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是否有限制

2024-05-15 15:08

1. 个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是否有限制

你所述的问题基本上在证券法中有明确规定,一起来看一下《证券法》第86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而且,当你持股比例达到30%时,还要触发要约收购。看一下证券法第88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此外,如果持股比例高达一定程度将有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失去上市资格而退市,这种情况罕见,就不说了。 这种规模投资已经触及上市控制权问题,如果没有方案不建议贸然实施。

个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是否有限制

2. 个人持有多少家上市公司股票有何限制么

  股票市场上对于股民持有多少家的个上市公司没有限制,但是对一家公司的持股比例有限制。投资人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收购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 5%或者是5%的整倍数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3. 从二级市场买入一公司超过5%的股票会怎么样

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也有限制,达到百分之五要有限制,毕竟这么大量不能简单的看成是财务投资。接盘侠早就和上市公司有沟通联系了。而且这是地方国资委控股,不是买白菜那么简单的事。静观其变吧!

获利5%是什么意思
权证概念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权证实质反映的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持有人向权证发行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价金之后,就从发行人那获取了一个权利。

这种权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

购买股票的权证称为认购权证,出售股票的权证叫作认售权证(或认沽权证)。

权证分为欧式权证、美式权证和百慕大式权证三种。

所谓欧式权证:就是只有到了到期日才能行权的权证。

所谓美式权证:就是在到期日之前随时都可以行权的权证。

所谓百慕大式权证:就是持有人可在设定的几个日子或约定的到期日有权买卖标的证券。

持有人获取的是一个权利而不是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契约,而发行者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权利金)。

权证(实际上所有期权)与远期或期货的分别在于前者持有人所获得的不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权利,后者持有人需有责任执行双方签订的买卖合约,即必须以一个指定的价格,在指定的未来时间,交易指定的相关资产。

从二级市场买入一公司超过5%的股票会怎么样

4. 对于流通股个人或机构最多可以持有多少股有限制的吗?

  1、持股比例没有限制,持股比例超过总股份的5%必须发公告,持股比例超过30%必须发要约收购或者申请豁免要约收购。
  2、投资人在证券市场的二级市场上收购的流通股份超过该股票总股本的 5%或者是5%的整倍数时,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必须马上通知该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告,并且履行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3、控制上市公司流通筹码越多,对股价的控制和操纵程度就越深,如果流通市值低,需要的资金就越少,所需成本越低。

5. 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大量购买一个公司的股票,然后达到控制这个公司的目的吗?

股票本身就是拿来买卖的,特别是对于A股同股同权来说,你持有的股票越多你的话语权越高,如果持股达到较高的比例,进入公司的管理层并控制公司也并非不可能。
通常情况下,一个公司的股权有几个界限,不同的股权比例所享有的权利是不一样的。  
绝对控制权67%,当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机构只有一个公司67%以上的股权,那么它就可以做到100%的控制这个公司,别人反对一点作用都没有;  
相对控制权51%,基本上可以很安全的控制这个公司;  
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 ;  
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临时会议权
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当然上面我们所说的这些股权结构是建立在同股同权的基础上,只要你的股票是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购买的,符合监管的相关要求,那从理论上来说,通过大量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最大的股东之后,你不仅可以进公司的管理层,甚至有可能控制整个公司。
但从实际上来看,想要通过大量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控制一个公司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关于大量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以达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最近几年就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那就是万宝之争。  


万宝之争可以说是最近几年A股非常典型的一个例子。  2015年1月,前海人寿(宝能系)就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入万科A股股票,根据披露的信息,前海人寿于2015年1月、2015年2月、2015 年 3 月、2015 年 4 月、2015 年 6 月和 2015 年 7 月都有所交易, 而第一次构成举牌为2015年7月。 
之后宝能系一直在买买买万科的股票,根本停不下来,2015年8月26日,前海人寿、钜盛华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万科15.04%的股份,以0.15%的优势首次超越了万科原第一大股东华润集团。 
到了2015年12月24日,宝能系对万科的持股比例增至24.26%,持股比例进一步扩大,到了2016年6月26日,万科公收到宝能系要求罢免包括王石、郁亮在内的万科10名董事、2名监事,宝能系亮出了底牌旨在终结万科的“王石时代”,从而达到控制万科的目的。  
如果没有后来监管部门的介入以及万科、恒大的一系列操作,估计万科的董事会早就被保能系给占领了。  
最终万宝之争是以恒大把14.07%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地铁,深铁持股由15.31%变为29.38%,超宝能25.4%持股成万科第一大股东,至此指万宝之争才靠一段落,王石也持续了万科的董事长职务。  


由此可见,在A股想要通过公开市场购买股票达到控制一个公司的目的,难度是非常大的,对于宝能这种拥有巨量资金的公司来说尚不能完成,更不要说一些资金有限的个人或者小机构了。  
而且万科之所以被宝能盯上,我觉得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万科的股权相对比较分散,管理层持股比例太少,所以处于非常被动的一个局面。 
但在实际当中即便是一些小公司,想要通过购买股票达到进入公司管理层或者控制公司的目的,难度同样也非常大。  
通常来说想要进入一个公司的管理层,达到控制这个公司的目的,有两种渠道可以操作。  
第1种渠道是通过一级市场购买董事会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上市公司的股份并非完全都流通在市场上,现在有很多公司会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区分,非流通股一般只有创始团队成员持有,所以你可以在私下跟这些董事会成员达成交易,收购他们手中的非流动股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  
第2种渠道是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流通的股份。二级市场就是我们正常在股票交易市场上所购买的这些股票,这些股票相对比较零散,所以购买相对比较容易一些。  
但是想要通过二级市场不断的购入股票成为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难度是非常大的,这里面主要会面临几个难度:  
第一、持有上市的公司股票超过5%就要举牌。  


