过于残酷。


扩展资料:
末位淘汰制的优点:
1、激励员工,避免人浮于事。
缺乏激励的单位是效率低下的单位,而末位淘汰制是一种强势管理,旨在给予员工一定的压力,激发他们的积极性,通过有力的竞争使整个单位处于一种积极上进的状态,克服了人浮于事的弊端,进而提高工作的效率和部门效益。
2、精简机构,有效分流。
企业在处于人员过剩的情况下不免会有人浮于事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精简机构、有效分流是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和直接的办法。通过末位淘汰制,对不同绩效级别的员工实施淘汰,这样既兼顾了公平,又实现了机构的缩减。
3、推动当前我国企业向前发展。
企业认识到要把人当做资产,实现资产增值。这时员工的革新能力和创造能力是最重要的。现在国内许多企业正在从第一阶段走向第二阶段,有的还没有走到。所以,目前实施末位淘汰制适应当前我国企业员工管理的现状,能够推动我国企业向前发展。
4、有利于干部队伍建设。
在企业中建立严格的员工竞争机制,实行末位淘汰制,能给员工以压力,能在员工之间产生竞争气氛,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使公司更富有朝气和活力,同时有利于组织精简,从而更好地促进企业成长;在机关单位中实施末位淘汰制对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职能部门的工作效能都有好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末位淘汰制

末位淘汰制指什么

4. 末位淘汰制的正确步骤


5. 末位淘汰制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末位淘汰制一般是指,工作单位按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的作用:一方面末位淘汰制有积极的作用,从客观上推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精简机构等;另一方面末位淘汰制也有消极的方面,如有损人格尊严、过于残酷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和第47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末位淘汰制是什么

6. 该不该实行末位淘汰制

末位淘汰,工作业绩排名最后,就要卷铺盖走人,合情合理合法吗?

7. 什么是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制合法吗

什么是末位淘汰制
末位淘汰制是指工作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的作用:一方面末位淘汰制有积极的作用,从客观上推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精简机构等;另一方面末位淘汰制也有消极的方面,如有损人格尊严、过于残酷等。
末位淘汰制合法吗
这种制度是否合法,要看淘汰员工的理由是什么。如果被淘汰的劳动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而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但是,如果被淘汰的劳动者虽然比起其他员工来说工作效率较低,能力较差,但是并未达到不能胜任工作的程度,则用人单位就不能与之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末位淘汰制就是一种非法解除合同的制度。
如何正确使用末位淘汰制
1、经考核不胜任的员工(考核程序、结果合理合法前提下),公司需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岗位;
2、对培训后的员工或者调岗岗位后的员工重新设定考核程序,再次进行考核,
3、对考核通过者,继续留任,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对考核仍不能通过者,为再次不胜任工作者,公司此时才开始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4、确认公司可以采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措施后,公司还需要注意的是提前通知员工。法律规定的提前通知期是一个月,因此公司通知员工的时间最少不能少于一个月。或者如公司认为提前通知员工有困难的,也可选择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来代替提前通知期,即代通知金。所以企业只要在提前一个月通知和待通知金之间二选一即可;
5、最后公司还要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由于此种解除下,员工本身没有过错,所以法律考量到员工的利益,需要公司支付适当的补偿。尽管员工不能胜任工作,但不代表其就没有付出过努力,更不代表着对企业毫无贡献。
如何订立合适的末位淘汰制度
1、企业制定末位淘汰规章制度,应征求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意见,或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2、建立一套科学客观公正的绩效考核标准和程序。
3、用薪酬管理的方式,通过薪酬体系设计配合末位淘汰制来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竞争意识。
4、对于绩效确实不佳的员工,如果因为不适合所在工作岗位,可以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经调整工作岗位或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5、在劳动者符合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以末位淘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末位淘汰制,末位淘汰制合法吗

8. 末位淘汰制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末位淘汰制一般是指,工作单位按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结合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设定一定的考核指标体系,以此指标体系为标准对员工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得分靠后的员工进行淘汰的绩效管理制度。末位淘汰制的作用:一方面末位淘汰制有积极的作用,从客观上推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精简机构等;另一方面末位淘汰制也有消极的方面,如有损人格尊严、过于残酷等。
一、大连单双号限行规则
悬挂辽B号段机动车号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载客汽车,按机动车号牌最末位数字(号)和当天日期(日),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号牌最末位为字母的,以前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1、3、5、7、9;双:2、4、6、8、0)
但是,以下载客汽车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1.巡游出租车、有明显图形或文字外观标识的网络预约出租车;
2.悬挂新能源号牌的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载客汽车;
3.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
4.运钞车、殡葬车等专用车辆。
二、淘汰的辞退合理吗?
末位淘汰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理由为以下几种,不存在末位淘汰: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