当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超过5%,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就必须发布公告,而一旦发布公告之后,大家知道有人要举牌上市公司,会有更多的人购入这家公司的股票,从而在短期之内推升这家公司的股价,这会让收购的成本进一步增加。  
而且一旦举牌之后,就会引起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警惕,他们肯定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反制,比如通过回购股票,以及舆论压力给收购方施加压力等等,这会大大的增加收购方的收购难度。  
第二、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创始团队都持有大部分的股份。  
很多是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控制权落入他人的手中,他们在上市的时候创始人团队所掌控的股权比例一般都很大,比如目前A股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持股比例都达到30%以上,甚至有的公司董事长持股比例达到40%以上,所以即便某一个人通过公开市场购入这家公司的股票,但是想要成为第一大股东的难度也是比较大的。  
第三、上市公司可能是同股不同权。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特别是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为了保持创始团队的绝对控制权基本上都实行的是同股不同权的股票方式,这里面最典型的就是京东,阿里巴巴等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  
比如在京东的股权结构当中,虽然刘强东只有15%左右的股权,但其所拥有的投票权却超过75%,相反,虽然腾讯旗下的投资公司拥有京东18%的股权,但其投票权却只有4.5%左右。  这种同股不同权的股票设置,可以让创始人团队以较少的股份掌握着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可以有效避免被恶意收购的目的。  
第四、上市公司可以开启毒丸计划。  
毒丸计划简单来说就是股权单薄反收购措施,当一个上市公司面临恶意收购的时候,上市公司公司创始团队为了保住自己的控制权,就会大量低价增发新股,让收购方手中持有的股票比例下降,从而达到稀释收购方股权的目的,比如2005年新浪在面对盛大收购的时候,就采用了这种毒丸计划,最终盛大只能无奈的放弃收购新浪的计划。

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大量购买一个公司的股票,然后达到控制这个公司的目的吗?

6. 一个人要拥有一家上市公司百分之多少的股份才能拥有它的控制权?

1、绝对控股
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2、相对控股
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

扩展资料:
1、股权与股份
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多用股权,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多用股份。
股权通常指因出资而享有的股东权利,也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比例;而股份则仅存在于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可以计量的股票数。

2、股权与股票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而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控股

7. 二级市场上上市公司老板还是持有股票最多的吗?还是说二级市场老板已经没有股票了(或者持有非流通股)?

老板在二级市场上当然持有股票,且与小股东所持的股票性质是一样的,只是说其所持有的股票(包括其他大股东)在二级市场上是限售的,不过3年后即可流通进行交易;
上市公司是根据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进行权利分配的,最高决策权为董事会,老板持股如果低于别的股东,则他的权利在公司将变改变,所以他的股票就算能卖,他也会考虑保持他在公司的地位的;
同时,大股东要在二级市场上卖股票(达5%)是必须先通告的;

二级市场上上市公司老板还是持有股票最多的吗?还是说二级市场老板已经没有股票了(或者持有非流通股)?

8. 个人或公司持有多少股票要公告?

5%。不管是一级、二级市场或场外交易方式持有总股本达5%,再增持达2%都要在三个工作日作出公告。持有总股本5%以上的股东,减持达2%要在三个工作日作出公告,减持到5%以下要在三个工作日作出公告,此后再减持不用公告。个人或法人持有股票超过30%,要向证监会申请免于要约收购,并作出公告。公告内容有:持有人、持有人的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时间、变化的数量、变化前后的数量、公告人、公告日期。拓展资料:认定股东资格有哪些证据?根据股东资格认定的形式要件与实质要件,可以把辅助证明具有股东资格的证据也分为形式要件类证据与实质要件类证据。一、 形式要件类证据1. 工商登记。工商登记主要为外部第三人识别公司股东提供渠道,在有争议的有限公司股东资格认定上,仅以工商登记记载为据,并不能直接得出工商登记股东就是公司股东的结论。对于股东资格的取得而言,工商登记只具有宣示的功能和公示意义,不具有设权的性质与功能。2.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人为规范公司内部各种权利义务关系而制定的,规定公司组织、内部关系和开展业务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公司设立的基本依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者盖章。而股东签署公司章程的行为实质上是股东对于章程效力的确认,是对公司章程所记载内容的认可,包括愿意成为公司股东并接受公司章程的约束,也包括对其他签署公司章程股东的身份的承认,因此,公司章程的记载具有确认股东资格的最高证据效力。3. 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有如下特点:股东名册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的文件;股东名册必须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等内容;当股东转让股权或者发生其他应当变更股东名册记载事项时,公司应当予以变更;股东名册的记载具有权利推定力,即虽不是确定股东权利所在的根据,但却是确定谁可以无举证地主张股东的形式上资格的依据(最重要的法律特征)。4. 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者股权权益的一种要式证券,是公司提供股东的一种书面凭证和股东对抗公司证明自己已经履行对公司出资义务的内部凭证。二、 实质要件类证据1. 实际出资证据。例如转账凭证或公司开具的收条等。2. 股权转让、赠与的合同或其他文件。通过继受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股东可以凭借此类证据来证明股东资格的取得。3. 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证据。例如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会议记录等。4. 分红证据。对于同时具有股东资格和劳动者身份的特殊人员来说,应要求公司转账时明确备注转账用途,以区分转账究竟是分红款、工资、还是福利待遇的发放。在上述诸多证据,公司章程的证明效力最高。因为公司章程不仅对内部股东具有约束力,而且公司章程经工商登记后对公司外部人员也起到了公示效力。因此,公司章程同时具备了形式和实质这两个要件。